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翁推宪法

出自:明代·石宝《恭承诰封母赵为恭人进四品秩从家君贵也喜而有作二首 其二》

拼音:[wú,yù][wēng][tuī][xiàn][fǎ]

平仄:平平平仄仄

吾翁推宪法,二十五年来。
直矢何曾曲,高槐每自栽。
儿曹思养色,家国愧非才。
徒藉君王宠,殷勤效老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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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宪法】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律。规定该国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在该国的法律中有最高的权威和最大的效力。我国先后在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制订过四部宪法。1982年宪法中的部分条款,后来又有修改补充。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吾】

吾【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稱,詳其文意,余平而吾倨也。

《廣韻》御也。執金吾,官名。《前漢·百官公卿表》中尉,秦官,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註》師古曰:金吾,鳥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職主先導,以禦非常,故執此鳥之象以名官。

《後漢·百官志》執金吾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月三繞行宮外,及主兵器。吾猶禦也。《註》應劭曰:執金革,以禦非常。

《集韻》棒名。《古今注》金吾,車輻棒也。漢官執金吾,吾,止也,執金革禦非常也,以銅爲之,黃金塗兩末謂之金吾,御史大夫司隷校尉亦得執焉。○按顏應二說,及古今注凡三義,各不相同,今存之。

昆吾,國名。《詩·商頌》昆吾夏桀。《箋》已姓。

地名。《前漢·揚雄傳》武帝廣開上林,南至宜春鼎湖,御宿昆吾。《註》晉灼曰:昆吾,地名,有亭。

鍾吾,國名。漢爲司吾縣。《左傳·昭二十七年》公子燭庸奔鍾吾。《前漢·地理志》東海郡司吾縣。

番吾,番音蒲,卽漢蒲吾縣。《史記·蘇秦傳》秦甲渡河踰漳,據番吾。《註》徐廣曰:常山有蒲吾縣。正義曰:疑古番吾公邑也。

余吾,蠡吾,朱吾,已吾,皆縣名。《前漢·地理志》上黨郡余吾縣,涿郡蠡吾縣,日南郡朱吾縣。《後漢·郡國志》留郡已吾縣。

伊吾,地名。《後漢·西域傳》伊吾,舊膏腴之地。

余吾,水名。《前漢·匈奴傳》北橋余吾。《註》師古曰:於余吾水上作橋。

《正字通》伊吾,除哦聲,亦作咿唔。

姓。《廣韻》漢有廣陵令吾扈。

複姓。五氏,徐吾以鄕爲氏。鍾吾,昆吾以國爲氏。由吾,由余之後。

古有肩吾子,隱者。

《正字通》借爲支吾。與枝梧通。

《集韻》《類篇》牛居切,音魚。《晉語》暇豫之吾吾。《註》吾讀如魚,吾吾,不敢自親之貌。

山名。《史記·河渠書》功無已時兮吾山平。《註》徐廣曰:東郡東阿有魚山,或者是乎。

《廣韻》五加切《集韻》牛加切,音牙。允吾,縣名。《前漢·地理志》金城郡允吾縣。《註》應劭曰:允吾,音鈆牙。

《讀書通》童通作吾。《管子·海王篇》吾子食鹽二升少半。《註》吾子,謂小男小女也。《正字通》古本管子作童。

【翁】

翁【未集中】【羽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正韻》烏紅切《集韻》《韻會》烏公切,音螉。《說文》頸毛也。《玉篇》鳥頸下毛。《前漢·禮樂志》赤鴈集六紛員,殊翁雜五采文。《註》孟康曰:翁,鴈頸。

《玉篇》飛貌。

《廣雅》翁,父也。《史記·項羽紀》吾翁卽若翁。

《玉篇》老稱。《史記·灌將軍傳》與長孺共一老禿翁。《註》年老頭禿也。

姓。《前漢·貨殖傳》翁伯以脂而傾縣邑。

《集韻》《正韻》。《周禮·天官·酒正註》盎,猶翁也。成而翁翁然,蔥白色,如今酇白矣。《釋文》翁,音嗚動反。一音於勇反。

《韻補》葉烏光切。《道藏歌》霄駢縱橫舞。紫蓋託朱方。風塵有憂哀,隕我白鬢翁。

《玉篇》或作。

【推】

推【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他回切《集韻》《韻會》《正韻》通回切,退平聲。《說文》排也。《增韻》盪也,擠也。一曰進之也。《禮·月令》孟春躬耕帝籍,天子三推,三公五推,卿諸侯九推。《左傳·襄十四年》或輓之,或推之。《註》前牽爲輓,後送爲推。

移也。《詩·大雅》旱旣太甚,則不可推。《疏》不可令之移去矣。推是遠離之辭。

讓所有以予人也。《史記·淮隂侯傳》解衣衣我,推食食我。《後漢·光武紀》推赤心置人腹中。

卻也,諉也。

《唐韻》昌錐切《集韻》《韻會》川錐切,音䜅。順遷也。《易·繫辭》寒暑相推,而歲成焉。

《增韻》擇也,獎也,奉也。亦進之也。《書·周官》推賢讓能,庶官乃和。《禮·儒行》上弗援,下弗推。《註》推猶進也。《疏》不爲民下所薦舉也。《前漢·韓信傳》家貧無行,不得推擇爲吏。《註》無善行可推舉選擇也。

尋繹也。《前漢·劉向傳贊》有意其推本之也。《註》言其究極根本,深有意也。一曰窮詰也。《史記·酷吏傳》天水駱璧推減。《註》推,直追反,謂推繫之以成獄也。減一作成。

【宪】

宪【備考·寅集】【宀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搜眞玉鏡》香重切。

莫報切。

呼困切。(憲)《唐韻》《集韻》《韻會》許建切,音獻。懸法示人曰憲。从害省,从心从目。觀於法象,使人曉然知不善之害。接於目,怵於心,凜乎不可犯也。《周禮·天官·小宰》憲禁于王宮。《註》憲謂表縣之,若今新有法令也。《詩·大雅》文武是憲。《箋》憲,表也,言爲文武之表式也。因憲爲表式之義,故人之取法,亦謂之憲。《書·說命》惟聖時憲。《傳》憲,法也,言聖王法天,以立敎於下也。《禮·內則》五帝憲。《註》法其德行也。

《說文》敏也。《禮·學記》發慮憲。《註》言發計慮,當擬度於法式。《徐鍇曰》目與心應爲敏也。

《諡法》博聞多記曰憲。

《詩·大雅》無然憲憲。《毛傳》憲憲,猶欣欣也。《箋》女無憲憲然爲之制法度,達其意以成其惡也。蓋譏當時變亂舊章,創立新法。此憲憲二字,殆詼諧語,所以深刺之也。後人引訓憲字正文,以釋憲字,遂覺憲字爲表示人以惡者,其去憲字本義何啻萬里。大抵字書訓義,多犯此病,不得不辨。

州名。本樓煩監,唐置州。

姓。出《姓苑》。《集韻》或作䩵。

《集韻》《韻會》呼典切,音顯。《韻會》興盛貌。《詩·大雅》顯顯令德。《中庸》引《詩》作憲憲令德。《正字通》憲有顯示之義。

叶虛言切,音軒。《詩·小雅》萬邦爲憲。叶上原閑軒。

《大雅》無然憲憲。叶上難。難,泥涓切。

【法】

法【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曰法。

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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