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
期【辰集上】【月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渠之切,音其。《說文》會也。《易·歸妹》歸妹愆期。
又《書·大禹謨》耄期倦于勤。《禮·曲禮》百年曰期頤。《註》期,猶要也。
又《書·大禹謨》期于予治。《傳》期,當也,當于治體。
又《前漢·路溫舒傳》刻木爲吏,期不對。《註》期,必也。
又《莊子·庚桑楚》志乎期費。《註》期,卒也。費,耗也。
又《莊子·寓言篇》無經緯本末以期年耆者,是非先也。《註》期,待也。
又《玉篇》時也,契約也。《廣韻》信也,限也。
又《爾雅·釋宮》八達謂之崇期。《註》四道交出。
又口吃。《史記·周昌傳》臣期期知其不可。
又《集韻》居之切,音姬。朞,亦書作期。《易·繫辭》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
又《左傳·昭二十三年》叔孫旦而立期焉。《註》從旦至莫爲期。《釋文》期,本又作朞。
又《韻補》叶渠尤切。《班婕妤·自悼賦》奉供養於東宮兮,托長信之末流。共灑埽於帷幄兮,永終死以爲期。
又叶巨椅切。《漢·淳于長夏承皇祖,天挺應期。佐時理物,紹從先軌。
【程】
程【午集下】【禾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直貞切《集韻》《韻會》馳貞切,音呈。《說文》品也。十髮爲程,十程爲分,十分爲寸。《徐曰》程者,權衡斗斛律曆也。《荀子·致仕篇》程者,物之準也。《註》程,度量之總名。《禮·月令》按度程。《註》度爲制大小,程謂器所容。《疏》容受多少。
又《廣韻》期也,式也,限也。《增韻》量也,銓也,課也。《禮·儒行》引重鼎不程其力。《前漢·高帝紀》張蒼定章程。
又《法志》自程決事,日縣石之一。《註》縣,稱也。石,百二十斤也。讀文書,日以百二十斤爲程。
又《東方朔傳》程其器能,用之如不及。
又驛程,道里也。
又示也。《張衡·南都賦》致飾程蠱。
又秦人謂豹曰程。《莊子·秋水篇》靑寧生程,程生馬。《註》程,豹也。
又地名。《帝王世紀》文王居程,徙都豐。《後漢·郡國志》陽有上程聚。《註》古程國,重黎之後,伯休甫之國名。
又姓。出廣平安定。二望,本顓頊重黎之後,周宣王時,程伯休父入爲大司馬,封於程,後遂爲氏,與司馬氏同。
又叶促良切,音長。《張籍·祭韓愈詩》公比欲爲書,遺約有條章。令我署其末,以爲後事程。
【昧】
昧【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旦明也。一曰闇也。《博雅》冥也。《易·屯卦》天造草昧。《疏》昧謂冥昧。《書·堯典》宅西曰昧谷。《傳》昧,冥也。日入於谷而天下冥,故曰昧谷。
又《書·太甲》先王昧是未明,謂夜向晨也。《詩·鄭風》士曰昧旦。
又《書·仲虺之誥》兼弱攻昧。《傳》闇則攻之。
又《左傳·文二十六年》楚王是故昧於一來。《註》昧,猶貪冒。
又《屈原·離騷》路幽昧以險隘。《註》幽昧,不明也。
又樂名。《禮·明堂位》《昧》,東夷之樂也。
又縣名。《類篇》在益州。
又與沬同。《易·豐卦》日中見沬。《釋文》沬,《字林》作昧,云斗杓後星。
又《集韻》《韻會》莫貝切,音眛。義同。
又《韻補》叶莫結切。《鮑昭詩》年貌不可還,身意會盈歇。智哉衆多士,服理辨明昧。
【筹】
籌【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20画部外筆画:14画
《廣韻》直由切《集韻》《韻會》陳留切《正韻》除留切,音儔。籌算也。《儀禮·鄕射禮》箭籌八十。《註》籌,算也。
又壷矢。《禮·投壷》籌,室中五扶,堂上七扶,庭中九扶。《註》籌,矢也。
又籌策。《史記·高祖紀》運籌帷幄之中。
又《集韻》徒刀切,音陶。《揚子·方言》戴也。
又叶音除。《蔡洪·圍棊賦》攄妙思,奮元籌。飾服色,玩騂駒。
【算】
算【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蘇管切《集韻》《韻會》《正韻》損管切,音篹。《海篇》酸上聲。《廣韻》物數也。《儀禮·鄕飮酒禮》無算爵,無算樂。《註》算,數也。賔主燕飮,爵行無數,醉而止也。燕樂亦無數,或閒或合,盡歡而止也。《前漢·景帝紀》後二年詔曰:今訾算十以上廼得官,廉士算不必衆,有市籍不得官,無訾又不得官,朕甚愍之。訾算四得官,亡令廉士久失職,貪夫長利。《註》應劭曰:古者疾吏之貪,衣食足,知榮辱,限訾十算廼得爲吏。十算,十萬也。賈人有財,不得爲吏,廉士無訾又不得官,故減訾四算得官矣。師古曰:訾與貲同。
又《集韻》緒纂切,又須兗切,音選。義同。
又竹器。《史記·鄭莊傳》其餽遺人不過算器食。《註》徐廣曰:算,竹器。
又《集韻》《正韻》蘇貫切,音蒜。計歷數者也。《世本》黃帝時隷首作算數。《前漢·律歷志》算法用竹,徑一分,長六寸,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爲一握。徑象乾律黃鐘之一,而長象坤呂林鐘之長。
又《藝文志》曆家有《許商算術》二十六卷,《杜忠算術》十六卷。《後漢·馬嚴傳註》《劉·九章算術》:方田第一,粟米第二,差分第三,少廣第四,商功第五,均輸第六,盈不足第七,方程第八,句股第九。
又投壷較射,數勝負之籌曰算。《儀禮·鄕射禮》一人執算以從之。《周禮·春官》《太史》:凡射事,飾中舍算。《註》謂設算於中,以待射時而取之,中則釋之。《禮·投壷》二算爲純,一算爲奇。《註》純,全也。二算合爲一,全也。一算謂不滿純者。算之多少視坐上之人數,每人四矢,亦四算也。
又籌畫也。《揚子·法言》爲國不廸其法,望其效,譬諸算乎。《註》欲治而不用先王之法,猶無財運算,無益于富也。
又智也。《列子·力命篇》自長非所增,自短非所損,算之所亡若何。《註》算,猶智也。
又與筴同。《儀禮·旣夕》主人之史請讀賵執算。《註》古文算皆爲筴。
又叶音訕。《陸機·擬良宴詩》四座咸同志,羽觴不可算。高談一何綺,蔚若朝霞爛。《集韻》或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