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彼瓦缶

出自:金朝·麻九畴《李道人嵩阳归隐图》

拼音:[shí,sì,yì][bǐ][wǎ,wà][fǒu]

平仄:平仄仄仄

城郭维崇,井里维通。
冠盖维错,纨绮维丛。
云谁之子,招子归嵩。
舍我筝筑,乐彼潺淙。
食彼瓦缶,遗我鼎钟。
云谁之子,绘子归嵩。
离人友鹿,避俗朋松。
石啮我足,泉瘿我咙。
吾恐时人,笑子归嵩。
有山有怪,有水有龙。
盗出寇没,啸兕咻熊。
吾恐狂人,诳子归嵩。
子谓我言,决意归嵩。
归嵩何如,如鸿避弋,如鹤脱笼。
与幻俱化,与化俱融,是以归嵩。
南山重重,翠如植葱。
北山隆隆,绀如堆铜。
仰嵩俛嵩,雨濯云烘。
嵩之为我,我之为嵩。
我闻子言,衣如张风。
心先去鸟,层云荡胸。
静言思之,富为目蒿,贵为心蓬。
饰说于令,讵知任公。
归嵩良是,生龟脱筒。
子不归嵩,送子归嵩。

查看原文

注释

【瓦缶】1.小口大腹的瓦器。 2.古代陶土制的打击乐器。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食】

食【戌集下】【食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蝕。《說文》一米也。《玉篇》飯食。《增韻》殽饌也。

茹也,啗也。《釋名》食,殖也,所以自生殖也。《古史考》古者茹毛飮血,燧人鑽火,而人始裹肉而燔之,曰炮。及神農時,人方食穀,加米于燒石之上而食之。及黃帝,始有釜甑,火食之道成矣。《易·需卦》君子以飮食宴樂。《書·益稷》暨稷播,奏庶艱食,鮮食。《傳》衆難得食處,則與稷教民播種之,決川有魚鱉,使民鮮食之。

