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dīng,zhēng][yuán][ǒu][guò,guō][zhǔ][rén][liú]
平仄:平平仄平仄平平
丁园偶过主人留,风月婆娑树报秋。
楼上阑干同倚处,出门月色忍回头。
出自:近现代·吴玉如《茂林居士忆琴百二绝句 其八十五》
【主人】1.接待宾客的人。与"客人"相对。 2.特指留宿客人的房东。 3.财物或权力的支配者。 4.仆婢及受雇佣者的家主。 5.用为学徒(或工人)对其产业主之称。 6.古代指战争中在自己土地上防守的一方。 7.主要人物;主体。 8.指君主。 9.谓执掌教化国人之事。
【丁】
丁【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1画
〔古文〕當經切,音玎。十幹名。《說文》夏時萬物皆丁實。丁承丙,象人心。《六書正譌》丁,蠆尾也,象形。凡造物必以金木爲丁附著之,因聲借爲丙丁字。《爾雅·釋天》太歲在丁曰彊圉,月在丁曰圉。《禮·月令》仲春之月上丁,命樂正習舞釋菜。
又《唐書·禮樂志》仲春,仲秋,釋奠於文宣王,皆以上丁。
又五丁,力士。《蜀記》秦惠王欲伐蜀,造石牛,置金其後。蜀人使五丁力士拖石成道,秦遂伐蜀。《杜甫詩》論功超五丁。
又六丁,神名。《道書》陽官六甲,隂官六丁。謂六甲中丁神也。
又《爾雅·釋詁》丁,當也。《註》相當値。《詩·大雅》寧丁我躬。
又民丁。《唐書·食貨志》租庸調之法,以人丁爲本。
又授田十畝,歲輸粟二斛,謂之租丁。
又《莊子·養生主》庖丁解牛。《杜甫詩》畦丁負籠至。《宋史·高宗紀》團敎峒丁槍杖手。《又》罷廉州貢珠,縱蛋丁自便。《何異傳》募山丁,捕首亂者。《唐璘傳》團結漁業茶鹽舟夫蘆丁,悉備燎舟之具。《元史·博爾忽傳》畬丁溪子。《橘錄》金橘高不及尺許,結實繁多。園丁種之,以鬻於市。
又零丁,或作伶仃,失志貌。《晉書·李密傳》零丁孤苦,至於成立。
又彼此相屬曰丁寧。《後漢·郞覬傳》丁寧再三,留神於此。俗作叮嚀。
又丁寧,鉦也。《左傳·宣四年》楚伯棼射王,汰輈及鼔跗,著於丁寧。
又丁東,聲也。凡玉珮鐵馬聲皆曰丁當。當東二音古通。
又丁水。《水經注》泗水又東南流,丁溪水注之。
又《爾雅·釋魚》魚枕謂之丁。《註》枕在魚頭骨中,形似篆書丁字。
又丁子,科斗也。初生如丁有尾。《莊子·天下篇》丁子有尾。
又肉丁,瘡名。《物類相感賦》身上生肉丁,芝蔴花擦之。
又烏丁,茶名。見《本草》。
又吉丁,蟲名。《本草註》甲蟲也。背正綠,有翅,在甲下,出嶺南賓澄諸州,人取帶之,令人喜好相愛。
又《貫休詩》蕨苞玉粉生香壟,菌蔟紅丁出靜槎。《陸游詩》滿貯醇醪漬黃甲,密封小甕餉紅丁。皆詩人象形借用也。
又姓。本姜姓,齊太公子伋爲丁公,因以命氏。
又《逸書諡法》述義不克曰丁。
又《廣韻》《集韻》《韻會》中莖切,音朾。《詩·小雅》伐木丁丁。《註》伐木聲相應也。
又《韻會小補》叶都陽切,音當。《韓愈·贈張籍詩》相見不復期,零落甘所丁。嬌兒未絕乳,念之不能忘。《正字通》唐書張弘靖傳,汝輩挽兩石弓,不如識一丁字。按續世說一丁作一个,因篆文个與丁相似。傳寫譌作丁。
【园】
园【丑集上】【囗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五丸切《集韻》《正韻》五官切,音袁。《說文》所以樹果也。《初學記》有藩曰園。《易·賁卦》賁于丘園,束帛戔戔。《詩·鄭風》將仲子兮,無踰我園。《註》園者,圃之樊,其內可樹木也。
又《周禮·地官·載師》以場圃任園地。《註》圃,種果蓏之屬。季秋,於其中爲場。樊圃謂之園,任者取正於是也。《又》園廛二十而一。《註》廛無穀,園少利,故僅二十而稅一也。
又歷代帝王陵寢曰園。漢制,園陵有令,文帝陵爲文園。《司馬相如傳》爲文園令。
又《唐書·李晟傳》臣已肅淸宮禁,袛謁寢園。
又桃園,地名。《前漢·地理志》全鳩里,其西名桃園,卽古之桃林也。《潘岳·西征賦》問休牛之故林,感徵名於桃園。
又袛園。《梵書》須達多長者,建精舍,請佛住,凡千二百區,謂之祇樹園。
又東園公,商山四皓之一。○按史失其姓名,《字彙》以園公爲姓,非。
又叶于羣切,音熅。《蘇軾·祭韓琦文》意廣才疏,將歸丘園。公治此邦,歿食其民。(園)
【偶】
偶【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五口切《韻會》語口切,音耦。凡數,雙曰偶,隻曰奇。《禮·郊特牲》鼎俎奇而籩豆偶,隂陽之義也。
又《爾雅·釋詁》合也。《註》謂對合也。
