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忆溪边水

出自:清代·曹玘《偶忆》

拼音:[ǒu][yì][xī][biān][shuǐ]

平仄:仄仄平平仄

偶忆南山屋,寒梅有数枝。
却当分手日,偏是发花时。
驿馆香侵梦,山亭影入诗。
故乡愁满夜,多半为君思。
偶忆松深处,苍苔一径斑。
夜窗吟落叶,孤烛剪秋山。
晚钓鱼初上,春锄笋自删。
涧花应不待,开满夕阳间。
偶忆溪边水,深阴系短槎。
携觞听夜雨,披史咏晴霞。
草径逢寒蝶,山桥抱野花。
绿蒲新涨里,应已乱鸣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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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溪边】古代传说中的兽名。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偶】

偶【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五口切《韻會》語口切,音耦。凡數,雙曰偶,隻曰奇。《禮·郊特牲》鼎俎奇而籩豆偶,隂陽之義也。

《爾雅·釋詁》合也。《註》謂對合也。

牉合也。《賈誼·五餌》言偶人無時。《韓詩》言不失時,以偶爲牉合也。

《家語》聖人因時,以合偶男女。

儕輩曰偶。《前漢·黥布傳》率其曹偶,亡之江中。

適然也。《列子·楊朱篇》鄧析謂子產曰:鄭國之治偶耳,非子之功也。

俑也。象人曰偶,木土像亦曰偶。《史記·孟嘗君傳》木偶人謂土偶人。一作寓禺。《前漢·郊祀志》木寓龍。《史記·封禪書》木禺龍。,非。

姓。明洪武中,偶桓以辟薦爲崇安縣從事。

叶五舉切,音語。《光武賜侯霸書》崇山幽都何可偶,黃鉞一下無處所。

【忆】

憶【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廣韻》於力切《集韻》《韻會》乙力切《正韻》伊昔切,音抑。念也,思也,記也。《古詩》下有長相憶。《增韻》古作意,誤。

【溪】

溪【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廣韻》苦奚切《集韻》《韻會》牽奚切。與谿同。《說文》山瀆無所通者。

水註川曰谿。《廣韻》或作磎。

【边】

邊【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22画部外筆画:15画

〔古文〕眠切,音編。《玉篇》畔也,邊境也。《禮·玉藻》其在邊邑。《註》邊邑,九州邊鄙之邑。《左傳·成十三年》蕩搖我邊疆。

《正韻》旁近也。《前漢·高帝紀》齊邊楚。

側也。《禮·檀弓》齊衰不以邊坐。《疏》喪服宜敬,起坐宜正,不可著齊衰而偏坐也。

邊璋,半文飾也。《周禮·冬官考工記》邊璋七寸。

姓。周大夫邊伯之後。南唐有邊鎬。《說文》作。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黑水,國名,卽韐。

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姓。

《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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