《書·洪範》惟辟玉食。《註》珍食也。

食祿也。《禮·坊記》君子與其使食浮于人也,寧使人浮于食。

祭曰血食。《史記·涉世家》置守冢三十家碭,至今血食。

飮酒亦曰食。《前漢·于定國傳》定國食酒,至數石不亂。

耳食。《史記·六國表》學者牽于所聞,見秦在帝位日淺,不察其終始,因舉而笑之,不敢道,此與以耳食無異。

目食。《宋史·司馬光傳》飮食所以爲味也,適口斯善矣。世人取果餌刻鏤之,朱綠之,以爲槃案之翫,豈非以目食乎。

吐而復吞曰食。《書·湯誓》朕不食言。《左傳·僖十五年》我食吾言,背天地也。《爾雅·釋詁》食,僞也。《疏》言而不行,如食之消盡,故通謂僞言爲食言,故此訓食爲僞也。

蠱惑曰食。《管子·君臣篇》明君在上,便嬖不能食其意。

消也。《左傳·哀元年》伍員曰:後雖悔之,不可食已。《註》食,消也。

《書·洛誥》乃卜澗水東瀍水西惟洛食。《傳》卜必先墨畫龜,然後灼之,兆順食墨。

日食,月食。《易·豐卦》月盈則食。《春秋·隱三年》日有食之。

《左傳·襄九年》晉侯問於士弱曰:吾聞之,宋災,於是乎知有天道,何故。對曰:古之火正或食於心或食於咮,以出内火。

《禮·檀弓》我死,則擇不食之地而葬我焉。《註》不食,謂不墾耕。

《前漢·外戚傳》房與宮對食。《註》應劭曰:宮人自相與爲夫婦,名對食。房宮,二人名。

《揚子·方言》食閻,勸也。南楚凡已不欲喜而旁人說之,不欲怒而旁人怒之,謂之食閻。

寒食,節名。《荆楚歲時記》去冬至一百五日,卽有疾風甚雨,謂之寒食。

大食,國名,在西域波斯國西,都婆羅門,兵刃勁利,勇于野鬬。

《廣韻》戲名。博屬。

姓。漢有食子通。《希姓錄》後漢食于公。

《集韻》祥吏切《正韻》相吏切,音寺。《論語》有酒食,先生饌。《禮·曲禮》食居人之左。《註》食,飯屬也。

糧也。《周禮·地官·廩人》匪頒賙赐稍食。

以食與人也。《詩·小雅》飮之食之。《禮·內則》國君世子生,卜士之妻,大夫之妾使食子。《註》食謂乳養之也。《左傳·文元年》穀也食子。《註》食,養生也。

《廣韻》《集韻》《韻會》羊吏切,音異。《廣韻》人名。漢審食其,酈食其。《荀悅·漢紀》作異基。

叶式灼切,音爍。《易林》三河俱合,水怒踊躍。壞我王室,民困于食。

【彼】

彼【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補委切《集韻》補靡切,上聲。《說文》往有所加也。《玉篇》對此之稱。《詩·小雅》彼月而微,此日而微。《禮·檀弓》爾之愛我也,不如彼。

外之之詞。《論語》彼哉彼哉。《疏》言如彼人哉無足稱也。

《廣韻》也,邐也。

【瓦】

瓦【午集上】【瓦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正韻》五寡切,音邷。《說文》土器已燒之總名。《廣韻》古史考,夏時昆吾氏作瓦。《史記·龜箂傳》桀爲瓦室。《註》世本曰:昆吾作陶。張華博物記亦云:桀作瓦,蓋是昆吾爲桀作也。《史記·廉頗傳》秦軍鼓譟勒兵武安,屋瓦盡震。《正字通》後世瓦制不古,其類非一。漢武故事,起神屋以銅爲瓦,漆其外。

吳國傳,大秦國王宮殿水精爲瓦。

明皇雜錄,虢國夫人恩寵傾一時,奪韋嗣立宅,以廣其居。後復歸韋氏,因大風折屋,墜堂上,不損。視之,瓦皆堅木也。

王縉傳:五臺山祠鑄銅爲瓦,金塗之。

《詩·小雅》載弄之瓦。《傳》瓦,紡塼也。

《儀禮·燕禮》公尊瓦大兩。《註》大音泰。瓦大,有虞氏之尊也。

《左傳·昭二十六年》射之中楯瓦。《註》瓦,楯脊。

瓦合。《禮·儒行》毀方而瓦合。《註》呂氏曰:陶者爲瓦,必圓而割,分之則瓦,合之則圓,而不失其瓦之質。

瓦解。《史記·匈奴傳》其困敗則瓦解雲散矣。

人名。《左傳·昭二十三年》楚囊瓦爲令尹。《註》囊瓦,子囊之孫子常也。

地名。《春秋·隱八年》宋公齊侯衞侯盟于瓦屋。《註》瓦屋,周地。

《定八年》公會晉師于瓦。《註》瓦衞地。《後漢·郡國志》東郡有瓦亭。

《廣韻》五化切《集韻》吾化切,音迓。《廣韻》泥瓦屋。《集韻》施瓦於屋也。

《集韻》《韻會》五委切,音頠。屋甃也。《莊子·騈拇篇》騈於辯者,纍瓦結䋲竄句。《註》瓦,五委反。當作丸。

《韻補》叶阮古切,音五。《韓愈·元和聖德詩》皇帝儉勤,盥濯陶瓦。斥遣浮華,好此絺紵。

【缶】

缶【未集中】【缶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方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俯九切,音否。《說文》瓦器,所以盛酒漿,秦人鼓之以節歌。《爾雅·釋器》盎謂之缶。《註》盆也。《疏》缶是瓦器,可以節樂,如今擊甌,又可以盛水盛酒,卽今之瓦盆也。《急就篇註》缶卽盎也,大腹而斂口。《易·比卦》有孚盈缶。《釋文》鄭云:缶,汲器也。

《坎卦》樽酒簋貳用缶。《註》瓦缶之器。

《離卦》不鼓缶而歌。《前漢·楊惲傳》仰天撫缶。《註》缶,瓦器也。

《小爾雅》二有半謂之藪,藪二有半謂之缶,缶二謂之鍾。《註》缶,四斛也。《魯語》其歲收田一井,出稯禾,秉芻,缶米。《註》缶,庾也。

《前漢·高帝紀》上破布軍於會缶。《註》蘇林曰:音,而轉寫誤爲缶字耳。黥布傳則正作垂字。

《正字通》宥韻,讀若覆,義同。○按諸韻書無去聲。

相关诗句
猜您喜欢
关于夏天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