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
惟【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維。《說文》凡思也。从心隹聲。《玉篇》有也,爲也,謀也,伊也。
又語辭也。《毛晃曰》有是惟之惟,書濟河惟兗州之類。有思惟之惟,書視遠惟明,詩載謀載惟之類。有惟獨之惟。書惟王不邇聲色之類。
又姓。
又《正韻》無非切,音微。義同。◎按《說文》从心隹聲,則梁韻弋隹切,唐韻以追切,宋韻夷隹切,切喩母也。獨正韻竟作無非切,則切微母矣。
【初】
初【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䥚《唐韻》《集韻》楚居切《正韻》楚徂切,楚平聲。《說文》始也。从刀衣,裁衣之始也。《徐曰》禮之初,施衣以蔽形。《書·禹謨》率百官若帝之初。《蔡仲》愼厥初。
又《禮·檀弓》夫魯有初。《註》初謂故事。
又《列子·天瑞篇》太初者,氣之始也。《韓愈詩》賢愚同一初。《韻會》又姓。
【造】
造【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艁《廣韻》昨早切《集韻》《韻會》《正韻》在早切,音皁。《增韻》建也,作也,爲也。《易·乾卦》大人造也。《書·大誥》予造天役。《註》造,爲也。言我之所爲,皆天所役使也。
又《正韻》始也。《書·伊訓》造攻自鳴條。《周禮·天官·膳夫》卒食以樂徹于造。《註》謂造飮食處也。
又上造,秦官爵名。《前漢·百官公卿表》二上造,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
又《廣韻》《韻會》《正韻》七到切,音慥。《說文》就也。《詩·大雅》小子有造。《禮·王制》升于學者不征于司徒,曰造士。
又《正韻》詣也,進也。《書·盤庚》其有衆咸造,勿褻在王庭。《註》衆皆至王庭,無褻慢也。《周禮·地官·司門》凡四方之賔客造焉,則以告。
又造次,急遽也。《論語》造次必於是。
又祭名。《禮·王制》造乎禰。《周禮·春官·大祝》掌六祈,二曰造。《註》祈禱之祭名造。
又納也。《禮·喪大記》大盤造冰。《註》造,猶內也。內與納同。先納冰盤中也。
又造舟,比舟而渡也。《詩·大雅》造舟爲梁。《註》天子造舟。《疏》造舟者,比船于水,加板于上,卽今之浮橋。
又《集韻》則到切,音竈。《史記·龜筴傳》卜,先以造灼鑽。《註》造謂灼龜燒荆之處。
又《集韻》倉刀切,音操。進也。
又叶此苟切,湊上聲。《揚子·太經》端往述來,遵天之造。無或攺作,遵天之醜。
【文】
文【卯集下】【文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無分切,音紋。《說文》錯畫也。《玉篇》文章也。《釋名》文者,會集衆綵,以成錦繡。合集衆字,以成辭義,如文繡然也。《易·繫辭》物相雜,故曰文。《周禮·天官·典絲》供其絲纊組文之物。《註》畫繪之事,靑與赤謂之文。《禮·樂記》五色成文而不亂。
又《尚書序》古者伏犧氏之王天下也,始畫八卦,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由是文籍生焉。《疏》文,文字也。《說文》序》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卽謂之字。《古今通論》倉頡造書,形立謂之文,聲具謂之字。
又《易·乾卦文言疏》文謂文飾。
又《易·坤卦》文在中也。《疏》通達文理。《史記·禮書》貴本之謂文,親用之謂理。兩者合而成文,以歸太一,是謂太隆。
又《書·堯典》欽明文思安安。《疏》發舉則有文謀。
又《禮·禮器》先王之立禮也,有本有文。忠信,禮之本也。義理,禮之文也。《史記·樂書》禮自外作,故文。《註》文猶動,禮肅人貌。貌在外,故云動。
又《禮·樂記》禮減而進,以進爲文。樂盈而反,以反爲文。《註》文,猶美也,善也。
又《左傳·僖二十三年》吾不如衰之文也。《註》有文辭也。
又《前漢·酷吏傳》司馬安之文法。《註》以文法傷害人也。《又》按其獄皆文致不可得反。《註》言其文案整密也。
又姓。《前漢·循吏傳》文翁,廬江舒人也。
又《史記·諡法》經緯天地曰文,道德博聞曰文,勤學好問曰文,慈惠愛民曰文,愍民惠禮曰文,錫民爵位曰文。
又獸名。《山海經》放臯之山有獸焉,其狀如蜂,岐尾,反舌,善呼,曰文文。
又《集韻》文運切,音問。《論語》小人之過也,必文。《朱傳》文,飾之也,去聲。
又眉貧切,音珉。飾也。《禮·玉藻》大夫以魚須文竹,劉昌宗讀。
又《韻補》叶微勻切。《崔駰·達旨》摛以皇質,雕以唐文。六合怡怡,比屋爲仁。《張衡·西京賦》都邑游俠,張趙之倫。齊志無忌,擬跡田文。
又叶無沿切。《蔡洪棊賦》畫路表界,白質朱文。典直有正,方而不圓。
【字】
字【寅集上】【子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自。《說文》乳也。
又愛也。《書·康誥》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周禮·地官·鄭註》小國貢輕,字之也。《左傳·成四年》楚雖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
又文字。字者,孳也,六義相生無窮也。黃帝臣沮誦倉頡,體卦畫,摹鳥跡,引伸觸類,文字之形始立。《周禮·春官·外史》周禮春官掌達書名于四方。註古曰名,今曰字。疏滋益而多,故更稱曰字。
又名字。《禮·曲禮》男子二十冠而字。《儀禮·士冠禮》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君父之前稱名,他人則稱字也。《又》女子許嫁筓而字。《註》亦成人之道也。
又女許嫁曰字。《易·屯卦》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又畜之牝者能孕字,故謂牝曰字。《史記·平準書》乗字牝者,儐而不得聚會。亦作牸。
又姓。《正字通》宋廉州判官字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