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与鸣鸟

出自:清代·周馨桂《古诗二首 其一》

拼音:[wú][tóng][yǔ,yù,yú][míng][niǎo]

平仄:平平平平仄

高冈有梧桐,萋萋耀朝阳。
丹穴有鸣鸟,翩翩下翱翔。
顾彼樗栎间,安足翔其旁。
旷世一来鸣,寂寞又千霜。
梧桐与鸣鸟,终古遥相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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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梧桐】又名“青桐”。双子叶植物,梧桐科。落叶乔木。树皮绿色。叶大,掌状分裂。花淡黄绿色。产于中国和日本。木材轻软,是制乐器良材。树皮纤维可造纸编绳。种子炒熟后可食用。
【鸣鸟】1.指凤凰。 2.鸣啼的鸟。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梧】

梧【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韻會》五乎切《集韻》《正韻》訛胡切,音吾。《說文》梧桐木,一名櫬。《詩·大雅》梧桐生矣,于彼朝陽。《瑞應圖》王者任用賢良,則梧桐生于東廂。

《埤雅》梧櫜鄂皆五,其子似乳綴其上,柔木也。《淮南子·說山訓》梧桐斷角。《註》柔勝剛也。

《風俗通》梧桐生嶧陽山巖石之上,采東南孫枝爲琴,聲淸雅。

《南方草木狀》海梧出林邑,樹與中國松同,但結實絕大,肥甘有香味,亦樽俎閒佳果也。

《爾雅·釋地》當道有丘曰梧丘。

枝梧,詳枝註。

琴瑟爲槁梧。《莊子·德符》惠子據槁梧而瞑。《循本註》謂琴瑟也。

縣名。《前漢·地理志》屬楚國。

蒼梧,地名,舜葬處,唐置郡。餘詳桐註。

《集韻》偶舉切,音圉。樂器。椌楬也。敔或作梧。

《集韻》《類篇》《韻會》五故切,音悞。《史記·留侯世家》魁梧奇偉。應劭曰:魁梧,丘墟壯大之意。

言其警悟也。

【桐】

桐【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正韻》徒紅切《集韻》《韻會》徒東切,音同。《說文》桐,榮也。《爾雅·釋木》榮,桐木。《書·禹貢》嶧陽孤桐。《傳》嶧山特生之桐,中琴瑟。《詩·鄘風》椅桐梓漆,爰伐琴瑟。《草木疏》分靑、白、赤三種。《陳翥桐譜》列六種:紫桐、白桐、膏桐、刺桐、赬桐、梧桐。

《禮·月令》季春之月,桐始華。

《遁甲書》梧桐可知月正閏歲。生十二葉,每邊六,葉從下數,一葉爲一月,有閏則十三葉。視葉小處,則知閏何月。立秋之日至期,一葉先墜。

《博雅》桐,痛也。《儀禮·喪服志》母喪,削杖桐也。

空桐,北荒地名。《爾雅·釋地》南戴日爲丹穴,北戴斗極爲空桐。

桐過,邑名。《前漢·地理志》屬定襄郡。

姓。《姓苑》桐君著《藥錄》。

《集韻》《類篇》《韻會》他東切《正韻》佗紅切,音通。《類篇》輕脫貌。《前漢·武帝五子傳》無桐好逸。

《漢·安世房中歌》桐生茂豫。《顏師古曰》桐讀爲通,言草木通達而生也。

《類篇》杜孔切,音動。《莊子·讓王》自投桐水。桐一作椆,司馬本作洞。

叶徒黃切,音唐。《史記·龜筴傳》邦福重寶,聞於旁鄕。殺牛取革,被鄭之桐。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鸣】

鳴【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武兵切《集韻》《韻會》《正韻》眉兵切,音明。《說文》鳥聲也。《玉篇》聲相命也,嘷也。《詩·大雅》鳳凰鳴矣,于彼高岡。

獸亦曰鳴。《易·說卦傳》其於馬也爲善鳴。

《增韻》凡出聲皆曰鳴。《禮·學記》叩之以小,則小鳴。叩之以大,則大鳴。《莊子·德充符》子以堅白鳴。

鳥名。《山海經》弇州山有五彩之鳥,仰天鳴,名曰鳴鳥。《書·召誥》我則鳴鳥不聞。《音義》馬云:鳴鳥,謂鳳凰也。

姓。出《姓苑》。

《集韻》《韻會》《正韻》眉病切,音命。鳥相呼也。《馬融·長笛賦》山雞晨羣,野雉朝雊。求偶鳴子,悲號長嘯。《註》鳴,命也。《曹植詩》鳴儔嘯匹侶。

叶謨郞切,音芒。《前漢·郊祀歌》寒暑不忒況皇章,展詩應律鋗玉鳴。函宮吐角激徵淸,發梁揚羽申以商。《張華·俠曲》孟嘗東出關,濟身由雞鳴。信陵西反魏,秦人其彊。

【鸟】

鳥【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都了切《集韻》《韻會》丁了切,音蔦。《說文》長尾禽總名也。《正韻》常時曰鳥,胎卵曰禽。《爾雅·釋鳥》鳥之雌雄不可別者以翼,右掩左雄,左掩右雌。《書·堯典》厥民析鳥獸孳尾。《周禮·秋官·翨氏》掌攻猛鳥。

《硩蔟氏》掌覆妖鳥之巢。《註》硩,摘也。摘其巢而去之。《正字通》二足而羽謂之禽。或曰鳥觜曰咮曰喙,爪曰距,尾曰翠,一作臎,一名尾罌。膍胵曰奧,嚨曰亢曰員官,項畜食處曰嗉,翅曰翮曰翎,頸毛曰翁,腳短者多伏,腳長者多立,腳近翠者好步,腳近臆者好躑。《師曠·禽經》羽蟲三百六十,毛協四時,色合五方。

星名。朱鳥,南方七宿名。《書·堯典》日中星鳥。

國名。《山海經》鹽長之國有人鳥首,名曰鳥氏。

山名。鳥䑕。《地志》在隴西郡首陽縣西南,禹貢,終南惇物至于鳥䑕。

《山海經》鳥危之山,鳥危之水出焉。

官名。《周禮·夏官》射鳥氏掌射鳥。《左傳·昭十七年》少皡摯之立也,紀於鳥,爲鳥師,而鳥名。

秦之先有鳥俗氏。《史記·秦本紀》大費生子二人,一曰大廉,實鳥俗氏。《索隱曰》以仲衍鳥身人言,故爲鳥俗氏。

丹鳥,白鳥,俱蟲名。《夏小正》丹鳥者,丹良也。白鳥者,蚊蚋也。

妙音鳥。《法華經偈頌》聖主天中王,迦陵頻伽聲。《註》迦陵頻伽,妙音鳥也。鳥未出聲時,卽發音微妙,一切天人聲皆不及,惟佛音類之,故以取况。

《正韻》尼了切,音裊。義同。

《集韻》《類篇》作鳥夷。孔讀鳥爲島。

《字彙補》子削切,音爵。《前漢·地理志》武威郡鸞鳥縣。《後漢·段熲傳》欲攻武威,熲復追擊於鸞鳥。《註》鳥音爵。

叶都縷切,音女。《史記·自序》穆公思義,悼殽之旅。以人爲殉,詩歌黃鳥。

叶丁柳切,音近斗。《前漢·敘傳》沐浴尸鄕,北面奉首。旅人慕殉,義過黃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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