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āi][qǔ][fú][róng][huā]
平仄:平仄平平平
越女作桂舟,还将桂为楫。
湖上水渺漫,清江不可涉。
摘取芙蓉花,莫摘芙蓉叶。
将归问夫婿,颜色何如妾。
【摘取】1.选摘采取。如:摘取瓜果。2.摘要引用。如:摘取各家精要,缀集成书。
【芙蓉】1.木芙蓉。 2.荷花:出水~。
【摘】
摘【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他歷切,音剔。《說文》拓果樹實也。一曰指近之也。《傅毅·舞賦》摘齊行列。《註》指摘行列。使整齊也。
又《廣韻》發也,動也。《元稹詩》共邀連榻坐,兼去摘船行。《自註》音剔。
又《唐韻》竹厄切《集韻》《韻會》陟革切,音謫。手取也。《唐書·建寧王倓傳》天后次子賢作歌曰:種瓜黃臺下,瓜熟子離離。一摘使瓜好,再摘令瓜稀。三摘尚云可,四摘抱蔓歸。或作擿。
【取】
取【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娶上聲。《說文》捕取也。从又耳。《玉篇》資也,收也。《廣韻》受也。《增韻》索也。《禮·儒行》力行以待取。《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
又《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
又《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註》師古曰:取,讀曰娶。
又《集韻》《韻會》《正韻》逡須切,音趨。《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
又《集韻》雌由切,音秋。《前漢·地理志》留浚儀。《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
又《集韻》《韻會》《正韻》此苟切,音趣。《杜甫·遭田父泥飮詩》今年大作社,拾遺能住否。呌婦開大瓶,盆中爲吾取。感此氣揚揚,須知風化首。
又《正韻》索也。《詩·小雅》如酌孔取。《箋》謂度所勝多少。
又《六書本義》通用伸,伸通取。訓索,取轉聲,與娶趣字同。
又《古文奇字》朱謀㙔曰:古文取,疑當从与聲。人與而我取也。
【芙】
芙【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防無切《集韻》《韻會》馮無切,音鳧。《說文》芙蓉也。《爾雅·釋草》荷,芙蕖。詳蓉、蕖字註。
【蓉】
蓉【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集韻》餘封切,音容。《說文》芙蓉也。《屈原·離騷》集芙蓉以爲裳。《註》芙蓉,蓮華也。
又《韻會》木芙蓉,一名拒霜花,一名木蓮。
又《韻補》于方切,音王。《徐幹·七喩》懸明珠于長韜,燭宵夜而爲陽。元鬢擬于元霧,豔色過乎芙蓉。
【花】
花【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蘤《唐韻》《集韻》《正韻》呼瓜切,音譁。《正字通》草木之葩也。《歐陽修·花品序》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稱牡丹則直曰花。
又地名。《廣州志》南海縣有花田。
又姓。唐有花驚定。《杜甫詩》成都猛將有花卿。《通志·氏族略》宋有尚書郞花尹。
又《韻補》音訶。《棗據詩》延首觀神州,廻晴盻曲阿。芳林挺修榦,一歲再三花。《說文》本作華。榮也。从艸,象華葉垂敷之形,亏象蔕萼也。《唐韻古音》按花字,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或是後人攺易。唯《後漢書·李諧·述身賦》曰:樹先春而動色,草迎歲而發花。
又云:肆雕章之腴旨,咀文藝之英華。花字與華用。而五經、諸子、楚辭、先秦、兩漢之書,皆古文相傳,凡華字未有攺爲花者。考太武帝始光二年三月初造新字千餘,頒之遠近,以爲楷式,如花字之比,得非造于魏晉以下之新字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