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iǎng][péi][xiàn][jié,jiē][guò,guō][qín][xī]
平仄:仄平仄平平平平
芳草茸茸衬马蹄,两陪宪节过琴溪。
东风又属梨花月,膏雨新调燕子泥。
邮舍亭空苍藓合,钓台人去暮云栖。
此行不惮驱驰远,千里江山入品题。
【宪节】廉访使﹑巡按等风宪官所持的符节。
【琴溪】水名。在安徽省泾县东北,传说琴高于溪中投药滓化为鱼而著名。
【两】
兩【子集下】【入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㒳《唐韻》《正韻》良獎切《集韻》《韻會》里養切,良上聲。《說文》再也。《易·繫辭》兼三才而兩之。
又《玉篇》匹耦也。《周禮·天官·大宰之職》以九兩繫邦國之民。《註》兩猶耦也,所以協耦萬民,聯繫不散,有九事也。
又《韻會》匹也。《左傳·閔二年》重錦三十兩。《註》三十匹也。
又車數曰兩。《後漢·吳祐傳》載之兼兩。《註》車有兩輪,故稱兩。
又《玉篇》二十四銖爲兩。
又《雞林類事》四十曰麻兩。
又《史記·平準書》更鑄四銖錢,其文爲半兩。
又《南史·齊和帝紀》百姓及朝士皆以方帛塡胸,名曰假兩。
又《唐韻》《集韻》《韻會》力讓切《正韻》力仗切,良去聲《詩·召南》百兩御之。
【陪】
陪【戌集中】【阜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薄回切《集韻》《韻會》《正韻》蒲枚切,音裴。《說文》重土也。
又《說文》一曰滿也。
又《玉篇》貳也,隨也。《廣韻》厠也。《增韻》伴也。《詩·大雅》爾德不明,以無陪無卿。《傳》無陪貳也。《釋文》陪,本又作培。
又《玉篇》加也。《左傳·昭五年》飱有陪鼎。《釋文》陪,薄回反,又扶杯反。
又《定二年》分之土田陪敦。《註》陪,增也。亦作倍。步回反。《魯語》士有陪乗告奔走也。《註》陪,猶重也。
又《爾雅·釋言》陪,朝也。《註》陪位爲朝。
又《玉篇》助也,益也。《史記·孝文紀》淮南王弟也,秉德以陪朕。《註》陪,輔也。
又《玉篇》家臣也。《禮·曲禮》列國之大夫,入天子之國曰某士,自稱曰陪臣某。
又陪尾,山名。《書·禹貢》熊耳外方桐柏至于陪尾。
又陪在平原,陪安在魏郡,皆漢侯國。見《史記·建元以來王子侯者年表》。《篇海》亦作。
【宪】
宪【備考·寅集】【宀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搜眞玉鏡》香重切。
又莫報切。
又呼困切。(憲)《唐韻》《集韻》《韻會》許建切,音獻。懸法示人曰憲。从害省,从心从目。觀於法象,使人曉然知不善之害。接於目,怵於心,凜乎不可犯也。《周禮·天官·小宰》憲禁于王宮。《註》憲謂表縣之,若今新有法令也。《詩·大雅》文武是憲。《箋》憲,表也,言爲文武之表式也。因憲爲表式之義,故人之取法,亦謂之憲。《書·說命》惟聖時憲。《傳》憲,法也,言聖王法天,以立敎於下也。《禮·內則》五帝憲。《註》法其德行也。
又《說文》敏也。《禮·學記》發慮憲。《註》言發計慮,當擬度於法式。《徐鍇曰》目與心應爲敏也。
又《諡法》博聞多記曰憲。
又《詩·大雅》無然憲憲。《毛傳》憲憲,猶欣欣也。《箋》女無憲憲然爲之制法度,達其意以成其惡也。蓋譏當時變亂舊章,創立新法。此憲憲二字,殆詼諧語,所以深刺之也。後人引訓憲字正文,以釋憲字,遂覺憲字爲表示人以惡者,其去憲字本義何啻萬里。大抵字書訓義,多犯此病,不得不辨。
又州名。本樓煩監,唐置州。
又姓。出《姓苑》。《集韻》或作䩵。
又《集韻》《韻會》呼典切,音顯。《韻會》興盛貌。《詩·大雅》顯顯令德。《中庸》引《詩》作憲憲令德。《正字通》憲有顯示之義。
又叶虛言切,音軒。《詩·小雅》萬邦爲憲。叶上原閑軒。
又《大雅》無然憲憲。叶上難。難,泥涓切。
【节】
節【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卩《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子結切,音接。《說文》竹節也。
又操也。《左傳·成十五年》諸侯將見子臧于王而立之,子臧辭曰:前志有之曰:聖達節,次守節,下失節。爲君非吾節也。
又止也,檢也,制也。《易·頤象》君子以愼言語,節飮食。《疏》節,裁節。
又《節卦》節亨。苦節不可貞。《疏》節者,制度之名,節止之義,制事有節,其道乃亨。
又《說卦傳》節,止也。《書·康誥》節性惟日其邁。《禮·檀弓》品節斯。《註》制斷也。《爾雅·釋樂》和樂謂之節。《疏》八音克諧,無相奪倫,謂之和樂,樂和則應節。《左傳·莊二十三年》公如齊觀社,曹劌諫曰:會以訓上下之則,制財用之節。《史記·樂書》大禮與天地同節。《正義曰》天有日月,地有山川,高貴賤等差異別,是大禮與天地同節。
