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wǔ][bì,pì][sān][qiān][lǜ][kě,kè][lùn,lún]
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孝是修行无价珍,此身在处即吾亲。
一禽一草非时剪,五辟三千律可论。
仓德饮和供菽水,朝乾夕惕省昏晨。
不分富贵与贫贱,大孝光天是守身。
【五辟】1.五刑。 2.五君。 3.五次征召。
【三千】1.《书.吕刑》:"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剕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二百。五刑之属三千。"后因以"三千"指古代所有的刑罚。 2.泛言数目之多。 3.指三千大千世界。
【五】
五【子集上】【二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音午。《增韻》中數也。《易·繫辭》天數五,地數五。《書·武成》列爵惟五。《詩·鄘風》良馬五之。
又格五。《後漢·梁冀傳》能挽滿,彈棊,格五,六博,蹴鞠,意錢之戲。《註》行棊相塞謂之簺,簺有四采,簺白乗五是也。至五卽格不得行。
又《辛氏三秦記》城南韋杜,去天尺五。
又十五夜曰三五。《謝靈運詩》期在三五夕。《崔曙詩》秒冬正三五,日月遙相望。
又姓。漢五京。
又第五,五鹿,皆複姓。崔曙《早發交崖山還太室作》:仲冬正三五,日月遙相望。
【辟】
辟【酉集下】【辛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
又人稱天曰辟。《詩·大雅》蕩蕩上帝,下民之辟。
又妻稱夫亦曰辟。《禮·曲禮》妻祭夫曰皇辟。
又《說文》法也。《書·酒誥》越尹人祇辟。《註》正身敬法也。
又明也。《禮·王制》天子曰辟廱。《註》辟,明也。廱,和也。使天下之人皆明達和諧也。
又《祭統》對揚以辟之。《註》對,遂也。辟,明也。言遂揚君命,以明我先祖之德也。
又徵辟也。《後漢·鍾皓傳》前後九辟公府,皆不就。《晉書·王褒傳》三徵七辟。
又星名,與璧同。《禮·月令》仲冬之月日在斗、昏、東辟中。
又姓。
又《廣韻》普擊切《集韻》《韻會》匹辟切《正韻》匹亦切,音僻。與僻同。偏也,邪也。《禮·玉藻》非辟之心無自入也。《左傳·昭六年》楚辟我衷,若何效辟。《註》辟,邪也。衷,正也。
又傾也,側也。《禮·曲禮》辟咡詔之。《註》謂傾頭與語也。
又威儀習孰少誠實曰辟。《論語》師也辟。《又》友便辟。
又辟名,空名也。《周禮·天官》凡失財、用物、辟名者。《註》辟名,詐爲書,以空作見,文書與實不相應也。
又》以八辟麗邦法。
又與闢通。《孟子》辟土地。
又辟除行人也。《周禮·秋官》王燕出入,則前車而辟。《孟子》行辟人可也。
又衆人驚退也。《史記·項羽紀》人馬俱驚,辟易數里。《註》言人馬開張易舊處也。
又鞭辟,策勵也。程子曰:學要鞭辟近裏。朱子曰:辟如驅辟一般,大約要鞭督向裏去。
又與擗通。拊胷也。《詩·邶風》寤辟有摽。《禮·檀弓》辟踊。
又與躄通。足病不能行也。《賈誼·治安策》非亶倒縣而已。
又類辟。
又辟歷,雷聲。別作霹靂。
又《集韻》《正韻》毗義切。與避同。《詩·魏風》宛然左辟。《註》讓而避者必左。《禮·儒行》內稱不辟親,外舉不辟怨。
又與睥同。《史記·灌夫傳》辟睨兩宮閒。《註》與睥睨同。邪視也。
又《集韻》《正韻》匹智切,與譬同。《禮·坊記》君子之道,辟則坊與。《中庸》辟,如行遠。
又《廣韻》《集韻》《韻會》博厄切,音百。《禮·內則》麕爲辟雞。《註》聶而切之也。
又與擘同。析裂也。《禮·喪大記》絞一幅爲三不辟。《疏》大斂之絞旣小,不復擘裂其末。
又《正韻》莫禮切,音米。與弭同。《禮·郊特牲》有由辟焉。《註》謂弭災兵也。
又《集韻》頻彌切《正韻》蒲麋切,音皮。與紕同。帶之緣飾也。《禮·玉藻》天子素帶朱裏終辟。《註》辟,緣也。終,竟也。天子熟絹爲帶,用朱于裏,終此帶盡緣之也。
又《集韻》必郢切,音丙。除也。《莊子·庚桑楚》至信辟金。
【三】
三【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弎《唐韻》《集韻》《韻會》蘇甘切《正韻》蘇監切,颯平聲。《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老子·道德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史記·律書》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兵無過三其身。
又《左傳·昭七年》士文伯曰:政不可不愼,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
又《晉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
又《周語》人三爲衆,女三爲粲,獸三爲羣。
又姓。明三成志。
又漢複姓。屈原之後有三閭氏,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
又去聲。《韻會》蘇暫切。《論語》三思而後行。
