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与义仓理则同

出自:清代·周凯《寄台湾平远山观察庆诗以代柬》

拼音:[shè][yǔ,yù,yú][yì][cāng][lǐ][zé][tóng,tòng]

平仄:仄平仄平仄平平

澎湖一岛若可弃,乃与台厦相控援。
屹立沧溟大海中,褊小疆隅难比县。
不产禾苗产杂粱,习惯波涛业渔佃。
去秋台飓风为灾,咸雨飞飞浪花溅。
今春渤澥我开帆,海波阵阵心旌战。
及抵澎山日已迟,人无人色面非面。
那得薯丝煮为縻,但捞海菜日充咽。
苟非义仓钱三千,民命不绝已如线。
凤山徐令目见之,分查户口同二掾。
酌济灾黎办八分,薯米金钱亦云遍。
圣恩如海自汪洋,大府关心尤眷恋。
蔡子澎湖特起才,献我新诗颇婉嬿。
心伤梓里少多藏,社仓欲救饥馑荐。
书生识见未云周,我读其诗心窃善。
绸缪未雨小民知,康济同心吾辈见。
社与义仓理则同,力苦澎民孱且倦。
台阳乃是产米区,盍酌盈虚权通变。
以补不足赖有馀,集众人力工易奠。
拨数千石资澎湖,有备无患民欣忭。
社仓义仓分或兼,官捐民捐从所便。
常平额设有成规,兵米无多曾借碾。
但令海岛富仓储,宿饱家家米价贱。
旱潦倘或遇偏灾,岂作仓皇幕巢燕。
我公台海颂神君,定有吁谟计安晏。
同舟共济合献知,越俎代谋自嫌擅。
作歌聊以当书笺,博得开缄一笑冁。
来朝闻说好开船,怕见风涛笔先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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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义仓】隋以后各地为备荒而设置的粮仓。
【理则】1.即逻辑。 2.原理法则。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社】

社【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常者切,闍上聲。土地神主也。《禮·祭義》建國之神位,右社稷而左宗廟。《詩·小雅》以社以方。《疏》社,五土之神,能生萬物者,以古之有大功者配之。共工氏有子句龍爲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爲社。后土,土官之名,故世人謂社爲后土。杜預曰:在家則主中霤,在野則爲社。《白虎通》人非土不立,封土立社,示有土也。《禮·祭法》王爲羣姓立社曰大社,王自爲立社曰王社,諸侯爲百姓立社曰國社,諸侯自爲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羣立社曰置社。

《郊特牲》社祭土,而主隂氣也。天子大社,必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也。○按:社爲地祭,但祭有二祭法,大社卽《郊特牲》所云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者,曰方丘,亦曰太折。夏日至,地示之祭,於此行焉,此北郊之社與郊對舉者也。

王社,《載芟》詩序所謂春籍田而祈社稷,《良耜》詩序所謂秋報社稷者,於此行焉,祭土穀之神,而以句龍后稷配,此庫門內右之社,不與郊稱者也。蓋大社以祭率土之地示,王社以祭畿內之土穀,均名爲社,而大小則不同耳。

私社。《前漢·五行志》建昭五年,兗州刺吏浩賞,禁民私所自立社。《臣瓚註》舊制二十五家爲一社,而民或十家五家共爲田社,是私社也。

書社。《史記·孔子世家》楚昭王將以書社地封孔子。《註》二十五家爲里,里各立社。書社者,書其社之人名於籍。

社日。《月令廣義》立春後五戊爲春社,立秋後五戊爲秋社。

後世賓朋會聚曰結社。《事文類聚》遠公結白蓮社,以書招淵明。

謝靈運求入淨社,遠師以心雜止之。

江淮謂母爲社。《淮南子·說山訓》社何愛速死,吾必悲哭社。

複姓。《風俗通》齊昌徙居社南,因以爲氏。《何氏姓苑》有社北氏。

叶他魯切,音土。《前漢·敘傳》布歷燕齊,叔亦相魯。民思其故,或金或社。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义】

