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iù,lù][chǐ,chě][gū][péng][yáo][lù][shuǐ]
平仄:仄仄平平平仄仄
六尺孤篷摇渌水。
青蓑惯沐三时雨。
急浪惊风全不理。
呼儿语。
得鱼卖向前村里。
泼刺锦鳞杨赤尾。
江湖憔悴如人比。
太息收纶鱼且去。
无钱醉。
一宵妇子醒然睡。
【六尺】1.见"六尺之孤"。 2.指成年男子之身躯。
【孤篷】1.孤舟的篷。 2.常用以指孤舟。
【渌水】1.清澈的水。 2.古曲名。
【六】
六【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集韻》《韻會》力竹切《正韻》盧谷切,音陸。《說文》易之數,隂變于六,正于八。《玉篇》數也。《增韻》三兩爲六,老隂數也。
又國名。《左傳·文五年》楚人滅六。《史記·黥布傳》布者,六人也。《註》索隱曰:地理志,廬江有六縣。蘇林曰:今爲六安也。
又叶錄直切,音近力。《前漢·西域敘傳》總統城郭,三十有六。修奉朝貢,各以其職。
【尺】
尺【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1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昌石切,音赤。《說文》十寸也。人手郤十分動衇爲寸口,十寸爲尺,規矩事也。从尸从乙。乙所識也。周制:寸尺咫尋常仞,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家語》布指知尺,舒肱知尋。《前漢·律歷志》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一黍爲分,十分爲寸,十寸爲尺。《蔡邕·獨斷》夏十寸爲尺,殷九寸爲尺,周八寸爲尺。《周禮·司市》疏置丈尺於絹布之肆。
又大尺曰施。《管子·地員篇》其施五尺。《註》施音遺,大尺之名。
又《小爾雅》五尺謂之墨。《周語》不過墨丈尋常之閒。《註》五尺爲墨,倍墨爲丈。今木工各用五尺以成宮室,其名爲墨,則墨者工師之五尺也。
又《唐輦下歲時記》二月朔日爲中和節,賜大臣戚里尺,謂之裁度民閒。
又法三尺,謂以三尺竹具,非也。
又叶昌約切,音綽。《詩·魯頌》是尋是尺。叶下作若。《韻會》通作赤。
【孤】
孤【寅集上】【子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古乎切《集韻》《韻會》《正韻》攻乎切,音姑。《說文》無父也。《釋名》孤,顧也,顧望無所瞻見也。《禮·曲禮》君子已孤不更名。
又窮民之一曰孤。《禮·月令》養幼少,存諸孤。
又王侯謙稱。《禮·玉藻》凡自稱小國之君曰孤。《曲禮》諸侯與民言,自稱曰寡人。其在凶服,曰適子孤。
又官名,三公之次也。《書·周官》立少師,少傅,少保,曰三孤,貳公弘化。《註》三孤,雖三公之副貳,非其官屬,故曰孤。
又凡孑處亦曰孤。《禮·學記》獨學而無友,則孤陋而寡聞。
又《玉篇》特也。《書·禹貢》嶧陽孤桐。《註》特生之桐也。
又《集韻》負也。《李陵·答蘇武書》陵雖孤恩,漢亦負德。《毛曰》凡孤負之孤,當作孤。俗作辜,非。
又獨孤,複姓。《徐鉉曰》于文子瓜爲孤,瓜聲也。子不見父,則泣呱呱也。會意。
【篷】
篷【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薄紅切《集韻》《韻會》蒲蒙切《正韻》蒲紅切,音蓬。船連帳也。
又織竹夾箬以覆舟。
又曰編竹車。或作竼、。
又軬也。《揚子·方言》車簍,南楚之外謂之篷。
【摇】
搖【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余招切《集韻》《韻會》《正韻》餘招切,其豐殺之節也。
又《爾雅·釋詁》作也。《前漢·禮樂志》將搖舉,誰與期。《註》言當奮搖高舉,不可與期也。
又招搖,星名。《禮·曲禮》招搖在上。《疏》春秋運斗樞云:北斗七星第七搖光,則招搖也。《前漢·司馬相如·大人賦》部署眾神於搖光。《註》張揖曰:搖光,北斗杓頭第一星。◎按禮疏,合二星爲一。與漢書註互異。
又扶搖,暴風也。《爾雅·釋天》扶搖謂之猋。《註》風自下而上。
又步搖,首飾也。《詩·鄘風》副笄六珈。《疏》步搖,副之遺象。《前漢·江充傳》冠禪纚步搖。《註》冠禪纚,故行步則搖,纚卽今方目紗也。一作①。《周禮·天官·追師註》副以覆首,若今步①。《釋文》①本作搖。
又消搖,翱翔貌。與逍遙同。《禮·檀弓》孔子蚤作,負手曳杖,消搖于門。
又須搖,猶須臾也。《前漢·禮樂志》神奄留臨須搖。
又姓。《前漢·功臣表》海陽齊信侯搖毋餘。
又《唐韻》弋照切《集韻》弋笑切,後主·關山月詩》城危接暈高,潤風連影搖。寒光帶岫移,冷色含山峭。䍃从肉,非从爪。亦作㨱。別見後十一畫。①字作下繇。肉作月。
【渌】
淥【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正韻》盧谷切《廣韻》力玉切《韻會》龍玉切,音祿。《說文》與漉同。浚也,滲也。或作淥。
又水淸也。《張衡·東京賦》淥水澹澹。
又水名,在湘東。《水經注》醴泉縣漉水,亦曰淥水。
又澤名。《前漢·郊祀歌》淫淥澤,然歸。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