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马谏不杀

出自:元代·乃贤《京城杂言六首 其三》

拼音:[kòu][mǎ][jiàn][bù,fǒu][shā]

平仄:仄仄仄仄平

丘公神仙流,学道青海东。
维时儒教师,矫矫真天龙。
乾坤始开廓,鱼水欣相从。
扣马谏不杀,嘉辞动天容。
保此一言善,元祚垂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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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扣马】1.拉住马不使行进。 2.《史记.伯夷列传》载:周武王伐纣,伯夷﹑叔齐扣马而谏,不听,乃逃入首阳山。后以"扣马"为直谏之典。
【不杀】1.不断其命。 2.不尽。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扣】

扣【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苦。擊也。《晉書·張華傳》吳郡臨平岸,出一石鼓,華曰:可取蜀中桐材,刻爲魚形,扣之則鳴矣。

《廣韻》《正韻》苦后切《集韻》《韻會》去后切,音口。義同。

《說文》牽馬也。本作。通作叩。

【马】

馬【亥集上】【馬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麻上聲。《說文》怒也,武也。象馬頭髦尾四足之形。《玉篇》黃帝臣相乗馬。馬,武獸也,怒也。《正韻》乗畜。生於午,稟火氣。火不能生木,故馬有肝無膽。膽,木之精氣也。木臓不足,故食其肝者死。《易·說卦傳》乾爲馬。《疏》乾象天,天行健,故爲馬。《春秋·說題辭》地精爲馬。《春秋·考异記》地生月精爲馬。月數十二,故馬十二月而生。《周禮·夏官·馬質》掌質馬,馬量三物,一曰戎馬二曰田馬三曰駑馬,皆有物賈。

《校人》掌王馬,辨六馬之屬。凡大祭祀,朝觐,會同,毛馬而頒之。凡軍事,物馬而頒之。註:毛馬齊其色。物馬齊其力。

《趣馬》掌贊正良馬。

《巫馬》掌養疾馬而乗治之,相醫而藥攻馬疾。

《廋人》掌十二閑之政敎以阜馬。《圉人》掌芻牧以役圉師。

司馬,官名。《周禮·夏官·大司馬註》謂總武事也。

《淸夜錄》漢制,卿駟馬右騑。《前漢·東方朔傳》太守,駟馬駕車,一馬行春。《衞宏·輿服志》諸侯四馬,駙以一馬。《南史·柳元策傳》兄弟五人,爲太守。時人語曰:柳氏門庭,五馬逶迤。《正字通》故今太守稱五馬大夫。

田野浮氣曰野馬。《莊子·逍遙遊》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註》日光也。一曰遊絲水氣。

陽馬。《何晏·景福殿賦》承以陽馬,接以圓方。《註》陽馬,屋四角引出承短椽者,連接或圓或方也。

投壺勝算曰馬。《禮·投壺》爲勝者立馬,一馬從二馬,三馬旣立,請慶多馬。《註》立馬者,取算以爲馬,表其勝之數也。謂算爲馬者,馬爲威武之用,投壺及射,皆以習武也。

《字彙補》打馬,彈碁類也。朱李易安有打馬圖。

地名。馬陘,齊邑。馬陵,鄭地。見《左傳》。

天馬,獸名。有翼能飛。

竈馬,蟲名。《酉陽雜俎》狀似促織,好穴竈旁。今俗呼竈雞。

馬勃,草名。《正字通》生濕地腐木上,一名馬疕。韓愈所云牛溲馬勃,兼收蓄是也。

海馬,魚名。牙骨堅瑩,文理細如絲,可制爲器。

姓。《姓苑》本伯益之後,趙奢封馬服君,遂氏焉。

司馬、巫馬、乗馬,皆複姓。《前漢·溝洫志》諫大夫乗馬延年。《孟康曰》乗馬,姓也。

《風俗通》有白馬氏。

馬流。《兪益期曰》馬援立銅柱,岸北有遺兵,居壽冷岸,南對銅柱,悉姓馬,號曰馬流。《方隅勝略》謂馬人散處南海,謂之馬流。《韓愈詩》衙時龍戸集,上日馬人來。《註》卽馬流也。一作馬留。

門名。《前漢·項籍傳註》宮垣內兵衞所在,四面皆有司馬,以主事,故總稱司馬門。

《公孫弘傳註》武帝時,相馬者東門京作銅馬法,立於魯般門外,更名金馬門。

亭名。謝靈運爲永嘉太守,以五馬自隨,立五馬亭。

《集韻》滿補切,音姥。義同。《前漢·石慶傳》馬字與尾當五。《師古曰》馬字,下曲者尾,幷四點爲足,凡五。

【谏】

諫【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於君。《白虎通》閒也,因也,更也。是非相閒,革更其行也。《詩·衞風·淇奧序疏》干也。干君之意而告之。《廣雅》正也。《廣韻》諫諍,直言以悟人也。《書·說命》后從諫則聖。《禮·曲禮》爲人臣之禮,不顯諫,三諫而不聽,則逃之。子之事親也,三諫而不聽,則號泣隨之。《前漢·賈山傳》工誦箴諫,瞽誦詩諫,公卿比諫,士傳言諫過。《舊唐書·職官志》凡諫有五:一曰諷諫,二曰順諫,三曰規諫,四曰致諫,五曰直諫。

