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ē][jìng][réng][mín][sú]
平仄:平仄平平平
奢竞仍民俗,纤华亦土工。
杯盘箫鼓里,灯火绮罗中。
茉莉头围白,槟榔口沬红。
良宵上元节,纨扇已摇风。
出自:元代·王祎《临漳杂诗十首 其三》
【奢竞】谓以奢侈相竞。
【民俗】民情风俗:陈民俗之急|民俗渐变。
【奢】
奢【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式車切《集韻》《韻會》詩車切《正韻》詩遮切,音賖。《說文》張也。《司馬相如·子虛賦》盛推雲夢以爲高奢。
又侈也。《毛詩序》蜉蝣之詩,刺奢也。《杜牧之·阿房宮賦》秦愛紛奢。
又美人名。《荀子·賦篇》閭娵子奢,莫之媒也。
又世謂媼壻曰阿奢。《通鑑》竇懷貞再娶韋后乳嫗爲妻,奏請,輒自署皇后阿奢不慙。
又西竺譽人曰蘭奢。《朱子·語錄》王導爲相,只周旋人過一生,嘗坐客二十許人,逐一稱讚,獨不及西僧,徐謂僧曰蘭奢。
又姓。奢比,黃帝七輔之一。《路史》奢比辨乎東,以爲土師。《三才圖會》作奢北。《國名記》有奢北國。
又《陸機·感丘賦》或披褐以敦儉兮,或侯服以崇奢。或延祚于黃耉兮,或喪志于札瘥。○按奢瘥俱六麻韻,亦在歌韻。《正字通》沿《字彙》之誤,將奢轉入歌韻,謬。
又神名。《山海經》奢比之尸在其北。
又或作奓。詳奓字註。
又食遮切,音蛇。苗姓。明萬曆閒有奢崇明,奢進。
【竞】
競【午集下】【立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4画
《廣韻》渠敬切《集韻》《韻會》渠映切《正韻》具映切,音傹。彊也。《書·立政》乃有室大競。《爾雅·釋詁》競,彊也。《左傳·僖七年》心則不競,何憚于病。
又爭也,逐也,高也,遽也。《詩·商頌》不競不絿。《註》競,逐也。《左傳·襄十年》鄭其有災乎,師競已甚。《註》爭競也。《哀二十三年》:敝邑有社稷之事,使肥與有職競焉。《註》競,遽也。
又《增韻》盛也。《左傳·昭三年》二惠競爽。
又《集韻》或作。亦作傹。《周禮·春官·鐘師註》繁遏執傹也。《韻會補》又作倞。《開元五經文字》毛詩:秉心無倞。
又借作境。《秦詛楚文》奮兵盛師,以偪邊競。
又叶居良切。《黃庭經》魂魄內守不爭競,神生腹中銜玉鐺。
又叶其兩切。《詩·大雅》靡所止疑,云徂何往。君子實維,秉心無競。俗作。
【仍】
仍【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如乗切《集韻》《韻會》如蒸切《正韻》如陵切,音艿。因也。《論語》仍舊貫,如之何。《周禮·春官·司几筵》吉事變几,凶事仍几。《註》變几,變更其質,謂有飾也。仍,因也,因其質,謂無飾也。
又重也,頻也。《前漢·王莽傳》吉瑞累仍。
又《谷永傳》饑饉仍臻。
又《淮南子·精神訓》仍仍然知盆瓴之足羞也。《註》仍仍,不得志之貌。
又雲仍。《爾雅·釋親》昆孫之子爲仍孫,仍孫之子爲雲孫。
又國名。《史記·夏本紀》少康娶於有仍氏。
又姓。
又叶人余切,音如。《柳宗元·佩韋賦》冶訐諫於昬朝兮,名崩弛而陷誅。苟縱直而不羈兮,乃變罹而禍仍。◎按《說文》仍,如乗切,原屬日母變宮之字。今《字彙》仍芿艿陾等字皆作時征切,是爲禪母之齒音,其誤甚矣。不可不辨。
【民】
民【辰集下】【氏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1画
〔古文〕彌鄰切,音泯。《說文》衆萌也。言萌而無識也。《易·師卦》君子以容民畜衆。《書·咸有一德》后非民罔使,民非后罔治。《禮·緇衣》民以君爲心,君以民爲體。
又四民。《穀梁傳·成元年》古者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註》德能居位曰士,辟土植穀曰農,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通財貨曰商。
又司民,星名。《周禮·秋官·司民》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于王。《註》司民,軒轅角也。《釋文》軒轅十七星,如龍形,有兩角,角有大民、小民。
又官名。《周禮·秋官·司民》掌登萬民之數,自生齒以上,皆書於版。
又民曹,漢官名。《後漢·百官志》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註》《蔡質·漢舊儀》曰:典膳治功作,監池、苑囿、盜賊事。
又民部,今戸部也。《文獻通考》漢置尚書郞四人,其一人主財帛委輸。至魏文帝,置度支尚書寺,專掌軍國支計。吳有戸部,晉有度支,皆主筭也。後周置大司徒卿一人,如《周禮》之制,隋初有度支尚書,則幷後周民部之職。開皇二年,改度支爲民部。永徽初,改民部爲戸部。
又北方有比肩民,見《爾雅·釋地》。南方有裸民,見《呂氏春秋》。
又白民國,白身,背有角,乗之壽二千歲。羽民國,其民皆生羽毛。卵民國,其民皆生卵。毛民國,其民皆生毛。
又有勞民、搖民、壎民、盈民、臷民、蜮民諸國,見《山海經》。
又鶴民國,人長三寸,日行千里,見《窮神祕苑》。
又姓,見《姓苑》。
又叶鄰知切,音離。《夏禹襄陵操》洪水滔天,下民愁悲。上帝愈咨,三過吾門不入。父子道衰,嗟嗟不欲煩下民。
又叶彌延切,音眠。《楊方·合歡詩》齊彼蛩蛩獸,舉動不相捐。生有同穴好,死成倂棺民。《六書略》民,象俯首力作之形。○按民字之義非一。有總言人者,《詩》天生蒸民,厥初生民。是也。有對君而言者,《書》民惟邦本。是也。有別於在位而言者,《詩》宜民宜人。註:人謂臣,民謂衆庶。是也。有對幽而言者,《論語》務民之義,《左傳》先成民而後致力于神。是也。有對已而言者,《詩》民莫不穀,我獨于罹。是也。有對農而言者,《漢·食貨志》粟甚貴傷民,甚賤傷農。是也。况四民兼士農工商,豈力田始稱民乎。《六書略》之說穿鑿,不可從。
【俗】
俗【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圱《唐韻》似足切《集韻》《韻會》《正韻》松玉切,音續。習也。上所化曰風,下所習曰俗。《釋名》俗,欲也,俗人所欲也。《禮·曲禮》禮從宜,使從俗。
又《周禮·天官》八則治都鄙,六曰禮俗,以馭其民。
又不雅曰俗。《黃庭堅曰》士俗不可醫。或問不俗之狀,庭堅曰:難言也。視其平居,無以異於人,臨大節而不可奪,此不俗人也。《說文》从人,谷聲。《徐曰》俗之言續也。轉相習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