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
或【卯集中】【戈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集韻》越逼切,音閾。《說文》邦也。从口从戈,以守一。一,地也。通作域。
又《廣韻》胡國切《集韻》《韻會》《正韻》穫北切,音惑。疑也。凡或人或曰皆闕疑之辭。《易·乾卦》或躍在淵。《朱子·本義》疑而未定之辭。
又與惑通。怪也。《孟子》無或乎王之不智也。◎按六書有假借,或本是邦或字,借爲疑或字,後人加土爲域,加心爲惑。而於或字,止作或人或曰之用,幷其本義而忘之矣。
【口】
口【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上聲。《說文》人所以言食也。象形。《易·頤卦》自求口食。《書·大禹謨》唯口出好興戎。
又戸口。《孟子》數口之家。《前漢·宣帝紀》膠東相成勞來不怠,流民自占八萬餘口。
又《李陵傳》捕得生口,言李陵敎單于爲兵,以備漢軍。
又姓。《唐韻》今同州有之。《正字通》明弘治中,宣府通判口祿。
又古口,複姓。《正字通》漢有古口引。
又壺口,山名。《書·禹貢》冀州旣載壺口。
又谷口,地名。《史記·范睢傳》北有甘泉谷口。《註》九嵏山中西謂之谷口。
又列口,縣名。《前漢·地理志》樂浪郡,列口縣。
又《史記·倉公傳》切其脉時,右口氣息。《註》右手寸口也。脉經,從魚際至高骨却行一寸,其中名曰寸口,其骨自高。
又《韻補》苦動切,音孔。《釋名》口,空也。空上聲。
又叶康杜切,音苦。《詩·小雅》好言自口,莠言自口。憂心愈愈,是以有侮。《前漢·溝洫志》且漑且糞,長我禾黍。衣食京師,億萬之口。《宋玉·風賦》侵淫谿谷,盛怒於土囊之口,緣泰山之阿,舞於松柏之下。下叶音戸。◎按唐韻正,口古音苦。引朱子韓文考異云:今建州人謂口爲苦,走爲祖。雖出俚俗,亦由音本相近,故與古暗合也。是直以爲口當讀作苦,非止叶音矣。
又叶恪侯切,音彄。《梁法雲·三洲歌》三洲斷江口,水從窈窕河傍流。
【吴】
吴【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俗吳字。《吳志·薛綜傳》無口爲天,有口爲吴。《正字通》此借字形爲諧語,非吴字本義。《正韻》吳字註亦作吴,非。(吳)〔古文〕音吾。國名。《史記·吳太伯世家》太伯之奔荆蠻,自號句吳。《註》宋衷曰:句吳,太伯始所居地名。《前漢·地理志》會稽郡秦置,高帝六年爲荆國,十二年,更名吳。亦縣名。《前漢·地理志》會稽郡吳縣。
又《說文》郡也。《後漢·郡國志》吳郡,順帝分會稽置。《韻會》吳郡、吳興、丹陽爲三吳。《正字通》水經以吳興、吳郡、會稽爲三吳。指掌圖以蘇、常、湖爲三吳,其說不同。
又《齊語》西服㳅沙西吳。《註》雍州之地。
又天吳,水神也。《郭璞·山海經贊》八頭十尾,人面虎身。龍據兩川,威無不震。
又《說文》姓也。《廣韻》太伯之後,因以命氏。
又《方言》大也。《說文》大言也。《詩·周頌》不吳不敖。《傳》吳,譁也。
又《魯頌》不吳不揚。《說文註》大言故夨大口以出聲。今寫詩者,攺吳作㕦,又音乎化切,其謬甚矣。《釋文》吳,舊如字。何承天云:从口下大,故魚之大口者名㕦,胡化反,此音恐驚俗也。按《說文》《釋文》俱云吳作㕦讀,非。而《玉篇》《廣韻》《集韻》《類篇》《韻會》諸書,吳字亦皆無去聲一音,惟正韻收吳入禡韻,詩朱註亦作去聲讀。未知孰是,存以備考。
又《集韻》元俱切,音愚。虞古作吳。註詳虍部七畫。《釋名》吳,虞也。太伯讓位而不就,歸封于此,虞其志也。
又與娛通。《詩·周頌》不吳不敖。《疏》正義曰:人自娛樂,必讙譁爲聲。故以娛爲譁也。定本娛作吳。
【歌】
歌【辰集下】【欠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可哥《唐韻》古俄切《集韻》《韻會》《正韻》居何切,音柯。《說文》詠也。《徐曰》長引其聲以詠也。《釋名》人聲曰歌。歌者,柯也。以聲吟詠上下,如草木有柯葉也。《揚子·方言》兗冀言歌,聲如柯。《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正義曰》直言不足以申意,故令歌詠其詩之義以長其言。《禮·樂記》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又》歌之爲言也,長言之也。言之不足,故長言之。
又曲合樂也。《詩·魏風》我歌且謠。《傳》曲合樂曰歌,徒歌曰謠。《疏》正義曰:謠旣徒歌,則歌不徒矣,故曰曲合樂曰歌。歌謠對文如此,散則歌爲總名,未必合樂也。
又《韓詩·章句》有章曲曰歌,無曰謠。
又《古樂府註》齊歌曰謳,吳歌曰歈,楚歌曰豔。奏樂曰登歌,曰升歌。
又鐘名。《左傳·襄十一年》鄭人賂晉侯歌鐘二肆,晉侯以樂之半賜魏絳。
又山名。《廣輿記》歌山,在廣西平樂府富川縣。
又朝歌,地名,紂所都也。漢爲縣,屬河內郡。見《前漢·地理志》。
又叶古賀切,音過。《左貴·晉元后誄》內敷隂敎,外毗陽化。綢繆庶政,密勿夙夜。恩從風翔,澤隨雨播。中外禔福,遐邇詠歌。說見《顏氏·刊謬正俗》。
又叶居之切,音姬。《屈原·遠遊》張樂咸池奏承雲兮,二女御九韶,歌,使湘靈鼓瑟兮,令海若舞馮夷。
又叶斤於切,音居。《柳宗元·饒娥。
【脚】
脚【未集下】【肉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居勺切《集韻》訖約切,音蹻。《說文》脛也。或作脚。《釋名》却也。以其坐時卻在後也。《荀子·正論篇》詈侮捽搏,捶笞臏腳。
又以足蹂物曰腳。《司馬相如·子虛賦》射麋腳麟。《註》郭璞曰:腳掎足。《文選·李善註》腳,謂持其麟也。
【敲】
敲【卯集下】【攴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䯨《廣韻》口交切《集韻》《韻會》《正韻》丘交切,音骹。《說文》橫擿也。《徐鉉曰》從旁橫擊也。《類篇》擊也。《左傳·定二年》奪之杖以敲之。《賈誼·過秦論》執敲扑以鞭笞天下。《註》短曰敲,長曰扑。
又《揚子·方言》楚凡棄物謂之敲。
又《廣韻》苦敎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敎切,音檄。義同。
【舷】
舷【未集下】【舟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正韻》胡田切《集韻》胡千切,音賢。《廣韻》船舷。《正韻》船邊。《郭璞·江賦》詠採菱以叩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