又本作參。《博雅》參,三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參分其股圍。《前漢·與三同。
又《韻補》叶疏簪切,音森。《詩·召南》摽有梅,其實三兮。下叶今。叁。
【千】
千【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蒼先切《集韻》《韻會》《正韻》倉先切,音阡。《說文》十百也。
又《廣韻》漢複姓。
又《韻補》叶雌人切,請平聲。《劉劭趙都賦》宮妾盈兮數百,食客過兮三千。越信孟之體,慕姬旦之懿仁。
【律】
律【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呂戌切《集韻》《韻會》《正韻》劣戌切,日如其曆。《史記·律書註》古律用竹,又用玉。漢末以銅爲之。《書·舜典》同律度量衡。《禮·王制》考時月,定日同律。
又《爾雅·釋詁》法也。
又常也。《註》謂常法。《正韻》律呂萬法所出,故法令謂之律。《管子·七臣七主篇》律者,所以定分止爭也。《釋名》律,累也。累人心,使不得放肆也。《左傳·桓二年》百官於是乎咸懼,而不敢易紀律。
又軍法曰律。《易·師卦》師出以律。
又法志》秦漢舊律起自李悝。悝著網捕二篇,雜律一篇。
又以其律具其加減,是故所著六篇而已。
又爵命之等曰律。《禮·王制》有功德于民者,加地進律。《疏》律卽上公九命,繅藉九寸,冕服九章,建常九斿之等,是也。
又《爾雅·釋言》述也。《禮·中庸》上律天時。
又《爾雅·釋言》銓也。所以銓量輕重。
又理髮曰律。《荀子·禮論篇》不沐則濡櫛,三律而止。《註》律,理髮也。
又詩律。《杜甫·遣悶詩》晚節漸於詩律細。
又戒律。《佛國記》法顯慨律藏殘缺,於是以弘始二年至天竺,尋求戒律。
又《爾雅·釋器》不律謂之筆。《註》蜀人呼筆爲不律也。
又斛律,耶律,複姓。《姓譜》斛律,代人,世爲部落統軍,號斛律部,因氏焉。耶律,遼之後。
又《韻補》與嵂通。《詩·小雅》南山律律。《司馬相如·大人賦》徑入雷室之砰磷鬱律兮,洞出鬼谷之堀礨崴魁。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又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又《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又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又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又《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又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又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又《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又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论】
論【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盧昆切,音崘。《說文》議也。《廣韻》說也。《周禮·春官·大司樂·賈疏》直言曰論,答難曰語。論者,語中之別,與言不同。
又《論語·序解正義》論者,綸也,輪也,理也,次也,撰也。以此書可經綸世務,故曰綸,圓轉無窮故曰輪,蘊含萬理故曰理,篇章有序故曰次,羣賢集定故曰撰。《文心雕龍》昔仲尼微言,門人追述,故仰其經目,稱爲論語,蓋羣論立名,始于兹矣。
又《釋名》倫也,有倫理也。《玉篇》思理也。《詩·大雅》於論鼓鐘。《傳》思也。《鄭箋》論之言倫也。《朱傳》言得其倫理也。
又《增韻》紬繹討論也。《孔安國·尚書序》討論典墳。
又《正韻》決罪曰論。
又官名。《金史·百官志》其官長皆稱曰勃極烈,次曰國論、忽魯、勃極烈。國論,言貴。忽魯,猶總帥也。
又諸羌州名。《唐書·地理志》劒南道有論川州,開元後置。
又姓。《唐書》論弓仁,本吐蕃族也。
又三字姓。《金史·國語解·姓氏》烏古論曰商。
又《廣韻》力迍切《集韻》《韻會》《正韻》龍春切,音倫。言有理也。
又《禮·王制》凡制五,必卽天論。《註》天論,天理也。與倫同。
又《玉篇》力困切《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盧困切,崘去聲。義同。
又《正韻》辨論也。《書·周官》論道經邦。《傳》論者,講明之謂。《禮·王制》凡官民材,必先論之。《註》謂考評其行藝之詳也。《史記·蕭相國世家》論功行封。
又叶盧健切,音練。《前漢·敘傳》兵家之策,惟在不戰。營平皤皤,立功立論。
又叶聖閏切,音舜。《馮衍·顯志賦》澄德化之陵遲兮,烈罰之峭峻。燔商鞅之法術兮,燒韓非之說論。
又叶閭員切,音攣。《曹植·文帝誄》考諸先紀,尋之哲言。生若浮寄,惟德可論。《字彙補》譌作,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