義【未集中】【羊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集韻》《韻會》宜寄切,音議。《說文》己之威儀也。从我羊。《註》臣鉉等曰:與善同意,故从羊。《釋名》義,宜也。裁制事物,使各宜也。《易·乾卦》利物足以和義。

《說卦傳》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容齋隨筆》人物以義爲名,其別最多。仗正道曰義,義師,義戰是也。眾所尊戴曰義,義帝是也。與衆共之曰義,義倉,義社,義田,義學,義役,義井之類是也。至行過人曰義,義士,義俠,義姑,義夫,義婦之類是也。自外入而非正者曰義,義父,義兒,義兄弟,義服之類是也。衣裳器物亦然。在首曰義髻,在衣曰義襴,義領之類是也。合眾物爲之,則有義漿,義墨,義酒。禽畜之賢者,則有義犬,義烏,義鷹,義鶻。

義渠,戎國地。《史記·秦本紀》伐義渠,虜其主。《註》寧廣二州,春秋及戰國時爲義渠,戎國之地也。

姓。《前漢·酷吏傳》義縱,何東人。

與誼同。《前漢·董仲舒傳》漸民以仁,摩民以誼。

與儀通。《前漢·鄒陽傳》使東牟朱虛東褒義父之後。《註》應劭曰:邾儀父也。師古曰:義讀曰儀。

與宜同。《韻補》周官凡殺人而義者,史記君義嗣,魚羈切。

《韻補》叶牛何切。周官註:儀作義,古皆音俄。古文尚書:無偏無陂,遵王之義。陂音坡。◎按說文在我部。今從正字通倂入。

【仓】

倉【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仺《唐韻》七岡切《集韻》千岡切,音蒼。《說文》穀藏也。《國策註》圓曰囷,方曰倉。《詩·小雅》乃求千斯倉。《禮·月令》季秋,命冢宰舉五穀之要藏,帝籍之,收于神倉。

官名。《周禮·地官》倉人掌粟入之藏。

倉卒,悤遽貌。《杜甫·送鄭虔詩》倉皇已就長途往。

姓。周倉葛。

與蒼通。《禮·月令》駕倉龍。《前漢·蕭望之傳》倉頭廬兒。

與臓通。五倉,五臟也。《前漢·谷永傳》成帝曰:化色五倉之術,皆左道以欺妄。

與滄通。《揚雄·甘泉賦》東燭倉海。

與桑通。亢倉子,亦作庚桑子。

《集韻》楚亮切,借作愴。《詩·大雅》倉兄塡兮。

【理】

理【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良止切《集韻》《韻會》兩耳切《正韻》良以切,音里。《說文》治玉也。《徐曰》物之脈理,惟玉最密,故从玉。《淮南子·覽冥訓》夏桀之時,金積折廉,璧襲無理。《註》用之煩數,皆鈍而無文。

《說文徐註》治玉治民皆曰理。《書·周官》論道經邦,燮理隂陽。《前漢·循吏傳》政平訟理。

《玉篇》正也。《左傳·成二年》先王疆理天下。《註》理,正也。

《玉篇》道也。《廣韻》義理。《易·繫辭》易而天下之理得矣。《史記·平原君傳》謂公孫龍曰:公無復與孔子高辨事也。其人理勝於辭,公辭勝於理,辭勝於理,終必受詘。《皇極經世》天下之數出於理,違理則入於術,世人以數而入於術,故失於理也。

