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qì][gé][yǔ,yù,yú][zhòng][shū]
平仄:仄平平仄平
契阔欢再会,乃在河西隅。
延我醴与飧,赠我明月珠。
珠中有锦字,一一如丹书。
子其邹孟后,气格与众殊。
且家河洛间,程门近其居。
渊源良有自,爱我推所馀。
鹿鸣知野草,呼朋以为娱。
善哉子有心,愧我柴也愚。
圣真方统一,盛典崇先儒。
学士庆所遭,勉矣游康衢。
驽质不足陈,高足范其驱。
感子木瓜义,欲报无琼琚。
出自:明代·杨起元《孟云浦河西务招饮示往年赠我告归之作奉答》
拼音:[qì][gé][yǔ,yù,yú][zhòng][shū]
平仄:仄平平仄平
契阔欢再会,乃在河西隅。
延我醴与飧,赠我明月珠。
珠中有锦字,一一如丹书。
子其邹孟后,气格与众殊。
且家河洛间,程门近其居。
渊源良有自,爱我推所馀。
鹿鸣知野草,呼朋以为娱。
善哉子有心,愧我柴也愚。
圣真方统一,盛典崇先儒。
学士庆所遭,勉矣游康衢。
驽质不足陈,高足范其驱。
感子木瓜义,欲报无琼琚。
【气格】1.指诗文的气韵和风格。 2.指人的气度和品格。
【气】
气【辰集下】【气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去旣切《集韻》丘旣切,音炁。《說文》雲气也。象形。一曰息也。或作氣、炁。
又與人物也。今作乞。
又《玉篇》去乙切《廣韻》去訖切《集韻》《類篇》欺訖切,音乞。《博雅》求也。一曰取也。或省文作乞。《徐官·古今印史》氣,小篆本作气。氣爲火所化,其出必炎上,故象炎上之形。凡求乞者必於上,因借爲求乞字。气、乞本同一字也。後世隷楷以二字易混,乃省一筆以別之。
又《六書正譌》气,俗用氣,乃稟氣之氣。雲气必用气。○按天地人物之氣雖別,而气、氣字義實同,分屬則泥矣,《正譌》之說非是。(氣)〔古文〕也,息也。《文子·守弱篇》形者,生之舍也。氣者,生之元也。《易·乾卦》同氣相求。《繫辭》精氣爲物。《禮·月令》孟春之月,天氣下降,地氣上騰。
又《祭義》氣也者,神之盛也。《註》氣謂噓吸出入者也。
又天氣曰元氣。《後漢·明帝紀》升靈臺,望元氣。《註》元氣,天氣也。
又陰陽曰二氣。《太極圖說》二氣交感,化生萬物。
又五氣。《史記·五帝紀》炎帝修德振兵,治五氣。《註》王肅曰:五氣,五方之氣。
又《書·洪範·曰雨曰暘曰燠曰寒曰風註》雨木氣,暘金氣,燠火氣,寒水氣,風土氣爲五氣。
又《素問》寒熱風燥濕,五氣之聚也。寒生水,熱生火,風生木,燥生金,濕生土。
又六氣。《左傳·昭元年》六氣:隂陽風雨晦明也。
又《莊子·逍遙遊》乗天地之正,而御六氣之辨。《註》平旦爲朝霞,日中爲正陽,日入爲飛泉,夜半爲沆瀣,與天地黃之氣爲六氣。
又年有二十四氣。《內經》五日謂之謂之氣。《書·正義》二十八宿,布於四方,隨天轉運,所以敘氣節也。氣節者,一歲三百六十五日有餘,分爲十二月,有二十四氣,一爲節氣,謂月初也,一爲中氣,謂月半也,以彼迭見之星,敘此月之節氣。
又曆家有之。氣所動者,其灰斯散,人及風所動者,其灰聚。
又有望雲氣法。《周禮·春官》保章氏以五雲之物,辨吉凶水旱之祲象。《註》視日旁雲氣之色,靑爲蟲,白爲喪,赤爲兵荒,黑爲水,黃爲豐。《史記·天官書》雲氣有獸居上者勝。《又》日旁雲氣,人主象。《又》金寶之上皆有氣,不可不察。海旁蜃氣象樓臺,廣野氣成宮闕。然雲氣各象其山川人民所聚積,精華實息者吉,虛耗者凶。《邵諤·望氣經》鬱鬱蔥蔥,隱隱隆隆,佳氣也。綿綿絞絞,條條片片,兵氣也。澤澤燄燄,女子氣也。如藤蔓挂樹者,寶氣也。紫氛如樓者,玉氣也。
又道家有食氣法。《參同契》食氣鳴腸胃,吐正吸外邪。
又以鼻觸物亦曰氣。《禮·少儀》執食飮者勿氣。《疏》執尊長飮食,不鼻臭之也。
又《唐韻》《集韻》通。《說文》饋客芻米也。引《春秋傳》齊人來氣諸侯。
又叶去訖切,音乞。《成公綏·嘯賦》聲不假器,用不借物。近取諸身,役心御氣。
又叶丘謁切,音朅。《嵆康·寒食散賦》當吐利之困患兮,守危殆而假氣。喜乳哺之遂安兮,信衆疾之日歇。
【格】
格【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古柏切《集韻》《韻會》《正韻》各額切,音隔。《說文》木長貌。《徐曰》樹高長枝爲格。
