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与二分尘土

出自:清代·刘师培《扫花游 宿迁道中见杏花》

拼音:[fù][yǔ,yù,yú][èr][fēn,fèn][chén][tǔ]

平仄:仄平仄平平仄

荒邮古戍,剩数朵孤花,落英如许。
采香人去。
问斜阳一抹,幽情谁诉。
金粉凄迷,付与二分尘土
无情绪。
伤沦落天涯,飘零似汝。
阅东风几度。
看万点花飞,春光又暮。
芳心自苦。
玉颜憔悴,瑶华无语。
一笑嫣然,肯学夭桃媚妩。
相思处。
忆江南,小楼听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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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付与】拿出;交给:尽力完成时代~我们的使命。
【二分】1.春分和秋分。 2.分而为二。 3.犹言两份。 4.十分之二,二成。
【尘土】1.细小的灰土。 2.指尘世;尘事。 3.喻庸俗肮脏或指庸俗肮脏的事物。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付】

付【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方遇切,音傳。畀也,授也。《孔叢子·記義篇》孔子曰:若苟付可付。則己不勞,而賢才不失矣。

《集韻》符遇切。同祔。祭名。《周禮·春官》大祝,言甸人讀禱付練祥掌國事。《註》付當爲祔。

姓。《說文》从寸持物對人。《徐鉉曰》寸,手也。亦作仅。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二】

二【子集上】【二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弍《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而至切,音樲。地數之始,卽偶之兩畫而變之也。《易·繫辭》分而爲二,以象兩。《左傳·定四年》衞侯將會,使祝佗從。佗曰:若又共二徼大罪也。《註》謂兼二職。《荀子·議兵篇》權出於一者强,權出於二者弱。《史記·韓信傳》功無二於天下。《前漢·嚴助傳》詔曰:子在朕前之時,知略輻輳,以爲天下少雙,海內寡二。

巽二,風神名。

古貨布文帝字。見《六書略》。二。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尘】

尘【寅集上】【小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字彙補》古文塵字。註詳土部十一畫。(塵)〔古文〕。埃也。《爾雅·釋詁》久也。謂塵垢稽久也。《詩·小雅》無將大車,祗自塵兮。《後漢·班固傳》風伯淸塵。《拾遺記》石虎起樓四十丈,異香爲屑,風起則揚之,名芳塵。《嶺南表異錄》犀角爲簪梳,塵不著髮,名辟塵犀。

淫視爲遊塵,見《穀梁序疏》。

明窻塵,丹砂,藥名。《李白·草創大還詩》髣髴明窻塵。

《梵書·圓覺經》根塵虛妄。《註》根塵,六根之塵,謂眼、耳、鼻、舌、心、意。

《列仙傳》麻姑謂王方平曰:見東海三變爲桑田,今將行復揚塵乎。

姓,見《統譜》。

叶直連切,音廛。《班彪·北征賦》忽進路以息節兮,飮予馬兮洹泉。朝露漸予冠蓋兮,衣晻藹而蒙塵。

【土】

土【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他魯切《集韻》《韻會》統五切,吐上聲。五行之一。《說文》地之吐生物者也。二象地之下,地之中,丨物出形也。《易·離彖傳》百穀草木麗乎土。《書·禹貢》冀州厥土惟白壤,兗州厥土黑墳,靑州厥土白墳,徐州厥土赤埴墳,揚州荆州厥土惟塗泥,豫州厥土惟壤下土墳壚,梁州厥土靑黎,雍州厥土惟黃壤。

《書·禹貢》徐州厥貢惟土五色。《註》諸侯受命,各錫以方色土,建大社于國中,一曰冢土。《詩·大雅》乃立冢土。

后土,取厚載之義。共工氏子句龍爲后土,位在中央,主於四季各十八日。《禮·月令》中央土,其日戊己,其帝黃帝,其神后土。《周禮·冬官考工記》土以黃,其象方。

星土,星所主土。《周禮·春官》保章氏以星土辨九州之地。

度也。土圭之土訓度。詳圭字註。

業也。《皇極經世》獨夫以百畝爲土,大夫以百里爲土,諸侯以四境爲土,天子以九州爲土,仲尼以萬世爲土。

星名,一曰鎮星。《漢書》作塡。詳塡字註。

地名。《春秋·僖二十八年》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蔡侯,鄭伯,衞子,莒子,盟于踐土。《註》鄭地。

姓。句龍爲后土,子孫爲氏。

《廣韻》《正韻》徒古切《集韻》《韻會》動五切,音杜。《揚子·方言》東齊謂根曰土,非專指桑根白皮。《郭璞註》《方言》引《詩》作桑土,非。

《集韻》《韻會》《正韻》董五切,音覩。圜土,獄城也。《周禮·秋官》以圜土聚敎罷民。

《介之推龍蛇歌》五蛇從之,周流天下。龍反其淵,安其壤土。下音戸,尸土俱在姥韻。《字彙》作叶音,非。

《集韻》丑下切,音姹。土苴,不眞物。一曰查滓,糞草糟粕之類。

《字彙補》同都切,音徒。土門,北方之族。門音瞞。見周書異域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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