又牉合也。《賈誼·五餌》言偶人無時。《韓詩》言不失時,以偶爲牉合也。
又《家語》聖人因時,以合偶男女。
又儕輩曰偶。《前漢·黥布傳》率其曹偶,亡之江中。
又適然也。《列子·楊朱篇》鄧析謂子產曰:鄭國之治偶耳,非子之功也。
又俑也。象人曰偶,木土像亦曰偶。《史記·孟嘗君傳》木偶人謂土偶人。一作寓禺。《前漢·郊祀志》木寓龍。《史記·封禪書》木禺龍。,非。
又姓。明洪武中,偶桓以辟薦爲崇安縣從事。
又叶五舉切,音語。《光武賜侯霸書》崇山幽都何可偶,黃鉞一下無處所。
【过】
過【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臥切,戈去聲。《玉篇》度也,越也。《正韻》超也。《易·繫辭》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禮·檀弓》過之者,俯而就之。《史記·贾生傳》自以爲過之,今不及也。
又過失也。《書·大禹謨》宥過無大。《註》過者,不識而誤犯也。《前漢·文帝紀》俱去細過,偕歸大道。
又罪愆也。《周禮·天官·大宰》八柄,八曰誅,以馭其過。
又責也。《史記·項羽紀》聞大王有意督過之。
又卦名。易大過,小過。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禾切,音戈。《廣韻》經也。《書·禹貢》東過洛汭,北過洚水。
又過所也。《釋名》過所至關津以示也。或曰傳轉也,轉移所在,識以爲信。
又國名。《左傳·襄四年》處澆于過。《註》過,國名。東萊掖縣有過鄕。
又㵎名。《詩·大雅》溯其過㵎。
又姓。《後漢·劉陶傳》過晏之徒。《註》過,姓,過國之後。《正韻》經過之過,平聲。超過、過失之過,去聲。
【主】
主【子集上】【丶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丶宔《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音麈。君也。《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
又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鱄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
又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
又賔之對也。《禮·檀弓》賔爲賔焉,主爲主焉。
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爲東道主。《註》鄭在秦之東也。
又宰也,守也,宗也。《易·繫辭》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又神主,宗廟立以棲神,用栗木爲之。《春秋傳》虞主用桑,練主用栗。
又匰主。《周禮·春官》司巫,掌羣巫之政令,祭祀則供匰主。《註》主神所依也。匰,盛主之器。
又《禮·曲禮》居不主奧。《疏》主,猶坐也。
又《晉語》陽子剛而主能。《註》上也。
又姓。隋主胄,明主問禮。
又主父,複姓。
又《正韻》陟慮切。同注。《荀子·宥坐篇》主量必平似法。《註》主,同註。
【人】
人【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仁。《說文》天地之性最貴者也。《釋名》人,仁也,仁生物也。《禮·禮運》人者,天地之德,隂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
又一人,君也。《書·呂》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又予一人,天子自稱也。《湯誥》嗟爾萬方有衆,明聽予一人誥。
又二人,父母也。《詩·小雅》明發不寐,有懷二人。
又左人,中人,翟國二邑。
又官名。《周禮》有庖人,亨人,漿人,凌人之類。
又楓人,老楓所化,見《朝野僉載》。
又蒲人,艾人,見《歲時記》。
又姓。明人傑。
又左人,聞人,俱複姓。
又《韻補》叶如延切,音然。《劉向·列女頌》望色請罪,桓公嘉焉。厥後治內,立爲夫人。
【留】
留【午集上】【田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正字通》俗畱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