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擢南宫第

出自:元代·王祎《金德元西园宴集得第字》

拼音:[wèi][zhuó][nán,nā][gōng][dì]

平仄:仄平平平仄

旭日散微暄,乔林动清吹。
虽忻气候佳,颇觉众芳悴。
朋簪得稍盍,客屐随所憩。
华年嗟易徂,嘉会况难值。
开尊引清觞,有酒须尽醉。
情真略仪饬,理会忘物议。
维予二三子,夙宿谐深契。
岂无西掖才,未擢南宫第
淹时姑陆沉,谁云果忘世。
独怜飘泊踪,萍蓬渺根蒂。
未知今日欢,明年复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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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南宫】1.南方星宿的宫,指朱鸟星座。 2.南面的住室或宫殿。 3.秦﹑汉宫殿名。 4.皇室及王侯子弟的学宫。 5.尚书省的别称。谓尚书省象列宿之南宫,故称。《后汉书.郑弘传》:"建初﹐为尚书令……弘前后所陈有补益王政者﹐皆着之南宫﹐以为故事。"南朝梁丘仲孚着《南宫故事》百卷,亦以南宫称尚书省。唐及以后,尚书省六部统称南宫。 6.指礼部会试,即进士考试。 7.借指北宋书画家米芾。米芾曾官礼部员外郎,世称米南宫。 8.复姓。春秋有南宫适。见《论语.宪问》。适,一作"括"。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未】

未【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集韻》《類篇》《韻會》《正韻》無沸切,音味。《說文》未,味也。六月,百果滋味已具,五行木老於未,象木重枝葉之形。《爾雅·釋天》太歲在未曰協洽。《禮·月令註》季夏者,斗建未之辰也。

《前漢·律歷志》昧薆於未。《釋名》未,昧也。日中則昃,向幽昧也。

《玉篇》未猶不也,未有不,卽有也。

未央,複姓。見《李淳風·乙巳占》。

【擢】

擢【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4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直角切,音濁。《說文》引也。《揚子·方言》拔也。自關而西,或曰拔,或曰擢。《廣韻》抽也,出也。《戰國策》擢之乎賓客之中,而立之乎羣臣之上。《前漢·公孫弘傳》天子擢對爲第一。

《增韻》聳也。《班固·西都賦》抗仙掌以承露,擢雙立之金莖。

《玉篇》去也,徹也。《禮·少儀》侍投則擁矢,不角不擢馬。《疏》投壺,立籌爲馬,至三馬而成勝。若者雖得二馬,亦不敢徹尊者馬,足成已勝也。《莊子·騈拇篇》擢德塞性以收名聲。《註》拔去自然之德。

【南】

南【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那含切,音男。《說文》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徐曰》南方主化育,故曰主枝任也。《前漢·律歷志》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爲夏。《白虎通》八月之律,謂之南呂何。南者,任也。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

樂名。《詩·小雅》以雅以南。《韻會》南亦雅樂名,猶九夏也,南夏皆文明之方,故名南。周南召南,亦樂名。

姓。《韻會》魯大夫南遺。《宋書·律志》班左並馳,董南齊轡。

雙南,金也。《范仲淹金在鎔賦》英華旣發,雙南之價彌高。鼓鑄未停,百鍊之功可待。

《翻譯名義》合掌作禮曰和南。《淳化帖衞夫人書》衞和南。

《韻補》叶尼心切,音寧。《詩·邶風》遠送于南。沈重讀。《陸雲·喜霽賦》朱明啓,凱風自南,復火正之舊司,黜后土于重隂。

【宫】

宮【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居戎切《集韻》《韻會》居雄切《正韻》居中切,音弓。《說文》室也。从宀,躳省聲。《白虎通》黃帝作宮室,以避寒暑。宮之言中也。《釋名》宮,穹也。屋見垣上穹隆然也。《詩·大雅》雝雝在宮。《周禮·內宰六宮註》婦人稱寢曰宮。宮者,隱蔽之言,天子謂之六寢。

《禮·儒行》儒有一畝之宮。《註》宮,牆垣也。《儀禮·士昏禮》母戒女曰:夙夜無違宮事,古者貴賤所居,皆得稱宮,至秦始定爲至尊所居之稱。

宗廟亦曰宮。《詩·召南》于以用之,公侯之宮。《孔氏曰》可以奉祭祀曰事,祭必於宗廟曰宮,互見其義也。

學名。《禮·曲禮》諸侯曰頖宮。《註》謂半於天子之宮也。

官名。《周禮·天官》宮正掌王宮之戒令糾禁。

五音中聲曰宮。《前漢·律歷志》宮,中也。居中央,暢四方,倡始施生,爲四聲綱。《史記·樂書》宮,土音,聲出於,合口而通之,其性圓而居中。五聲六律十二管,還相爲宮也。《註》宮爲君主之義,當其爲宮,五聲皆備。

腐,不翦其類也。

環也。《爾雅·釋山》大山宮,小山霍。《註》宮謂圍繞之。禮記曰:君爲廬宮之是也。

《周禮·春官·小胥》正樂縣之位,天子宮縣。《註》宮縣,四面縣也。

姓。左傳虞宮之奇,戰國宮佗。

北宮,南宮,俱複姓。

守宮,木名。《爾雅·釋木》守宮,槐。

守宮,蜥蜴名,別作。

叶古黃切,音光。《班固·張敖銘》功成德立,襲封南宮。垂號萬期,永保無疆。

叶古元切,音涓。《黃庭經》自高自下皆眞人,玉堂絳宇盡元宮。人音然。

【第】

第【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特計切《集韻》《韻會》《正韻》大計切,音弟。次第也。《左傳·哀十六年》子西曰:楚國第我死,令尹、司馬非勝而誰。《註》用士之次第。

但也。《史記·陳丞相世家》陛下第出僞遊雲夢。《註》第,且也,但也。

第宅。《前漢·高帝紀》爲列侯者賜大第。《註》孟康曰:有甲乙次第,故曰第也。《司馬相如·喻巴蜀檄》位爲通侯,居列東第。

複姓。《後漢·第五倫傳》齊諸田徙園陵者多,故以次第爲氏,有第五、第八等氏。

同弟。《說文》第本作弟,韋束之次第也。今爲兄弟字。

《集韻》一曰順也。

《韻會》舊註作苐,非。苐,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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