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
誤【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五故切,音寤。《說文》謬也。《書·立政》其勿誤于庶獄庶愼。《傳》誤,失也。《禮·聘義》使者聘而誤,主君弗親饗食也。《註》誤,謂禮節錯誤也。《前漢·張耳傳》君何言之誤。《吳志·周瑜傳》瑜精音樂,雖三爵後,其閒缺誤,知之必顧。故時人謠曰:曲有誤,周郞顧。
又《字林》通作悞。惑也。《荀子·正論篇》是特姦人之誤于亂說,以欺愚者。
【本】
本【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1画
〔古文〕楍㮺奔上聲。《說文》木下曰本。从木,一在其下,草木之根柢也。《左傳·昭元年》木水之有本原。《班固·西都賦》元元本本,殫見洽聞。
又《玉篇》始也。
又《廣韻》舊也,下也。《禮·禮器》反本修古,不忘其初。《爾雅·釋器疏》柢本也,凡物之本,必在底下。
又《左傳註》豫爲後地曰張本。
又《曲禮》韭曰豐本,菖蒲根曰昌本。
又《集韻》《類篇》逋昆切。同奔。喻德宣譽曰本走。
又叶方典切,音匾。《班婕妤·擣素賦》調非常律,聲無定本。或連躍而更投,或暫舒而常斂。
【亲】
親【酉集上】【見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七平聲。《廣韻》愛也。《孝經序》親譽日著。《註》慈愛之心曰親。《荀子·不苟篇》交親而不比。《註》親謂仁恩。《周語》慈惠保民,親也。
又近也。《易·乾卦》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
又《增韻》躬也。《詩·小雅》弗躬弗親。《箋》言不躬而親之也。《禮·文王世子》世子親齊而養。《註》親,猶自也。
又《釋名》襯也。言相隱襯也。《增韻》姻也。《禮·大傳》親者,屬也。《疏》謂有親者,各以屬而爲之服。《左傳·昭十四年》祿勳合親。《杜註》親,九族也。《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隂禮敎親,則民不怨。《註》謂男女之禮,婚姻以時,則男不曠,女不怨。
又六親,父母、兄弟、妻子也。《管子·牧民篇》上服度則六親固。
又《前漢·禮樂志註》如淳曰:父、子、從父昆弟、從祖昆弟、曾祖昆弟、族昆弟,爲六親。
又姓。《史記·孟嘗君傳》齊王逐周最,而聽親弗。《註》親弗,人姓名。《戰國策》作祝弗。
又通作新。《大學》在親民。《程註》親,當作新。
又《唐韻》七遴切《集韻》《韻會》七刃切《正韻》寸遴切,七去聲。《左傳·桓二年》庶人工商,各有分親。《註》以親疏爲分別。《釋文》有平去兩音。
又《廣韻》親家也。《集韻》婚姻相謂爲親。
又叶蒼先切,音千。《楊方·合歡詩》磁石引長針,陽燧下焱煙,宮商聲相和,心同自相親。《字彙》古从,非。
【纠】
糾【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2画
《廣韻》居黝切《集韻》吉酉切,音朻。《說文》繩三合也。《史記·賈誼傳》何異糾纆。《註》《通俗文》云:合繩曰糾。
又《博雅》舉也。《書·囧命》繩愆糾謬。《疏》糾,謂發舉其愆過。《左傳·昭六年》糾之以政。《註》糾,舉也。
又《周禮·天官·大宰》以糾萬民。《釋文》糾,察也。
又《小宰》凡宮之糾禁。《註》糾,猶割也,察也。
又《詩·魏風》糾糾葛屨。《傳》猶繚繚也。《疏》稀疏之貌。
又《後漢·公孫瓚傳》糾人完聚。《註》糾,收也。
又《後漢·荀彧傳》收離糾散。《註》糾,合也。
又《玉篇》告也。《廣韻》督也,參也,急也,戾也。
又《集韻》舉夭切,音矯。《詩·陳風》舒窈糾兮。《傳》窈糾,舒之姿也。
又《正韻》舉有切,音九。義同。
又《韻補》叶居由切,結也。《嵆康·琴賦》瀄汨澎湃,䖤蟺相糾。放肆大川,濟乎中州。《正字通》俗從斗作紏,非。○按《說文》糾在丩部,今倂入。
【摘】
摘【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他歷切,音剔。《說文》拓果樹實也。一曰指近之也。《傅毅·舞賦》摘齊行列。《註》指摘行列。使整齊也。
又《廣韻》發也,動也。《元稹詩》共邀連榻坐,兼去摘船行。《自註》音剔。
又《唐韻》竹厄切《集韻》《韻會》陟革切,音謫。手取也。《唐書·建寧王倓傳》天后次子賢作歌曰:種瓜黃臺下,瓜熟子離離。一摘使瓜好,再摘令瓜稀。三摘尚云可,四摘抱蔓歸。或作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