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箫十院

出自:清代·王策《念奴娇 其二 皋谟叔时方侨寓吴门,发春有乘龙之信,故次首及之》

拼音:[shēng][xiāo][shí][yuàn]

平仄:平平平仄

卧龙山下,映明妆十里,粉红蛾绿。
中有仙姿犹独立,淡比霜前白菊。
听说新春,笙箫十院,并唱乘鸾曲。
钗声花气,只愁消尽君福。
当日鹤市曾游,馆娃人一笑,许迎金犊。
五夜西风三月雨,惆怅看花杜牧。
山影眉同,波光眼似,君笑吾当哭。
此情休问,铜荷泪飐残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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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笙箫】笙和箫。泛指管乐器。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笙】

笙【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廣韻》所庚切《集韻》《韻會》《正韻》師庚切,音生。《廣韻》樂器也。《世本》隨作笙。一曰女媧作。《說文》笙,十三簧,象鳳之身也。正月之音,物生,故謂之笙。《釋名》笙,生也。象物貫地而生也。《博雅·釋樂》以瓠爲之,十三管,宮管在左方。《白虎通》笙者大蔟之氣,象萬物之生故謂之笙。《爾雅·釋樂》大笙謂之巢,小者謂之和。《註》大者十九簧,和,十三簧者。《前漢·律歷志》匏曰笙。《註》匏,瓠也。列管瓠中,施簧管端。《書·益稷篇》笙鏞以閒。《詩·小雅》笙磬同音。《周禮·春官》笙師掌敎歙竽、笙。

細也。《揚子·方言》笙,細也。自關而西,秦、晉之閒,凡細貌謂之笙。《廣雅》笙,小也。

地名。《左傳·宣十八年》歸父還自晉至笙。《註》笙,魯境。

簟名。《揚子·方言》簟謂之笙。《左思·吳都賦》桃笙象簟,韜于筒中。

叶師莊切。《詩·小雅》鼓瑟吹笙。叶下將、行,行音杭。

《字彙補》疏臻切,音莘。《史記·齊世家》遂殺子糾于笙瀆。《索隱曰》鄒誕生本作莘讀,莘、笙聲相近。

【箫】

簫【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禮·月令》仲夏之月,命樂師均琴瑟管簫。《蔡邕·月令章句》簫長則濁,短則淸。以蠟蜜實其底而增減之,則和管而成音,無所復調,當與琴瑟相參。《周禮·春官》笙師掌敎龡簫。《爾雅·釋言》大簫謂之言,小者謂之筊。《疏》李巡曰:大簫,聲大者言言也。小者聲揚而小,故言筊。筊,小也。郭璞曰:簫,一名籟。《莊子·寓言篇》顏成子遊謂南郭子綦曰:汝聞人籟,而未聞地籟。汝聞地籟,而未聞天籟。《註》郭象曰:籟,簫也。《前漢·元帝紀贊》鼓琴瑟,吹洞簫。《註》如淳曰:洞簫,簫之無底者。《段龜龍·涼州記》呂纂,咸寧二年,人發張駿冢,得玉簫。《丹陽記》江寧縣南三十里有慈姥山,積石臨江,上生簫管竹,圓緻異于他處,自泠倫採竹嶰谷,其後惟此簳見珍,故歷代常給樂府,而俗呼曰鼓吹山。《正韻》亦作箾。

弓末謂之簫。《禮·曲禮》凡遺人弓者,右手執簫,左手承弣。《註》簫,弭頭也。謂之簫,簫邪也。《正義》:簫,弓頭,頭稍剡差邪似簫,故謂爲簫也。

與篠通。《馬融·長笛賦》林簫蔓荆。《註》簫與篠通。

叶音脩。《劉邵·趙都賦》擊靈鼓,鳴籟簫。乘素波,鏡淸流。

【十】

十【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音拾。《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于一,成于十。《易·繫辭》天九地十。《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

通作什。《孟子》或相什百。《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

《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

《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爲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院】

院【戌集中】【阜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王眷切《集韻》《韻會》于眷切,音瑗。《說文》堅也。《玉篇》周垣也。亦作寏。《增韻》有垣牆者曰院。《唐書·宣宗紀》作五王院,以處皇子之幼者。

官廨曰院。《唐書·明皇紀》置麗正書院,聚文學之士。

《令狐綯傳》綯爲翰林學士,夜對禁中燭盡,以金蓮花炬送歸院。

《南部新書》自唐初來,歷五院惟二人,李商隱,張延賞。《註》五院,謂監察殿中侍御史中丞大夫也。

儒者所居曰書院。《方隅勝略》白鹿書院,在廬山。鵝湖書院,在鉛山縣。

浮屠所居曰僧院。《傳燈錄》本行和尙云:若有人道得著,老僧分半院與汝同住。

道流所居曰道院。《白樂天·尋郭道士詩》看院止留雙白鶴。

《廣韻》《集韻》胡官切,音桓。

《集韻》委遠切,音婉。義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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