又符節,所以示信。《書·康誥》惟厥正人越小臣諸節。《註》諸有符節之臣,若爲官行文書而有符,今之印者也。《周禮·地官》掌節,掌守邦節而辨其用,以輔王命。凡通達于天下者,必有節以傳輔之。無節者,有幾則不達。《註》以王命往來,必有節以爲信。
又《秋官》小行人掌達天下之六節:山國用虎節,土國用人節,澤國用龍節,皆以金爲之。道路用旌節,門關用符節,都鄙用管節,皆以竹爲之。《禮·玉藻》凡君召以三節,二節以走,一節以趨。《註》隨事緩急,急則二節,故走。緩則一節,故趨也。《左傳·文十二年》秦西乞術曰:不腆先君之敝器,使下臣致諸執事,以爲瑞節。《註》節,信也。《史記·秦始皇紀》衣服、旄旌、節旗,皆上黑。《正義曰》旄節者,編旄爲之,以象竹節。
又時節。《左傳疏》凡春、秋分,冬、夏至,立春、立夏爲啟。立秋、立冬爲閉。用此八節之日登觀臺,書其所見雲物氣色。
又人君壽日皆名節,有萬壽節、天中節等名。
又地名。《左思·魏都賦》掘鯉之淀,蓋節之淵。《註》蓋節淵在平原鬲縣北。
又貫節,藥草名。
又樂器,卽拊也,所以節樂。
又諡法,好廉自克曰節。
又漢宣帝改元地節。《應劭曰》欲令地得其節。
又姓。明正德中,守禦指揮僉事節鐸。
又官名。《眞風土記》村中人家稍密,有鎭守之官,名曰買節。
又《集韻》昨結切,音截。《詩·小雅》節彼南山。
又叶子悉切。《陸機·答賈長淵詩》大辰匿暉,金虎習質。雄臣馳騖,義夫赴節。
又叶子計切。《曹植·王霸贊》壯氣凌雲,挺身奮節。所征必拔,謀顯垂惠。
【过】
過【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臥切,戈去聲。《玉篇》度也,越也。《正韻》超也。《易·繫辭》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禮·檀弓》過之者,俯而就之。《史記·贾生傳》自以爲過之,今不及也。
又過失也。《書·大禹謨》宥過無大。《註》過者,不識而誤犯也。《前漢·文帝紀》俱去細過,偕歸大道。
又罪愆也。《周禮·天官·大宰》八柄,八曰誅,以馭其過。
又責也。《史記·項羽紀》聞大王有意督過之。
又卦名。易大過,小過。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禾切,音戈。《廣韻》經也。《書·禹貢》東過洛汭,北過洚水。
又過所也。《釋名》過所至關津以示也。或曰傳轉也,轉移所在,識以爲信。
又國名。《左傳·襄四年》處澆于過。《註》過,國名。東萊掖縣有過鄕。
又㵎名。《詩·大雅》溯其過㵎。
又姓。《後漢·劉陶傳》過晏之徒。《註》過,姓,過國之後。《正韻》經過之過,平聲。超過、過失之過,去聲。
【琴】
琴【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也。上圓下方,法天地也。五絃象五行,大絃爲君,小絃爲臣,文武加二絃,以合君臣之恩。《三禮圖》琴第一絃爲宮,次商角羽徵,次少宮,次少商。琴有絃有徽,有首有尾,有脣有足,有腹有背,有腰有肩有越。脣名龍唇,足名鳳足,背名仙人,腰名美女。越長者龍池,短者鳳沼。臨岳琴首,絚絃者也。岳山琴尾高起,絚絃者也。城路,岳山下路也。鴈足支肩下,繫絃者也。軫支足下,轉扭調絃者也。《正字通》琴名奇雅者,如伏羲,嬰䃌貢梓。帝命下相柏皇爲琴,曰丹維,曰祖牀。帝俊琴曰電母。俊之子晏龍琴曰菌首,曰白民。伊陟琴曰國阿。周宣王琴曰嚮風,銘曰情有耳,伏寇在。是祝琴曰太古。楚玉子無虧撫琴爲洞庭木秋之歌琴曰靑翻。崔駰琴曰臥冰。戴逵琴曰黑鵠。逵之子仲若琴曰躍魴。兄勃琴曰應谷。柳文暢琴曰春風。此數名可與號鍾,露越,綠綺,焦尾同備藻繪也。
又地名。《公羊傳·定八年》甲起於琴如。《註》琴如,地名。
又《山海經》西南黑水之閒有廣都之野,冬夏播琴。《註》郭曰:播琴猶播殖,方俗言耳。
又姓。琴張,孔子弟子,字子開。見《左傳·昭二十年》。
又人名。《山海經》赤水之西有先民之國,有芒山,有桂山,有榣山。其上有人,號曰太子長琴。
又蟲名。《山海經》肅愼氏之國有蟲,獸首蛇身,名曰琴蟲。《註》郭曰:亦蛇類也。
又琴城,冢名。《水經注》楚人謂冢爲琴,六安縣都陂中有大冢。民曰公琴,世傳卽臯陶之冢。
又簷前鐵馬曰風琴。《王半山詩》風鐵相敲固可鳴,朔兵行夜響行營。如何淸世容高枕,翻作幽窻枕上聲。
【溪】
溪【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廣韻》苦奚切《集韻》《韻會》牽奚切。與谿同。《說文》山瀆無所通者。
又水註川曰谿。《廣韻》或作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