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定【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㱏《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徒徑切,庭去聲。《說文》安也。《增韻》靜也,正也,凝也,決也。《易·說卦》天地定位。《書·堯典》以閏月定四時成歲。《禹貢》震澤底定。
又《禮·王制》論進士之賢者,以告於王,而定其論。《註》謂各署其所長也。
又止也。《書·洛誥》公定,予往已。《註》成王欲周公止洛,自歸往宗周也。
又《儀禮·鄕飮酒禮》羹定。《註》定猶熟也。《疏》熟卽止,故以定言之。
又《諡法》純行不差,安民法古,曰定。
又州名。漢中山郡,唐改定州,以安定天下爲名。
又丘名。《爾雅·釋丘》左澤曰定。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丁定切,音訂。營室星也。《詩·鄘風》定之方中,作于楚宮。《註》定星昏而正中,於是時可以營制宮室,故謂之營室。孫炎曰:定,正也。一曰定謂之耨。
又《詩·周南》麟之定。《註》定,額也。
又《禮·禮器》羹定詔於堂。《註》羹,肉湆。定,熟肉。
又《爾雅·釋器》斪斸謂之定。《郭註》鋤屬也。
又叶唐丁切,音庭。《詩·小雅》亂靡有定。叶下寧成。
又《韻會》古通正。亦作奠。引周禮瞽矇世奠繫,奠讀爲定,謂帝繫,諸侯世本之屬。
【携】
携【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俗攜字。(攜)《唐韻》戸圭切《集韻》懸圭切,音畦。《說文》提也。《六書故》縣持也。《書·立政》左右攜僕。《註》攜持僕御之人。《詩·大雅》如取如攜。《疏》物在地上,手舉攜之。《禮·曲禮》長者與之提攜,則兩手奉長者之手。《註》提攜,謂牽將行。
又離也。《左傳·僖七年》招攜以禮。《周語》節度不攜。
又連也。《前漢·天文志》杓攜龍角。《註》杓,斗柄也。
又姓。見《姓苑》。或省作㩦。俗作携㩗擕,非。
【折】
折【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旨熱切《集韻》《韻會》《正韻》之列切,。《周語》體解節折而共飮食之,於是乎有折俎。
又斷之也。《易·賁象》君子以明庶政,無敢折獄。《疏》勿得直用果敢,折斷訟獄。
又折中也。《前漢·貢禹傳》微孔子之言,亡所折中。
又曲也。《禮·玉藻》折還中矩。《註》曲行宜方。還亦作旋。《史記·灌夫傳》吾益知吳壁中曲折,請復往。
又屈也。《前漢·伍被傳》折節下士。
又挫也。《史記·項羽紀》諸侯吏卒乗勝輕折辱秦吏卒。《前漢·蒯通傳》漢王一日數戰,亡尺寸之功,折北不救。
又止也。《詩·大雅》予曰有禦侮。《傳》武臣折衝曰禦侮。《疏》能折止敵人之衝突者。
又直指人過失也。《史記·呂后紀》面折廷諍。
又毀也。《易·說卦》兌爲毀折。《前漢·高帝紀》常從王媼武負貰酒,兩家常折券棄責。《註》折毀之,棄其所負。
又封土爲祭處曰折。《禮·祭法》瘞埋于泰折,祭地也。《註》折,昭晢也,必爲昭明之名,尊神也。
又《前漢·郊祀志註》言方澤之形四曲折也。
又短折,不祿也。《書·洪範》六極。一曰凶短折。《疏》未齓曰凶,未冠曰短,未婚曰折。《前漢·五行志》傷人曰凶,禽獸曰短,草木曰折。《又》兄喪弟曰短,父喪子曰折。
又葬具也。《儀禮·旣夕》折橫覆之。《註》折猶庪也。方鑿連木爲之,如牀而無簀,加之壙上,以承抗席。
又地名。《春秋·桓十一年》柔會宋公,侯,蔡叔,盟于折。
又姓。《後漢·方術傳》折象,其先封折侯,因氏焉。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食列切,音舌。《說文》斷也。《廣韻》斷而猶連也。《易·鼎卦》鼎折足,覆公餗。《禮·月令》孟秋命理,瞻傷察創視折。《註》折損筋骨也。《前漢·賈誼傳》釋斤斧之用,而欲嬰以芒刃不缺則折。
又《唐韻》《正韻》杜奚切《集韻》《韻會》田黎切,音題。《禮·檀弓》吉事欲其折折爾。《註》安舒貌。
又《集韻》《韻會》《正韻》征例切,音制。亦斷之也。《班固·西都賦》許少施巧,秦成力折。掎僄佼,㧖猛噬。《註》許少,古捷人。秦成,壯士也。
又《集韻》時制切,音逝。亦曲也。《禮·曲禮》立則磬折垂佩。《疏》身宜僂折如磬之背也。《陸德明·音義》折,之列反,一音逝。《屈原·離騷》何瓊佩之偃蹇兮,衆薆然而蔽之。惟此黨人之不亮兮,恐嫉妒而折之。《註》沈重曰折。《說文》作,从艸在仌中,冰寒故折。隸从手从斤。
【脚】
脚【未集下】【肉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居勺切《集韻》訖約切,音蹻。《說文》脛也。或作脚。《釋名》却也。以其坐時卻在後也。《荀子·正論篇》詈侮捽搏,捶笞臏腳。
又以足蹂物曰腳。《司馬相如·子虛賦》射麋腳麟。《註》郭璞曰:腳掎足。《文選·李善註》腳,謂持其麟也。
【铛】
鐺【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都郞切,音當。《說文》鋃鐺,鎖也。互詳鋃字註。
又《集韻》《韻會》他郞切,音湯。與鏜同,鼓聲也。《史記·司馬相如傳》鏗鎗鐺䶀。《註》鐺䶀,鼓音。
又《廣韻》楚庚切《集韻》《韻會》楚耕切,屬。《通俗文》鬴有足曰鐺。《緯略》三足溫酒器也。唐薛大鼎、賈敦頤、鄭德本,號鐺脚御史。《宋史·太祖紀》雷德驤判大理寺,言趙普強市人第宅。上怒叱曰:鼎鐺猶有耳,汝不聞普吾社稷臣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