性也。《禮·樂記》天理滅矣。《註》理,猶性也。

條理也。《易·繫辭》俯以察於地理。《疏》地有山川原隰,各有條理,故稱理也。

《說卦》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禮·中庸》文理密察。《朱註》理,條理也。

《禮·樂記》理發諸外,而民莫不承順。《註》理,容貌之進止也。

《玉篇》文也。《前漢·周勃傳》縱理入口。《唐書·太宗紀》本心不正,則脈理皆斜。

《增韻》膚肉之閒爲湊理,以其有脈理也。《禮·內則》薄切之,必絕其理。《杜甫詩》肌理細膩骨肉勻。

分也。《禮·樂記》樂者,通倫理者也。《註》理,分也。《釋文》分,扶問反。

賴也。《孟子》大不理於口。

《廣韻》料理。《晉書·桓冲傳》冲謂徽之曰:在府日久,當相料理。

《韻會》治獄官曰理。《禮·月令》孟秋之月,命理瞻傷,察創視折。《註》理,治獄官也。《史記·循吏傳》李離者,晉文公之理也。

媒也。《屈原·離騷》解佩纕以結言兮,吾令蹇修以爲理。《註》使古賢蹇修而爲媒理也。五臣云:令蹇脩爲媒,以通辭理。

姓。《五音集韻》臯陶爲大理,因官氏焉,殷有理徵。

紙名。《博物志》南海以海苔爲紙,其理倒側,故名側理。

《正字通》大理,古滇夷國名。自唐始通中國,歷蒙趙楊段四姓,俱僭稱帝。至元始臣服中國,稱總管,及明而亡,改爲大理府,屬雲南。

與李通。《左傳·昭十三年》行理之命。《註》使人也。《周語》行理以節逆之。賈逵註小行人也。孔晁註亦作李。《前漢·天文志》騎官左角曰理。《史記·天官書》作李。

【则】

則【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側。《說文》則等畫物也。从刀貝。貝,古之物貨也。《徐曰》則,節也。取用有節,刀所以裁制之也。

《玉篇》法也。《爾雅·釋詁》則,常也。《疏》謂常禮法也。《周禮·天官·冢宰》以八則治都鄙。《鄭註》則,法也。

《增韻》凡制度品式皆曰則。《書·說命》明哲實作則。

天理不差曰則。《易·乾卦》乃見天則。《詩·大雅》順帝之則。

法其可法者曰則。《書·無逸》繼自今嗣王,則其無淫于觀,于逸,于遊,于田。《註》戒成王效法文王也。《詩·小雅》君子是則是傚。

《周禮》五命賜則註:地未成國之名。

夷則,七月律名。《前漢·律歷志》則,法也。言陽氣法度,而使隂氣夷當傷之物。

《韻會》助辭,又然後之辭。《論語》行有餘力,則以學文。

【同】

同【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正韻》徒紅切《集韻》《韻會》徒東切,音桐。《說文》合會也。《玉篇》共也。《廣韻》①也。《易·同人》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書·益稷》敷同日奏罔功。

《廣韻》齊也。《書·舜典》同律度量衡。《詩·小雅》我馬旣同。

聚也。《詩·小雅》獸之所同。《傳》同猶聚也。

和也。《禮·禮運》是謂大同。《註》猶和也,平也。

《周禮·春官·大司樂》六律六同。《註》六律合陽聲者,六同合隂聲者。

《典同》掌六律,六同之和。《註》律以竹,同以銅。言助陽宣氣,與之同也。

《周禮·春官·大宗伯》時見曰會,殷見曰同。《詩·小雅》赤芾金舄,會同有繹。

《周禮·地官·小司徒·井牧其田野註》司馬法曰:十成爲終,十終爲同,同方百里。《疏》謂之爲同者,取象震雷百里所聞同,故名百里爲同也。

爵名。《書·顧命》上宗奉同瑁。《註》同,爵。瑁,圭也。

州名。《廣韻》漢馮翊地有九龍泉,泉有九源,同爲一流,因以名之。《韻會》後魏以灃水攸同名州。

《正韻》通也。《莊子·在宥篇》聞廣成子在于空同之上。《註》呂吉甫曰:空同之上,無物而大通之處也。

姓。《正字通》唐有同谷。

《盧仝詩》仝不仝,異不異,是謂大仝而小異。

通作童。《列子·黃帝篇》狀與我童者,近而愛之。狀與我異者,疏而畏之。

《釋文》徒貢切,音洞。與詷同。《禮·祭統》鋪筵設同几,爲依神也。《註》同之言詷也。《疏》同之言詷也者,若單作同字,是齊同之同,非詷共之詷。若詷共之詷,則言旁作同。漢魏之時,字義如此,今則總爲一字。

叶徒黃切,音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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