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guāng][cǎi][fēn,fèn][yán][chī]
平仄:平仄平平平
妾有古明镜,光彩分妍媸。
君面虽可照,君心未必知。
【光彩】1.颜色和光泽;光辉:大放~丨橱窗里面摆着~夺目的各色丝绸。 2.光荣:小张当了劳动模范,咱全村都很~。
【妍媸】同"妍蚩"。
【光】
光【子集下】【儿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炗廣平聲。《說文》从火在人上。本作灮,今作光。《徐曰》光明意也。《易·需卦》有孚光亨。《程傳》有孚則能光明而亨通。《正韻》輝光,明耀華彩也。
又《集韻》太歲在辛曰重光。
又諡法,能紹前業曰光。
又姓。《廣韻》田光後,秦末子孫避地,以光爲氏。晉有光逸。
又《集韻》古曠切,廣去聲。飾色也。或作䊯。
【彩】
彩【寅集下】【彡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正韻》倉宰切《集韻》此宰切,音采。《說文》文章也。从彡,采聲。《廣韻》光彩。《集韻》通作采。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妍】
妍【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字彙》同姸。
【媸】
媸【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10画
《廣韻》赤之切《集韻》《韻會》《正韻》充之切,音嗤。《博雅》醜也,淫也,癡也。亦作蚩。《陸機·文賦》姸蚩好惡。○按毛氏韻增分媸蚩爲二,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