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宋【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韻會》蘇統切《集韻》蘇綜切,音送。《說文》居也,从宀从木。《徐曰》木所以成室,以居人也。
又國名,微子所封地,卽閼伯之商丘。《左傳·昭十七年》宋,大辰之虛也。
又州名,隋置宋爲應天府,今河南歸德府是也。
又姓。
【辽】
遼【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落蕭切《集韻》《韻會》憐蕭切《正韻》連條切,音僚。《說文》遠也。《楚辭·九歎》山修遠其遼遼兮。
又《集韻》水名,在遼陽縣。
又《韻會》國名,契丹之後,至耶律德光,號大遼。
【此】
此【辰集下】【止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正韻》雌氏切《集韻》《韻會》淺氏切,音佌。《說文》止也。从止从匕。匕,相比次也。《徐曰》匕,近也。近在此也。《爾雅·釋詁疏》此者,彼之對。《詩·周頌》在彼無惡,在此無斁。《老子·道德經》去彼取此。
又《六書故》此猶兹也,斯也。《大學》此謂知本。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疆】
疆【午集上】【田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4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居良切,音薑。《說文》本作畺,界也。《易·坤卦》坤厚載物,德合无疆。《書·泰誓》我武惟揚,侵于之疆。《詩·小雅》萬壽無疆。《箋》疆,竟界也。《左傳·桓十七年》夏,及齊師戰於奚,疆事也。《註》爭疆界也。
又《詩·大雅》迺疆迺理。《朱註》疆謂畫其大界。《左傳·宣八年》楚伐舒蓼滅之,楚子疆之。《註》正其界也。
又官名。《周禮·夏官》掌疆。《疏》掌守疆界,亦是禁戒之事。
又《集韻》或作彊。《賈誼·新書》衞侯名辟彊。辟彊,天子之事也。諸侯弗得用,衞侯更名燬。
又或作壃。《史記·晉世家》出壃乃免。
又《正韻》蠶白也。
又《集韻》《正韻》巨兩切,强上聲。《周禮·地官·草人》疆㯺用蕡。《註》疆㯺,疆堅者。《釋文》疆,其兩反。
又《字彙補》北方謂土焦曰疆。見轉注古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