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īn][qù][fēn,fèn][zǎo][lì]
平仄:平仄平仄仄
端任一世豪,脱去未半岁。
长男方十龄,同生其小字。
携之学校中,后死命吾辈。
宵来极不佳,恶睡湿床被。
问以了未羞,俯首笑不对。
呵扑我何忍?抚视空陨涕。
伤哉爱与恩,此局岂常在?更过数十年,吾汝皆在外。
及兹自勉力,尚可奋前载。
同来吾戒汝,此事不可再。
今去分枣栗,吾决为汝讳。
【枣栗】1.枣树与栗树。亦指枣子与栗子。 2.古时妇女早间拜见长辈时常献的果品。
【今】
今【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居吟切,音金。《說文》是時也。《廣韻》對古之稱。《詩·召南》迨其今兮。《毛傳》今,急辭也。《朱傳》今,今日也。不待吉也。
又《圓覺經》無起無滅,無去來今。《註》謂過去見在未來三世。
又《韻補》叶居靑切,音京。《詩·周頌》有椒其馨,胡考之寧。匪且有且,匪今斯今。
又叶居良切,音姜。《易林》庭爎夜明,追古傷今。陽弱不制,隂雄坐房。从亼,古文及字。巳往爲古,逮及爲今。
【去】
去【子集下】【厶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丘據切,墟去聲。《說文》人相違也。《廣韻》離也。《增韻》來去,離去,去就之去。《玉篇》行也。《史記·莊助傳》汲黯招之不來,麾之不去。
又棄也。《後漢·申屠剛傳》愚聞人所歸者,天所與。人所畔者,天所去也。
又《唐韻》羌舉切《集韻》《韻會》口舉切《正韻》丘舉切,墟上聲。《集韻》徹也。
又藏也。《前漢·蘇武傳》掘野鼠,去草實而食之。《註》去,收藏也。
又《集韻》或作弆。《前漢·遵傳》遵善書,與人尺牘,皆藏弆以爲榮。《註》弆,亦藏也。
又《韻會》《正韻》丘於切,音墟。疾走。《正字通》同驅。《詩·小雅》鳥鼠攸去,君子攸芋。《左傳·僖十五年》秦伯伐晉。卜之,曰: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枣】
棗【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朿爲棘,重朿爲棗,蓋棗性重喬,棘則低矣。
又《儀禮·士昏禮》婦摯舅用棗栗。《疏》以早自謹飭爲義。棗,早也。栗,肅也。《聘禮》夫人勞,使下大夫勞以二竹簠兼執之以進。《註》右手執棗,左手執栗。《疏》棗美,故用右手也。
又酸棗,地名。《前漢·地理志》屬陳留郡。
又姓,出潁川棘子成後,避仇改爲棗。◎按棗、棘字,《說文》別立朿部,今倂入。
【栗】
栗【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㮚。《周禮·天官·籩人》饋食之籩,其實栗。
又堅木也。《公羊傳·文二年》虞主用桑,練主用栗。
又謹敬也。《書·舜典》寬而栗。
又堅也。《禮·聘儀》縝密以栗。
又威嚴也。《司馬法》位欲嚴,政欲栗。
又百穀實不秕謂之栗。《詩·大雅》實穎實栗。
又栗烈,風寒也。《詩·豳風》二之日栗烈。
又蹙也,謂越等。《儀禮·燕禮》栗階不過二等。
又表道樹曰行栗。《左傳·襄九年》魏絳斬行栗。
又觱栗。《明皇雜錄》本龜茲國樂,亦曰悲栗。
又菱曰水栗。《武陵記》兩角曰菱,三角、四角曰芰,通謂之水栗。
又《方言》秦俗以批髮爲栗。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栗縣屬沛郡。
又姓。《風俗通》燕將栗腹。
又《集韻》《正韻》力蘖切,音裂。破裂之意。《周禮·冬官考工記》工人居幹之道,葘栗不迆,則弓不發。
又叶力蘖切,音勒。《蘇軾·中秋月詩》喚酒與婦飮,念我問兒說。豈知衰病後,空盞對梨栗。○按《說文》收部,今倂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