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kūn][péng][jué][míng][shuǐ]
平仄:平平平平仄
我闻希有鸟,厥大无方隅。
东西覆两翼,榑桑接昆墟。
金母冯云翔,木公与之俱。
鲲鹏决溟水,眇哉将焉如。
东海有小鸟,遗形潜大虚。
徒能入蚊睫,不能遁离朱。
余且冯化迁,小大两不居。
欪哉东家丘,白首方为儒。
【鲲鹏】古代传说中的大鱼和大鸟。也指鲲化成的大鹏鸟(见于《庄子·逍遥游》)。
【鲲】
鯤【亥集中】【魚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古渾切《集韻》《韻會》《正韻》公渾切,鰥。
又《玉篇》大魚。《列子·湯問篇》有魚焉,其廣數千里,其長稱焉,其名爲鯤。《莊子·逍遙遊》北冥有魚,其名爲鯤。《陸德明·音義》崔譔云:鯤當爲鯨。
又《集韻》胡昆切,音渾。義同。
【鹏】
鵬【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8画
《集韻》《韻會》蒲登切,音朋。《玉篇》大鵬鳥也。《集韻》大鵬,鵾屬。《莊子·逍遥遊》鯤之大,不知其幾千里也,化而爲鳥,其名爲鵬。
又《齊諧》鵬之徙於南溟,水擊三千里,摶扶摇而上九萬里。
又《集韻》悲朋切,音。
又《韻會》蒲弘切。義同。
【决】
决【子集下】【冫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玉篇》俗決字。(決)《廣韻》《集韻》《韻會》古穴切,音玦。水名。《水經》決水,出廬江雩婁縣南大別山。《注》俗名爲檀山峴,蓋大別之異名也。其水歷山委注而絡其縣,西北流逕蓼縣故城,灌水注之,故地理志曰:決水北注蓼入灌,灌水於蓼亦入決。
又決決,北方水名。《山海經》龍侯之山,決決之水出焉,東流注于河。
又行流也。《管子·君臣下篇》決之則行,塞之則止。《左傳·襄三十一年》不如小決使道。
又斷也,判也。《禮·曲禮》夫禮者,所以定親疎,決嫌疑。
又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又以齒斷物亦曰決。《禮·曲禮》濡肉齒決,乾肉不齒決。《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銳喙決吻。《疏》鳥乃喙長,決物食之時,以其近喙本決,故云決吻。決如字。
又烏穴反。
又開也。《儀禮·鄕射禮》袒決遂。《註》決猶闓也。以象骨爲之,著右大擘指,以鈎絃闓體也。闓音開。《詩·小雅》決拾旣佽。
又絕也,與訣同。《前漢·蘇武傳》李陵與蘇武決去。《註》決,別也。
又決曹,官名。主罪法者。《後漢·黃昌傳》習文法,仕郡爲決曹。
又《廣韻》《集韻》《正韻》。
又《集韻》苦穴切,音闋。與缺同。或从血作也。
又涓惠切,音桂。疾貌。《莊子·齊物論》麋鹿見之而決驟。《註》決,徐邈讀古惠反。
【溟】
溟【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莫經切《集韻》《韻會》忙經切,並音冥。《說文》小雨溟溟也。《揚子·太經》密雨溟沐。《註》溟沐,漸漬潤澤之意。
又海也。《十洲記》東王所居處,山外有員海。員海水色正黑,謂之溟海。通作冥。《莊子·逍遙遊》北溟有魚。
又瀴溟,水勢絕遠杳冥之貌。《木華·海賦》經途瀴溟。
又巊溟,山氣暗昧之狀。《左思·吳都賦》巊溟鬱。
又杳溟,水勢渺深激蕩也。《郭璞·江賦》雷註杳溟。
又《廣韻》《正韻》莫迥切《集韻》《韻會》母迥切,音茗。與瀴同。
又《集韻》莫逖切,音覓。亦小雨也。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