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òu][xiǎo][hūn][yīn][zài][xiāng][lǐ]
平仄:仄仄平平仄平仄
幼小婚姻在乡里,络布为裙蕉布被。
唱歌互答多比情,相逢便道娘十几。
【幼小】年幼;未成年。
【婚姻】结婚的事;因结婚而产生的夫妻关系:~法ㄧ~自主 ㄧ他们的~十分美满。
【乡里】1.周制,王及诸侯国都郊内置乡,民众聚居之处曰里。因以"乡里"泛指乡民聚居的基层单位。 2.家乡;故里。 3.居里或籍贯相同的人。犹乡亲;同乡。 4.指居里或籍贯相同。 5.指妻。
【幼】
幼【寅集下】【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伊謬切,憂去聲。《爾雅·釋言》幼,穉也。《釋名》幼,少也。言生日少也。《禮·曲禮》人生十年曰幼學。《疏》幼者,自始生至十九時。故檀弓云:幼名者,三月爲名稱幼。冠禮云:棄爾幼志,是十九以前爲幼。喪服傳云:子幼。鄭康成云:十五以下。今云:十年曰幼學,是十歲而就業也。
又慈幼也。《孟子》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註》幼,猶愛也。
又王莽錢名。《前漢·食貨志》徑八分,重五銖曰幼錢,直二十。
又《集韻》乙六切,音郁。義同。
又《集韻》一笑切,音要。幼。《註》幼,讀曰要。《司馬相如·長門賦》聲幼妙而復揚。
又與拗通。《集韻》袎或作幼。
【小】
小【寅集上】【小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私兆切《正韻》先了切,蕭上聲。《說文》物之微也。从八从亅。見而分之。《徐曰》亅,始見也。八,分也。始可分別也。《玉篇》細也。《易·繫辭》其稱名也小,其取類也大。《左傳·襄三十一年》君子務知大者遠者,小人務知小者近者。
又《周禮·天官》有小卿,副貳,大卿,卽小宰等也。
又狹隘也。《書·仲虺之誥》好問則裕,自用則小。
又輕之也。《左傳·桓十三年》莫敖狃於蒲騷之役,將自用也,必小羅。
又《詩·邶風》慍于羣小。《註》小,衆妾也。
又《韻輯》白小,魚名。
又叶蘇計切,音細。《白居易·懺悔偈》無始劫來,所造諸罪。若輕若重,無大無小。了不可得,是名懺悔。
【婚】
婚【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呼昆切,音昏。婚姻,嫁也。《爾雅·釋親》婦之黨爲婚兄弟,壻之黨爲姻兄弟。《易·屯卦》求婚媾。
又婚嫁之婚親曰連婚。《前漢·王商傳》大將軍鳳連婚楊肜。
又凡嫁娶斂財曰賣婚。《史通》山東士人尚閥閱,嫁娶必多取資,人謂之賣婚。經史通作昏。詳昏字註。
【姻】
姻【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於眞切《集韻》《韻會》《正韻》伊眞切,音因。《說文》壻家也。《白虎通》婦人因人而成,故曰姻。《禮·昏義疏》壻曰婚,妻曰姻,壻以昏時而來,女因之而去。
又妻父曰婚,壻父曰姻。今男女之家皆曰姻。
又叶烏前切,音煙。《焦仲卿詩》雖與府吏要,渠會永無緣。登卽許相和,便可作婚姻。或作婣。別作。
【在】
【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昨宰切《集韻》《韻會》《正韻》盡亥切,裁上聲。《爾雅·釋訓》居也。《易·乾傳》在下位而不憂。
又察也。《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禮·文王世子》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
又存也。《論語》父母在。
又所在也。《前漢·武帝紀》徵詣行在。《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謂所居爲行在所。
又姓。晉汝南太守在育。
又脾神曰常在,見《黃庭經》。
又昨代切,音載。義同。
又叶雌氏切。音此。善也。《詩·小雅》不屬于毛,不離于裏。天之生我,我辰安在。
又叶才里切。示上聲。《屈原·離騷》吾令豐隆乗雲兮,求虙,今作在。《正字通》在,本昨代切,舊本泥韻書先才上聲訓居,次轉去聲訓所,不知所卽居,非上聲者訓居,去聲者訓所也。○按在有上去二聲。字書韻書皆然。《禮韻》原許通押,《字彙》分訓,似泥。《正字通》不从上轉去,亦非。
【乡】
鄕【酉集下】【邑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0画
《廣韻》許良切《集韻》《韻會》《正韻》虛良切,音香。《釋名》鄕,向也,衆所向也。《廣韻》萬二千五百家爲鄕。《前漢·食貨志》五家爲鄰,五鄰爲里,四里爲族,五族爲黨,五黨爲州,五州爲鄕,是萬二千五百戸也。
又上聲。《韻會》《正韻》許兩切,與響同。《前漢·董仲舒傳》如影鄕之應形聲。
又《字彙補》與饗通。《前漢·文帝紀》尃鄕獨美其福。
又去聲。《集韻》《正韻》許亮切。與嚮同。《禮·曲禮》則必鄕長者所視。《又》請席何鄕。
又《爾雅·釋宮》兩階閒謂之鄕。《註》人君南鄕當階閒。
又窻牖名。《禮·明堂位》刮楹達鄕。《疏》每室四戸八窻,窻戸皆相對。
又《儀禮·士虞禮》祝從啓牖鄕如初。《註》鄕,牖一名也。《疏》北牖名鄕,鄕亦是牖,故云一名也。
又《正字通》昔也,曩也。往者在前,來者從後,故往者謂之鄕者,往日謂之鄕日。《論語》鄕也,吾見於夫子而問知。
又姓。《集韻》通作向。
【里】
里【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良已切《集韻》兩耳切《正韻》良以切,法志》在壄曰廬,在邑曰里。《風俗通》五家爲軌,十軌爲里。里者,止也,五十家共居止也。
又《正韻》路程,今以三百六十步爲一里。
又憂也。《詩·大雅》瞻卬昊天,云如何里。《箋》里,憂也。
又姓。《左傳·昭十七年》鄭之未災也,里析告子產。《註》里析,鄭大夫。
又百里、相里,複姓。
又地名。《左傳·宣三年》子臧得罪而出,誘子華而殺之南里。《註》南里,鄭地。
又山名。《史記·封禪書註》高里山,在泰山下。
又《五代史·附錄》契丹所居曰梟羅箇沒里。《註》沒里者,河也。
又古夫稱妻曰鄕里。《南史·張彪傳》我不忍令鄕里落它處。《沈約·山隂柳家女詩》還家問鄕里,詎堪持作夫。
又《正韻》漢制:長安有戚里,人君姻戚居之,後世因謂外戚爲戚里。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匠人》里爲式,然後可以傳衆方。《註》里,讀爲已,聲之誤也。《釋文》里,音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