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í][zhōu][yún][shuǐ]
平仄:平平平仄
三岛楼台,十洲云水,才有如此神仙。
讶披图相见,似曾相识,韵宇翩然。
横榻科头,縠衫犹带御炉烟。
红尘不惹,桐蕉荷竹,尺五之天。
蓬莱儤直三世,有赐书万卷,插架相传。
在直庐深处,圆明园左,槐树街边。
退食归来,履痕踏不到花前。
忙何事,为沉吟、应制新篇。
出自:清代·黄之隽《凤池吟·题励滋大郊居图小照》
拼音:[shí][zhōu][yún][shuǐ]
平仄:平平平仄
三岛楼台,十洲云水,才有如此神仙。
讶披图相见,似曾相识,韵宇翩然。
横榻科头,縠衫犹带御炉烟。
红尘不惹,桐蕉荷竹,尺五之天。
蓬莱儤直三世,有赐书万卷,插架相传。
在直庐深处,圆明园左,槐树街边。
退食归来,履痕踏不到花前。
忙何事,为沉吟、应制新篇。
【十洲】1.道教称大海中神仙居住的十处名山胜境。亦泛指仙境。 2.乐曲名。 3.明画家仇英的号。
【云水】1.云与水。 2.谓漫游。漫游如行云流水的飘泊无定﹐故称。 3.指僧道。僧道云游四方﹐如行云流水﹐故称。 4.河流名。在今广东省乐昌县南境。
【十】
十【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音拾。《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于一,成于十。《易·繫辭》天九地十。《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
又通作什。《孟子》或相什百。《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
又《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
又《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爲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洲】
洲【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正韻》職流切《集韻》《韻會》之由切,音周。《說文》水渚也。《爾雅·釋水》水中可居曰洲。
又《釋名》聚也。人及鳥物所聚息之處也。《詩·周南》在河之洲。
又靈洲,漢縣名,屬北地郡。
又《韻補》叶專於切,音朱。《劉楨·魯都賦》素秋二七,天漢指隅。緹帷彌津,丹帳覆洲。《說文》本作州,後人加水以別州縣字。
【云】
云【子集上】【二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集韻》王分切《韻會》《正韻》于分切,音雲。《說文》山川氣也。象回轉形。後人加雨作雲,而以云爲云曰之云。《正字通》與曰音別義同。凡經史,曰通作云。
又運也。《管子·戒篇》天不動,四時云下,而萬物化。《註》云:運動貌。
又狎昵往復也。《詩·小雅》昏姻孔云。《朱傳》云:旋也。《左傳·襄二十九年》晉不鄰矣,其誰云之。《註》云:猶旋。旋歸之也。
又語助。《詩·小雅》伊誰云憎。《史記·封禪書》秦文公獲若石云于倉北坂。
又陸佃曰:云者,有應之言也。《左傳·襄二十六年》子朱曰:朱也當御。三云:叔向不應。
又云云:衆語也。《前漢·汲黯傳》上曰,吾欲云云。《註》猶言如此如此也。
又云云:山名。《前漢·郊祀志》封大山禪云云:《註》云云:太山下小山。
又云爲。《易·繫辭》變化云爲。
又姓。漢云敞。
又與芸同。《莊子·在宥篇》萬物云云。《註》盛貌。老子作芸芸。
又紛云:興作貌。《呂覽·圜道篇》雲氣西行云云然。《前漢·司馬相如傳》威武紛云。俗作紜。
又《韻補》叶于先切,言也。《韓愈·剝啄行》我謝再拜,汝無復云。往追不及,來可待焉。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