又至也。《書·堯典》格于上下。
又來也。《書·舜典》帝曰:格汝舜。
又感通。《書·說命》格于皇天。
又變革也。《書·益稷謨》格則承之庸之。
又格,窮究也。窮之而得亦曰格。《大學》致知在格物。
又物格而後知至。
又法式。《禮·緇衣》言有物而行有格也。
又正也。《書·冏命》繩愆糾謬,格其非心。
又登也。《書·呂》皆聽朕言,庶有格命。《疏》格命,謂登壽考者。
又牴牾曰格。《周語》穀洛鬭。韋昭云:二水格。
又頑梗不服也。《荀子·議兵篇》服者不禽,格者不赦。
又也。《詩·魯頌》在泮獻馘。《鄭箋》馘謂所格者之左耳。
又舉持物也。《爾雅·釋訓》格格,舉也。
又格也。凡書架、肉架皆曰格。《周禮·牛人註》挂肉格。
又敵也。《史記·張儀傳》驅羣羊攻猛虎,不格明矣。
又《爾雅·釋天》太歲在寅曰攝提格。
又《爾雅·釋詁》格,陞也。《方言》齊、魯曰,梁、益曰格。
又標準也。《後漢·博奕傳》朝廷重其方格。
又格例。《唐書·裴光庭傳》吏部求人不以資考爲限,所獎拔惟其才,光庭懲之,乃爲循資格。
又《廣韻》度也,量也。
又姓。《統譜》漢格班。
又《唐韻》古落切《集韻》《韻會》《正韻》葛鶴切,音各。樹枝也。
又廢格,阻格也。《前漢·梁孝王傳》袁盎有所關說,大后議格。
又格五,角戲也。《前漢·吾丘壽王傳》以善格五召待詔。
又杙也。亦以杙格獸也。《莊子·胠篋篇》削格羅落罘之知多,則獸亂于澤。《左思·吳都賦》峭格周施。
又扞格,不相入也。《禮·學記》發然後禁,則扞格而不勝。《註》格,胡客反。
又《集韻》《韻會》歷各切,音洛。籬落也。《前漢·鼂錯傳》謂之虎落。《揚雄·羽獵賦》謂之虎路。通作格。
又《類篇》曷各切,音鶴。格澤,妖星也。見《史記·天官書》。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众】
众【補遺·子集】【人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篇海類編》魚琴切,音吟。衆立也。與乑異。俗書爲衆字。非。(眾)〔古文〕之仲切,終去聲。《說文》多也。《徐曰》國語三人爲眾。數成於三也。《易·說卦》坤爲眾。《疏》取其地載物非一也。《書·湯誓》格爾眾庶。《詩·周頌》命我眾人。《黌山子損益篇》寡者,爲人上者也。眾者,爲人下者也。
又眾雨。《禮·月令·淫雨蚤降註》雨三日以上爲霖,今月令曰眾雨。
又星名。《史記·天官書》婁爲聚眾。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安眾縣,秦置,屬南陽郡。
又《唐韻》職戎切《集韻》《韻會》之戎切,音終。義同。
又草名。《爾雅·釋草疏》眾,一名秫。稷之黏者也。
又濼,一名貫眾,藥草也。
又姓。《左傳》有眾仲,眾父,以字爲氏。
又叶諸良切,音章。《道藏歌》攜袂明眞館,仰期無上皇。北鈞唱羽人,玉女粲賢眾。
又叶諸仍切,音蒸。《揚子·太經》減於艾無以涖眾也,減黃貞臣道丁也。
又叶才淫切,音琴。《揚子·太經》減其儀欲自禁也,減於艾無以涖眾也。《正字通》从橫目,从㐺,人數多也。目,數也。字彙作衆,列血部,非。
【殊】
殊【辰集下】【歹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市朱切《集韻》《韻會》慵朱切《正韻》尚朱切,音殳。《說文》死也。漢令曰:蠻夷長有罪,當殊之。《莊子·在宥篇》殊死者相望也。《註》廣雅曰:殊,斷也。司馬云決也。一曰誅也。《字林》云死也。《前漢·宣帝詔》赦殊死以下。
又絕也。《前漢·宣帝詔》骨肉之親,粲而不殊。《師古註》粲,明也。殊,絕也。明於仁恩,不離絕也。《前漢·韓信傳》軍皆殊死戰。《師古註》殊,絕也。謂決意必死。
又斷絕也。《左傳·昭二十三年》斷其後之木而弗殊。
又傷而未絕也。《史記·蘇秦傳》齊大夫與蘇秦爭寵,使人刺蘇秦,不死,殊而走。
又別也,異也。《易·繫辭》天下同歸而殊塗。《禮·大傳》殊號,異器械。
又過也。《後漢·梁竦傳》母氏年殊七十。《註》殊,猶過也。
又語詞。《詩·魏風》殊異乎公路。
又殊庭,蓬萊仙人庭也。《前漢·郊祀志》將以望祀蓬萊之屬,幾至殊庭。
又叶時流切,音酬。《陳琳詩》沈淪衆庶閒,與世無有殊。紆鬱懷傷結,舒展有何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