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bì][lú][bù,fǒu][yǎn][guān]
平仄:仄平仄仄平
敝芦不掩棺,丹心塞天地。
卢龙塞外昏,尺土骄胡骑。
淬剑守孤城,生死安所避。
臣节殉封疆,岂惟愧怀二。
枯骨与城存,君臣朋友义。
白杨郊外草连连,惜君壮君酹君前。
耿耿忠魂悬日月,崎岖犹照帝城边。
【敝】
敝【卯集下】【攴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集韻》《韻會》毘祭切,音幣。《說文》帗也。一曰敗衣也。《玉篇》與㡀同。《詩·鄭風》緇衣之宜兮,敝予又改爲兮。
又《玉篇》壞也。《易·井卦》甕敝漏。
又《禮·郊特牲》冠而敝之,可也。《釋文》棄也。
又《左傳·僖十年》敝於韓。《註》敝,敗也。
又《左傳·襄九年》以敝楚人。《註》敝,罷也。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筋欲敝之敝。《疏》筋之椎打嚼齧,欲得勞敝。
又姓。《廣韻》齊有敝無存。
又與蔽通。《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長其畏而薄其敝。《註》敝,讀爲蔽塞之蔽,謂弓人所握持者。《疏》畏,謂柎之上下。敝,謂人所握持手蔽之處。
又《集韻》部弭切,音埤。敝跬,用力貌。
又《集韻》蒲結切,音蹩。《詩·國風》敝苟在梁。徐邈讀。
又《正韻》必弊切,音瞥。《前漢·東方朔傳》主自執宰敝膝。《註》師古曰:敝膝,賤者之服。敝與蔽同。
又《韻補》叶筆別切。《老子·道德經》大成若缺,其用不敝。《玉篇》或作。俗作弊。
【芦】
芦【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集韻》與芐同。或作音盧。《說文》蘆菔也。一曰薺根。《爾雅·釋草》葖,蘆萉。
又《玉篇》葦之未秀者爲蘆。
又藥名。《本草》黎蘆,一名蔥葵。
又城名。《北史·皮豹子傳》宋以文德爲武都王,守葭蘆城。
又水名。《水經注》長蘆水又東徑九門波故縣也。
又關名。《杜甫詩》少留周家窪,欲出蘆子關。
又《集韻》淩如切,音閭。亦藥名。《本草》漏蘆。《博雅》飛廉,漏蘆也。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又《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又《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又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又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又《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又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又《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又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又《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掩】
掩【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衣檢切《正韻》於檢切,淹上聲。《說文》斂也。小上曰掩。《增韻》遮也。《禮·月令》仲夏,君子齊戒,處必掩身。《註》掩,猶隱翳也。《又》孟冬是察阿黨,則罪無有掩蔽。
又乗其不備而覆之曰掩。《禮·曲禮》大夫不掩羣。《疏》禽獸羣聚,則多不可掩取之。《前漢·貨殖傳》掘冢搏掩。《註》博擊掩襲,取人物也。一說博,六博也。掩,意錢之屬。一曰撫也。《爾雅·釋訓》矜憐撫掩之也。《郭璞註》撫掩猶撫拍,謂慰恤也。
又閉也。《韓愈詩》獨宿門不掩。
又《揚子·方言》止也。
又同也。江淮南楚之閒曰掩。《韻會》或作揜。
又《集韻》烏感切,庵上聲。覆取也。與揜同。
又於贍切,淹去聲。繅絲以手振出緒也。或作。通作淹。
又乙業切,音浥。打也。掩本字。字頭从作。
【棺】
棺【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官。《說文》關也,所以掩屍。《玉篇》棺之言完,所以藏屍令完也。《孝經註》周尸爲棺,周棺爲椁。後漢趙咨曰:棺椁之造,自黃帝始。《禮·檀弓》有虞氏瓦棺,夏后氏墍,周殷人棺椁。《喪大記》國君大棺八寸,屬六寸,椑四寸。上大夫大棺八寸,屬六寸。下大夫大棺六寸,屬四寸。士棺六寸。《註》大棺最在外,屬在大棺內,椑又在屬內,是國君三重也。
又《集韻》古玩切,音貫。棺斂也。《左傳·僖二十八年》晉人圍曹,門焉,多死。曹人尸諸城上,晉人稱舍于墓,師遷焉。曹人兇懼,爲其所得者,棺而出之。
又《集韻》古患切,音慣。義同。
又叶居員切,音涓。《陸機·弔魏武文》氣衝襟以嗚咽,涕垂睫而汍瀾。違率土以靖寐,戢彌天乎一棺。瀾音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