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光星点点

出自:明代·赵焞夫《荧火》

拼音:[zhēng][guāng][xīng][diǎn][diǎn]

平仄:平平平仄仄

一茎秋际草,羽化出芳洲。
笑杀然脐照,欢同秉烛游。
争光星点点,弄月夜悠悠。
自有冰心在,平生岂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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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争光】1.与之比试光辉。 2.泛指比试高下。 3.争着承受光明。 4.竞相显出光彩。 5.争取荣誉。
【星点】谓如点点天星。
【点点】1.小而多。 2.一点点,形容小或少。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争】

爭【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玉篇》諫也。

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

《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韻會》俗作争,非。

【光】

光【子集下】【儿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炗廣平聲。《說文》从火在人上。本作灮,今作光。《徐曰》光明意也。《易·需卦》有孚光亨。《程傳》有孚則能光明而亨通。《正韻》輝光,明耀華彩也。

《集韻》太歲在辛曰重光。

諡法,能紹前業曰光。

姓。《廣韻》田光後,秦末子孫避地,以光爲氏。晉有光逸。

《集韻》古曠切,廣去聲。飾色也。或作䊯。

【星】

星【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腥。《說文》萬物之精,上爲列星。从晶生聲。一曰象形。从口。古口復注中,故與日同。《釋名》星,散也,列位布散也。《書·堯典》曆象日月星辰。《傳》星,四方中星。

《洪範》五紀,四曰星辰。《傳》二十八宿迭見,以敘節氣。《又》庶民惟星,星有好風,星有好雨。《傳》星,民象,箕星好風,畢星好雨。《史記·天官書》星者,金之散氣。《註》五星五行之精,衆星列布,體生於地,精成於天,列居錯行,各有所屬。在野象物,在朝象官,在人象事。《前漢·天文志》經星常宿中外官,凡百七十八名,積數七百八十三星,皆有州國官宮物類之象。《淮南子·天文訓》日月之淫氣精者爲星辰。

星星,猶點點也。《謝靈運詩》星星白髮垂。

草名。戴星、文星、流星,皆穀精草別名。《本草綱目》此草生穀田中,莖頭小白花,點點如亂星。

姓。《廣韻》《羊氏家傳》曰:南陽太守羊續,娶濟北星重女。

【点】

點【亥集下】【黑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正韻》多忝切,音玷。《說文》小黑也。

《正韻》點注也。《爾雅·釋器》滅謂之點。《註》以筆滅字爲點。

《玉篇》檢點也。

《廣韻》點畫。

《正韻》更點。

《廣雅》污也。《太史公報任安書》適足以見笑而自點耳。

《集韻》之廉切,音詹。人名。魯有豐點,齊有鮑點。

《集韻》丁賀切,音哆。草葉壞也。《齊民要術》故墟種麻,有點葉夭折之患。

《集韻》都念切,音店。亦汙也。《束皙·白華詩》鮮侔晨葩,莫之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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