【乱】
乱【子集上】【乙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6画
《正字通》俗亂字。(亂)〔古文〕鑾去聲。紊也。《爾雅·釋詁》亂,治也。《說文》从乙。乙,治之也。《玉篇》理也。《書·臯陶謨》亂而敬。《孔傳》有治而能敬謹。
又《盤庚》亂越我家。《梓材》厥亂爲民。《洛誥》四方迪亂,亂爲四輔。《立政》丕乃俾亂之類,皆訓治也。
又不治也,凡事物不理皆曰亂。《爾雅·釋訓》夢夢,訰訰,亂也。《書·周官》制治於未亂。《周禮·地官》司虣掌憲巿之禁令,禁其鬥囂與其虣亂。
又兵寇也。
又事未定之時。《禮·檀弓》仲梁子曰:夫婦方亂。《註》喪次男女哭位未成列也。
又樂之卒章曰亂。《論語》關雎之亂。
又古賦末皆有亂,總一賦之終,發其要指也。
又《爾雅·釋水》水正絕流曰亂。《註》橫流而濟之也。《書·禹貢》亂于河。《詩·大雅》涉渭爲亂。
又《韻補》叶力眷切,音戀。《揚雄·交州牧箴》周公攝胙,白雉自獻。昭王陵遲,周室昏亂。
又叶力敬切,夌去聲。《揚戲李正方贊》不協不和,忘節言亂。疾終惜始,實惟厥性。(亂)
【余】
余【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以諸切《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居切,音餘。《說文》語之舒也。《爾雅·釋詁》我也。
又四月爲余月。
又接余,荇菜也。
又《前漢·匈奴傳》單于衣繡,褡綺錦袷被各一,比余。《註》比余,髮之飾也。
又姓。由余之後。
又《集韻》詳於切,音徐。余吾,水名。在朔方。
又《集韻》同都切,音徒。史記檮余,匈奴山名。
又于遮切,音邪。褒余,蜀地名。一作褒斜。《漢陽厥》褒斜作褒余。
又叶演女切,音與。《楚辭·九思》鷃雀列兮讙譁,雊鳴兮聒余。抱昭華兮寶車,欲衒鬻兮莫取。
又與餘同。《周禮·地官》委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註》余同餘。
【枯】
枯【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苦胡切《集韻》《韻會》《正韻》空胡切,音刳。《說文》槀木也。《史記·諸侯表》摧枯朽者易爲力。
又《周禮·天官·鄭註》童枯不稅。《疏》山林不茂爲童,山澤無水爲枯。
又《集韻》後五切,音戸。竹名。通作楛。詳楛字註。
又叶苦禾切,音科。《黃庭經》金鈴朱帶坐婆娑,調血理命身不枯。
【蘖】
蘖【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23画部外筆画:17画
《正韻》魚列切,音臬。斫木餘。
又肄生曰蘖。
又《字彙補》姓也。《何氏姓苑》本姓薛,東莞人避仇改之。《字彙》木櫱字有屮無艸,今从艸,似誤。○按《正韻》亦下从,非从木。疑卽櫱字之譌。《集韻》博厄切,音擘。《唐韻》俗檗字。《說文》黃木也。或从薛。《本草》李時珍曰:蘗,木名。義未詳。俗作黃柏者,省寫之譌也。《鮑昭·行路難》剉蘗染黃絲,黃絲歷亂不可治。
又與薛通。詳薜字註。
【杂】
雜【戌集中】【隹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0画
《廣韻》徂合切《集韻》《韻會》昨合切,黃者,天地之雜也。《周禮·冬官考工記》畫繢之事雜五色。
又《禮·玉藻·雜帶註》雜,猶飾也,卽上之韠也。
又《玉篇》同也。《廣韻》集也。《易·繫辭》雜物撰德。《疏》言雜聚天下之物。
又《揚子·方言》碎也。《易·繫辭》其稱名也,雜而不越。《疏》辭理雜碎,各有倫序,而不相乖越。
又《玉篇》厠也。
又最也。
又《廣韻》帀也。
又穿也。
又鳥名。《爾雅·釋鳥》爰居,雜縣。《疏》爰居,海鳥也,一名雜縣。
又《集韻》七盍切《韻會》《正韻》七合切,音囃。《公羊傳·成十五年》諸大夫皆雜然曰:仲氏也,其然乎。《釋文》雜,七合反,又如字。
【樵】
樵【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昨焦切《集韻》《韻會》慈焦切《正韻》慈消切,音譙。《說文》散木也。《左傳·桓十二年》請無扞采樵者以誘之。
又采薪曰樵。《詩·小雅》樵彼桑薪,卬烘于煁。故采薪者謂之樵夫。《史記·孟嘗君傳》樵夫牧豎。
又焚也。《公羊傳·桓七年》焚之者何,樵之也。
又與譙通。《前漢·趙充國傳》爲壍壘木樵。《師古註》謂爲高樓以望敵也。《集韻》或作藮,又作。
又,同樵。
【薪】
薪【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息鄰切《韻會》斯人切,音新。《說文》蕘也。
又柴也。《詩·齊風》析薪如之何。《禮·月令》季秋草木黃落,乃伐薪爲炭。《周禮·地官·甸師註》大木曰薪。
又草亦曰薪。《孟子》毀傷其薪木。《趙岐註》恐其傷我薪草樹木也。
又采薪亦曰薪。《前漢·法志》罪人獄已決完,爲城旦舂,滿三歲爲鬼薪、白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