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ǎo][qī,qì][dào][xià][fēn,fèn][yí][bǐng]
平仄:仄平仄仄平平仄
处士生涯水一瓢,行年七十更萧条。
老妻稻下分遗秉,弱子松间拾堕樵。
岂有声名高後世,遂无饘粥永今朝。
穷魂散漫知何处,甬水东西不可招。
【遗秉】指成把的遗穗。
【老】
老【未集中】【老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栳。《說文》考也。七十曰老。从人毛匕,言須髮變白也。《禮·曲禮》七十曰老而傳。《公羊傳·宣十一年》使帥一二耋老而綏焉。《註》六十稱耋,七十稱老。
又《詩·鄭風》與子偕老。《疏》沒身不衰也。《禮·祭義》貴老。爲其近于親也。
又《周禮·地官·鄕老註》老,尊稱也。
又《儀禮·聘禮》授老幣。《註》老賔之臣。《疏》大夫家臣稱老。
又《禮·曲禮》國君不名卿老。《註》卿老亦卿也。
又《禮·王制》天子之老。《註》老謂上公。
又《禮·禮運》三老在學。《註》乞言,則受之三老。《左傳·昭三年》三老凍餒。《註》三老,謂上壽、中壽、下壽,皆八十已上。
又《左傳·隱三年》桓公立,乃老。《註》老,致仕也。
又《列子·天瑞篇》老,耄也。
又姓。《廣韻》宋有老佐。
又《韻補》叶朗口切。《釋名》老,朽也。《史記·律書》酉者,萬物之老也。
又《韻補》叶滿補切,姥當以此得聲。《班固·西都賦》若臣者,徒觀迹於舊墟,聞之乎故老。十分未得其一端,故不能徧舉也。
【妻】
妻【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凄。《說文》妻,與己齊者也。《詩·邶風》士如歸妻,迨冰未泮。
又令妻,令善之妻。《詩·魯頌》令妻壽母。
又妻曰鄕里。《南史·張彪傳》呼妻曰:我不忍令鄕里落他處。《姚寬曰》猶會稽人言家里。
又《梵書·蓮經註》佛有妻,名耶須。
又《集韻》千咨切,恣平聲。義同。
又七計切,音砌。以女嫁人曰妻之。《論語》以其子妻之。一曰妻者,判合也。夫者,天也。故於字夫正而妻偏。
【稻】
稻【午集下】【禾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徒皓切《集韻》《韻會》杜皓切,濕。《爾雅翼》稻,米粒如霜,性尤宜水,一名稌。然有黏,有不黏,今人以黏爲稬,不黏爲秔。
又有一種曰秈,比於秔小,而尤不黏,其種甚早,今人號秈爲早稻,秔爲晚稻。《六書故》稻性宜水,亦有同類而陸種者,謂之陸稻。記曰:煎醢加於陸稻上,今謂之旱稜。南方自六月至九月穫,北方地寒,十月乃穫。
又姓。《何氏姓苑》今晉陵人。
又地名。《前漢·地理志》琅琊郡有稻縣。
又《集韻》土皓切,音討。秔也。關西語。
又叶徒苟切。《詩·豳風》十月穫稻,爲此春酒,以介眉壽。
又叶徒故切,音度。《易林》蝗齧我稻,驅不可去。實穗無有,但見空藳。
【下】
下【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丅遐上聲。在下之下,對上之稱。《易·乾·文言》本乎地者親下。
又《說文》底也。《玉篇》後也。
又賤也。
又《儀禮·士相見禮》始見于君,執摯至下。《鄭註》下謂君所。《賈疏》不言所而言下者。凡臣視袷已下,故言下也。
又《集韻》《韻會》亥駕切,遐去聲。《正韻》降也,自上而下也。《易·屯卦》以貴下賤。《詩序》君能下下。
又《爾雅·釋詁》下,落也。《郉疏》下者,自上而落也。草曰零,木曰落。
又去也。《周禮·夏官·司士》歲登,下其損益之數。
又《韻補》叶後五切,音戶。《詩·召南》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與女叶。《吳棫曰》毛詩下字一十有七,陸德明皆此讀。《第·古音考》與吳同。
又叶胡佐切,音賀。《曹丕·寡婦賦》風至兮淸厲,隂雲曀兮雨未下。伏枕兮忘寐,逮乎朝兮起坐。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遗】
遺【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音夷。《說文》亡也。《易·泰卦》不遐遺。《註》用心弘大,無所遺棄也。《詩·小雅》棄予如遺。《註》言忘去不復存省也。《周禮·秋官·司刺》三曰遺忘。
又《正韻》失也。《前漢·賈誼傳》功不遺矣。《後漢·桓榮傳》慮無遺計。
又《集韻》餘也。《禮·樂記》有遺音者矣。《註》有不盡之音。《屈原·離騷》依彭咸之遺則。《註》遺,餘也。
又留也。《書·大誥》寧王遺我大寶龜。《左傳·昭十九年》古之遺愛也。
又《字彙補》便旋也。《前漢·東方朔傳》小遺殿上。《南史·謝幾卿傳》小遺沾令史。《註》卽俗言小便也。
又《正字通》遺遺,與委蛇通。《戰國策》出遺遺之門。《註》言其路逶迤也。《管子·樞言篇》遺遺乎若有從治。
又姓。魯費宰南遺之後。
又《廣韻》《集韻》《韻會》以醉切,遺去聲。投贈也,餽也。《周禮·地官·遺人註》以物有所餽遺也。《左傳·隱元年》請以遺之。
又《玉篇》余恚切《正韻》于位切,。
又《集韻》徐醉切,音遂。盈之切,音怡。愈水切,音唯。義同。
又《集韻》《韻會》旬爲切《等韻》似爲切。與隨同。謙以下人也。《詩·小雅》莫肯下遺。《註》遺,音隨。
【秉】
秉【午集下】【禾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兵永切《集韻》《韻會》《正韻》補永切,音丙。禾盈把也。《詩·小雅》彼有遺秉。《疏》秉,把也。《禮·聘禮》四秉曰筥。《註》此秉謂刈禾盈手之秉,筥穧名,今萊易閒刈稻聚把有名爲筥者。
又米數。《禮·聘禮》十斗曰斛,十六斗曰籔,十籔曰秉。
又《小爾雅》鐘二謂之秉,秉十六斛。○按《儀禮》禾米之秉,字同異。惟徐氏《韻譜》二石爲秉,又是一說。蓋石卽斛也。冉子與粟五秉。據《儀禮》爲八十石,據徐氏止十石,多寡迥別,俟考正。
又執持也。《禮·禮運》天秉陽垂日,星地秉隂竅於山川。《詩·大雅》民之秉彝。《書·君奭》秉德明恤。
又去聲,陂病切。與柄同。《史記·天官書》二十八舍主十二州,斗秉兼之。《絳侯世家》許負相周亞夫曰:君後三歲而侯,侯八歲爲將相,持國秉。
又姓。○按《說文》秉,从又持禾,《正字通》兼載鐘鼎文从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