官名。《周禮·地官》有司諫。《註》諫猶正也,以道正人行。《後漢·百官志註》胡廣曰:武帝元狩五年,置諫大夫爲光祿大夫。世祖中興,以爲諫議大夫。

鳥名。《說苑·辨物篇》東方有鳥,名諫珂,文身而朱足,憎鳥而愛狐。

果名。《本草綱目》橄欖,一名諫果,出《農書》。

姓。《風俗通》漢有治書侍史諫忠。

《集韻》居顏切,㵎平聲。《類篇》諍也。

《集韻》郞旰切,音爛。與讕同。

叶古限切,音。《詩·大雅》王欲玉女,是用大諫。叶上反。

叶經切,音見。《卻正·釋譏》譬逌人之有采於市閭,游童之吟詠乎疆畔,庶以增廣福祥,輸力規諫。《註》畔音弁。《俗書證誤》从東,非。諌dǒng,多言也。。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杀】

殺【辰集下】【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煞。《說文》戮也。《周禮·春官》內史掌王之八柄之法,以詔王治。五曰殺。《疏》太宰有誅無殺。此有殺無誅者,誅與殺相因,見爲過不止,則殺之也。

《秋官》掌戮,掌斬殺賊諜而搏之。《註》斬以鈇鉞,殺以刀刃。

《爾雅·釋詁》殺,克也。《郭註》隱元年公羊傳曰:克之者何,殺之也。

獲也。《禮·王制》天子殺,則下大綏。諸侯殺,則下小綏。大夫殺,則止佐車。《註》殺,獲也。

同死。《孟子》凶年不能殺。

忘也。《莊子·大宗師》殺生者不死。《註》李軌云:殺,猶亡也。亡生者不死也。崔云:除其營生爲殺生。

薙草曰殺。《禮·月令》利以殺草。

霜殺物曰殺。《春秋·僖三十三年》隕霜不殺草。《左傳·桓五年》始殺而嘗。

以火炙簡爲殺靑。《後漢·吳佑傳》欲殺靑令汗,取其靑,易書,復不蠹,謂之殺靑。亦爲汗靑,義見《劉向·別錄》。

矢名。《周禮·夏官·司弓矢》殺矢、鍭矢,用諸近射田獵。《註》殺矢,言中則死。

《考工記》冶氏爲殺矢,刃長寸,圍寸,鋌十之。

刷也。《釋名》摩挲猶抹殺。

《集韻》《韻會》桑葛切,音薩。散貌。《史記·倉公傳》望之殺然黃。《註》徐廣曰:殺,蘇葛反。正義曰:蘇亥反。

掃滅之也。《前漢·谷永傳》未殺災異。

騷殺,下垂貌。《張衡·東京賦》飛流蘇之騷殺。

《集韻》私列切,音薛。與,旋行貌。《莊子·馬蹄篇》蹩躠爲仁。向崔本作弊殺。

《廣韻》《集韻》《韻會》所界切,音鎩。降也,減削也。《周禮·秋官·象胥》國新殺禮,凶荒殺禮。《禮·大傳》五世而緦殺同姓也。

《禮器》禮不同,不豐不殺。

《正韻》所賣切,音曬。義同。

毛羽敝曰殺。《詩·豳風·予羽譙譙傳》譙譙,殺也。

《周禮·天官·瘍醫》劀殺之劑。《註》殺謂以藥食其惡肉。

噍殺,音也。《禮·樂記》其哀心感者,其聲噍以殺。《註》噍則竭而無澤,殺則減而不隆。

剪縫也。《論語》非帷裳,必殺之。亦作。

韜屍之具,上曰質,下曰殺。《儀禮·士喪禮》䞓殺,掩足。

疾也。《白居易·半開花詩》西日憑輕照,東風莫殺吹。《自註》殺,去聲。《正字通》今樂府家有元殺、旁殺之別,元人傳奇《白鶴子》一殺、二殺卽其遺聲也。俗讀生殺之殺,非。《集韻》或作閷煞。

《集韻》《韻會》所例切,音㡜。亦降也。

《集韻》式吏切,音試。同弑。《前漢·高帝紀》項羽放殺其主。《註》殺,當作弑。

《班固·西都賦》掎僄狡,㧖猛噬,脫角挫脰,徒搏獨殺。《註》殺,亦叶式吏切。

叶色櫛切,音瑟。《梁肅·兵箴》傳美干戈,易載以律。古之睿知,神武不殺。

叶式列切,音設。《束皙·近遊賦》繫複襦以御冬,脅汗衫以當熱。帽引四角之縫,裙爲數條之殺。殺,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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