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ǐ][bēi][fǎ][dì,de]
平仄:仄平仄仄
知崇效天,礼卑法地。
成性之存,内外交致。
【礼】
礼【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1画
《集韻》禮古作礼。註詳十三畫。(禮)〔古文〕礼音蠡。《說文》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釋名》禮,體也。得其事體也。《韻會》孟子言禮之實節文斯二者,蓋因人心之仁義而爲之品秩,使各得其敘之謂禮。
又姓。《左傳》衞大夫禮孔。《徐鉉曰》五禮莫重於祭,故从示。豊者,其器也。
【卑】
卑【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府移切《集韻》《韻會》賔彌切《正韻》逋眉切,。
又《韻會》鮮山,在柳州界。
又鮮帶約而束之也。
又姓。《廣韻》蔡邕胡太傅整。
又《前漢·鄒陽傳》封之於有。《註》地名也。音鼻。
又音彼。與俾同。《荀子·宥坐篇》民不迷。
又音陛。與庳同。《周禮·冬官考工記》輪人爲蓋,上欲尊而宇欲。
【法】
法【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曰法。
又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又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地】
地【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埊列也。《白虎通》地者,易也。言養萬物懷任交易變化也。《釋名》地,底也,其體底下,載萬物也。《易·說卦傳》坤爲地。《內經》岐伯曰:地爲人之下,太虛之中。黃帝曰:馮乎。曰:大氣舉之。《周禮·地官》土訓掌道地圖,以詔地事,道地慝,以辨地物,而原其生,以詔地求。《博物志》地以名山爲輔佐,石爲之骨,川爲之脈,艸木爲之毛,土爲之肉。
又第也,但也。《前漢·丙吉傳》西曹地忍之。
又叶徒何切,音沱。《屈原·橘頌》閉目自愼,終不失過兮。秉德無私,參天地兮。《揚雄·羽獵賦》鳥不及飛,獸不得過,軍驚師駭,刮野埽地。○按吳棫收地入箇韻,音隋,則過可如字讀,沱隋亦平去閒耳。本作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