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公灵应与

出自:清代·张慎仪《大江东去 寿坡词》

拼音:[xiǎng][gōng][líng][yīng,yìng][yǔ,yù,yú]

平仄:仄平平平平

眉山秀拔,想公灵应与,山同不朽。
山外梅花梅外雪,正是春催三九。
重辩瑶情,斜传瑰句,引起台莱祝。
习成风尚,只今犹在人口。
翁毕觞咏而还,我来糜介,亦步人尘后。
玉版笋肥鸡粥美,更以水仙为侑。
心爇瓣香,图悬笠屐,肸能通否。
待春强半,还为同叔称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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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灵应】灵验。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想】

想【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正韻》悉兩切《集韻》《韻會》寫兩切,音鯗。《說文》冀思也。註希冀而思之也。《後漢·王霸傳》夢想賢士。《晉書·謝安傳》悠然遐想。

《增韻》意之也。物未至而意之也。

《周禮·春官》眡祲掌十輝之灋,以觀妖祥,辨吉凶。十曰想。《註》鄭司農云:想者,輝光也。鄭康成曰:想雜氣有所似,可形想也。《六書精薀》心有所欲而思也。字意从心从相,言有所著也。

【公】

公【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㒶《唐韻》《正韻》古紅切《集韻》《韻會》沽紅切,音工。《說文》平分也。从八从厶。八,猶背也。厶音私。《韓非曰》自營爲厶,背厶爲公。《徐曰》會意。《爾雅·釋言》無私也。《書·周官》以公滅私,民其允懷。

《玉篇》方平也,正也,通也。

《禮·禮運》大道之行,天下爲公。《註》公猶共也。

爵名,五等之首曰公。《書·微子之命》庸建爾于上公。

三公官名。《韻會》周太師,太傅,太保爲三公。漢末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爲三公。東漢太尉,司徒,司空爲三公。

官所曰公。《詩·召南》退食自公。

父曰公。《列子·黃帝篇》家公執席。《前漢·郊祀志》天子爲天下父,故曰鉅公。

婦謂舅曰公。《前漢·賈誼策》與公倂倨。

尊稱曰公。《賈誼策》此六七公皆亡恙。

相呼曰公。《史記·毛遂傳》公等碌碌。

事也。《詩·召南》夙夜在公。《註》夙夜在視濯垢饎爨之事。

星名。《隋書·天文志》七公七星,在招搖東,天之相也。

姓。《韻會》漢有公儉。

諡法,立志及衆曰公。

與功通。《詩·小雅》以奏膚公。《大雅》王公伊濯。

《集韻》諸容切,音鐘。同妐。夫之兄爲兄妐。一曰關中呼夫之父曰妐。或省作公。通作鍾。

《韻補》叶姑黃切,音光。《東方朔·七諫》邪說飾而多曲兮,正法弧而不公。直士隱而避匿兮,讒諛登乎明堂。

【灵】

灵【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郞丁切,音靈。《字類》小熱貌。

《正字通》俗靈字。(靈)〔古文〕霛郞丁切,音鈴。《玉篇》神靈也。《大戴禮》陽之精氣曰神,隂之精氣曰靈。《書·泰誓》惟人萬物之靈。《傳》靈,神也。《詩·大雅》以赫厥靈。

《大雅·靈臺傳》神之精明者稱靈。

《詩·鄘風》靈雨旣零。《箋》靈,善也。

《廣韻》福也。

《廣韻》巫也。《楚辭·九歌》思靈保兮賢姱。

靈氛,古之善占者。《屈原·離騷》欲從靈氛之吉占兮。

《周禮·地官·鼓人》以靈鼓鼓社祭。《註》靈鼓,六面鼓也。

《禮·檀弓》塗車芻靈。《註》芻靈,束茅爲人。

《左傳·定九年》載蔥靈。《註》蔥靈,輺車名。

《楚辭·天問》曜靈安臧。《註》曜靈,日也。

《揚雄·羽獵賦》上獵三靈之旒。《註》如淳曰:三靈,日月星垂象之應也。

《廣韻》寵也。

《禮·禮運》何謂四靈,麟鳳龜龍。《爾雅·釋魚》二曰靈龜。《註》卽今觜蠵龜。一名靈蠵,能鳴。《史記·龜筴傳》下有伏靈,上有兔絲。

《諡法》亂而不損曰靈,不勤成名曰靈,死而志成曰靈,死見神能曰靈,好祭鬼怪曰靈,極知鬼神曰靈。

州名。《史記·匈奴傳》丁靈。《註》魏略云:丁靈,在康居北。《後漢·西羌傳》擊零昌於靈州。《韻會》魏武置靈州,取靈武縣名。

姓。《廣韻》風俗通云:齊靈公之後。或云宋公子靈圉龜之後。

叶靈年切,音連。《道藏歌》冥化自有數,我眞法自然。妙曲發空洞,宮商結仙靈。《說文》本作。

【应】

應【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今作應。

料度辭也。《唐詩》應須,祇應,皆是也。

《周語》其叔父實應且憎。《註》猶受也。

國名。《括地志》故應城,因應山爲名,在汝州葉縣。

姓。出南頓,本周武王後。《左傳·僖二十四年》邗晉應韓,武之穆也。漢有應曜,與四皓偕隱,曜獨不出,八代孫應劭,集解漢書。

通作膺。《書·武成》誕膺天命。《註》當也。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於證切,音譍。《集韻》答也。《廣韻》物相應也。《易·咸卦》二氣感應以相與。

樂名。《周禮·春官·笙師應樂註》應長六尺五寸,象柷,有椎連底,左右相擊,以應柷也。《樂書》應樂,猶鷹之應物,其獲也小,故小鼓小舂謂之應,所以應大也。小鼙曰應鼓。《周禮·春官·小師》擊應鼓。《註》鼙也。

天子之門曰應門。《詩·大雅》廼立應門。《註》正門也。

州名。鴈門地,唐置應州。

叶於容切,音雍。《易·蒙卦》童蒙求我,志應也。初筮告,以剛中也。《陸賈新語》事以類相從,聲以音相應。◎按應字,向來經史皆作平去二音。《正字通》止作去聲,誤。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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