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
粗【未集上】【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千胡切《集韻》聰徂切《正韻》倉胡切,音麤。《玉篇》大也,略也,疏也,物不精也。《禮·月令》其器高以粗。
又《樂記》其怒心感者,其聲粗以厲。《莊子·秋水篇》物之粗也。
又《廣韻》徂古切《韻會》坐五切,字原从米从鹿。
【给】
給【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正韻》居立切《集韻》《韻會》訖立切,音急。《說文》相足也。《玉篇》供也,備也。《左傳·僖十三年》敢不共給。《前漢·禮樂志》日不暇給。《註》給,足也。
又《集韻》極業切,音劫。敏言也。《禮·仲尼燕居》恭而不中禮謂之給。《註》謂㨗給。《論語》禦人以口給。《何晏註》佞人口辭㨗給。
又《集韻》於業切。義同。
又《集韻》轄夾切,音洽。歲在未曰汁給。通作洽。
【官】
官【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觀。《說文》吏事君也。《玉篇》宦也。《論語·撰考》黃帝受地形,象天文,以制官。《周禮·天官疏》上古以雲鳥紀官,六官之號見於唐虞,堯育重黎之後,羲氏和氏之子,使掌舊職天地之官。其時官名,蓋曰稷曰司徒,是天官稷也,地官司徒也。
又分命仲叔,使掌四時之官,春爲秩宗,夏爲司馬,秋爲士,冬爲共工。共工,冬官也。合稷與司徒,是六官之名見也。夏之官百有二十,公卿大夫元士,具列其數,殷之官二百四十,至周三百六十而大備,故曰設官分職,以爲民極。
又《增韻》職也,使也,公也。《書·咸有一德》任官惟賢材。《禮·王制》論定然後官之。
又《周禮·春官·大宗伯》六命賜官。《註》謂自置其臣屬,治家邑也。
又朝廷治事處曰官。《禮·玉藻》在官不俟屨。《註》趨君命也。《前漢·賈誼傳》學者所學之官也。
又事也。《禮·樂記》禮樂明備,天地官矣。《疏》官猶事也,謂各得其事也。
又身有五官。《孟子》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又》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
又姓。
又複姓。三氏,晉王官氏,魯亓官氏,楚上官氏。
又與管通,宋元邊徼所司曰掌管,今爲土司長官。
又叶古元切,音涓。《崔駰·大理箴》嗟兹大理,愼於爾官。賞不可不思,斷不可不虔。《說文》从宀从㠯。㠯猶衆也,與師同意。
【常】
常【寅集中】【巾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市羊切《集韻》《韻會》辰羊切,久長之功,於是夏而歌之。《朱傳》謂君臣父子之常道。
又五常。《書·舜典愼徽五典傳》五典,五常之敎,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又《五品傳》五品,謂五常。《疏》此事可常行,乃爲五常耳。
又神名。《荀子·九家易》兌爲常,西方之神也。
又地名。《詩·魯頌》居常與許。《傳》常許,魯南鄙西鄙也。
又州名。《隋書·地理志》毗陵郡平置常州。
又山名。《前漢·地理志》常山郡。《註》恆山在西,避漢文帝諱,故改曰常山。
又水名。《史記·夏本紀》常衞旣從。《註》常水,出常山上曲陽縣。《書·禹貢》作恆。
又旂名。《周禮·春官》司常掌九旗之物名,日月爲常。《又》王建大常。《釋名》日月爲常。謂畫日月於其端,天子所建,言常明也。
又常服。《詩·小雅》載是常服。《傳》日月爲常服,戎服也。
又《廣韻》倍尋曰常。
又車戟名。《釋名》車戟曰常,長丈六尺,車上所持也。八尺曰尋,倍尋曰常,故曰常也。
又木名。《爾雅·釋木》常棣。《註》關西棣樹,子如櫻桃,可食。《詩·小雅》彼爾維何,維常之華。
又姓。《廣韻》出河內。《前漢·常惠傳》惠,太原人,甘露中爲右將軍。
又與裳同。《說文》下帬也。《徐鉉曰》下直而垂,象巾,故从巾。今文作裳。
【斯】
斯【卯集下】【斤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風》墓門有棘,斧以斯之。《箋》維斧可以開析之。《呂覽·報更篇》趙宣孟見桑下餓人,與之脯一朐,曰斯食之。《註》斯,析也。
又《爾雅·釋詁》斯,此也。《易·解卦》朋至斯孚。《詩·召南》何斯違期。
又《詩·小雅》鹿斯之奔。《疏》此鹿斯與斯柳斯,斯皆辭也。
又《禮·玉藻》二爵而言言斯。《註》斯,猶耳也。《疏》耳是助句之辭。
又卽也。《書·金縢》大木斯拔。
又賤也。《後漢·左雄傳》郞官部吏,職斯祿薄。《註》斯,賤也。
又《正字通》雞斯,馬名。商王拘西伯於羑里。太公得犬戎雞斯之乗,以獻。
又波斯,國名。
又姓。《吳志·賀齊傳》剡縣史斯從。
又與鮮同。《詩·小雅》有兔斯首。《箋》斯,白也。今俗語斯白之斯作鮮。齊魯之閒聲近斯。
又與纚同。《禮·問喪》雞斯。《註》當爲筓,纚聲之誤也。
又《集韻》山宜切,音釃。義同。
又《集韻》斯義切,音賜。《詩·大雅》王赫斯怒。《箋》斯,盡也。《釋文》鄭音賜。
又《韻補》叶新於切。《蔡邕·短人賦》熱地蝗兮蘆卽且,蒲中蛹兮蠶蠕須,視短人兮形若斯。《集韻》或作撕,亦作廝。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又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又《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又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又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又《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又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又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又《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又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矣】
矣【午集中】【矢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說文》語已辭也。《徐曰》矣者,直疾。今試言矣,則出氣直而疾會意。《柳宗元曰》決辭也。
又叶于姬切,音依。《詩·小雅》徹我牆屋,田卒汙萊。曰予不戕,禮則然矣。萊音釐。《正字通》通作巳。音以。與已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