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ǐ,qí][kě,kè][tuō][yú][qiáo]
平仄:平仄平平平
念此朝宗义,孤衷每郁寥。
未能支厦屋,祇可托渔樵。
冀作云中鹤,来听海上潮。
长安难得去,不是为途遥。
【渔樵】1.打鱼砍柴。 2.渔人和樵夫。 3.指隐居。
【祇】
祇【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巨支切《集韻》《韻會》翹移切《正韻》渠宜切,音岐。同示,地神。《說文》地祇,提出萬物者也。
又安也。《詩·小雅》壹者之來,俾我祇也。《註》壹者之來見我,我則知之,是使我心安也。
又大也。《易·復卦》不遠復無祇悔。《韓康伯云》祇,大也。旣能速復,是無大悔。
又《廣韻》《集韻》《韻會》章移切《正韻》旨而切,以爲音支。今杜詩韓詩或書作秖,从禾从氏,而俗讀曰質者,非也。《玉篇》秖,竹尸切。《廣韻》秖,丁尼切。皆註曰:穀始熟也。
又通作圻。《左傳·昭十二年》是以獲沒於祇宮。《馬融云》圻內游觀之宮。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又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又《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又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又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又《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又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又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又《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又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托】
托【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集韻》《韻會》闥各切。同拓。見拓字註。
又不托,與餺飥通。《五代史·李茂貞傳》一日食粥,一日食不托。《歐陽脩·歸田錄》唐人謂湯餠爲不托。
又柈名。宋曰托子,今曰托盤。
【渔】
漁【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語居切《集韻》《韻會》《正韻》牛居切,音魚。《說文》捕魚也。《易·繫辭》以佃以漁。
又侵取無擇曰漁。《禮·坊記》諸侯不下漁色。《註》漁色,取象捕魚,然中網取之,是無所擇。
又或作。《周禮·天官》人掌以時。
又水名,在漁陽。《水經注》漁水,出縣東南。
又姓,宋漁仲脩。
又《集韻》《正韻》。《徐曰》从二魚,魚多也。篆文从省。
【樵】
樵【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昨焦切《集韻》《韻會》慈焦切《正韻》慈消切,音譙。《說文》散木也。《左傳·桓十二年》請無扞采樵者以誘之。
又采薪曰樵。《詩·小雅》樵彼桑薪,卬烘于煁。故采薪者謂之樵夫。《史記·孟嘗君傳》樵夫牧豎。
又焚也。《公羊傳·桓七年》焚之者何,樵之也。
又與譙通。《前漢·趙充國傳》爲壍壘木樵。《師古註》謂爲高樓以望敵也。《集韻》或作藮,又作。
又,同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