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huò][jīng][liǎng][jì][zú][jūn][liáng]
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
昔下沅江今溯湘,方舟不计水程长。
栖身渐远豺狼窟,濯足能来鸥鹭乡。
梗偶宁知鬼胜负,荆凡未定国存亡。
逗留汉上敌师老,训练湖滨子弟强。
破竹连番饶将略,获粳两季足军粮。
强邻重有铠铤助,大局还多袍泽匡。
指日齐收降虏械,班师分道凯歌扬。
【军粮】供应部队食用的粮食。
【获】
獲【巳集下】【犬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4画
《唐韻》胡伯切《集韻》《韻會》胡陌切,音韄。《說文》獵所獲也。《周禮·夏官·射人》三獲。《釋文》劉音胡伯反。
又《集韻》獸名。
又《集韻》亦姓。
又《廣韻》胡麥切,音畫。得也。《書·太甲》弗慮胡獲。《詩·小雅》笑語卒獲。《傳》獲,得時也。
又《爾雅·釋詁》馘,穧,獲也。《註》獲賊耳爲馘,獲禾爲穧。《詩·秦風》舍拔則獲。
又《小雅》執訊獲醜。
又《廣韻》臧獲。《方言》云:荆淮海岱雜齊之閒,罵奴曰臧,罵婢曰獲。
又門名。《左傳·昭二十年》公孟有事于蓋獲之門外。《註》蓋獲,衞郭門。
又回獲,縣名。屬北地郡。見《前漢·地理志》。
又《廣韻》亦姓。宋大夫尹獲之後。
又《集韻》黃郭切,音鑊。隕獲,困迫失志貌。《禮·儒行》不隕獲于貧賤,通作穫。
又《集韻》《類篇》忽郭切,音霍。恢廓貌。
又《集韻》胡故切,音護。《禮·曲禮》毋固獲。
又《集韻》胡化切,音話。爭取也。《周禮·春官·司常》凡射,共其獲旌。《註》獲旌,獲者所持旌。《釋文》李音胡霸反。
【粳】
粳【未集上】【米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集韻》居行切,音庚。《玉篇》稻不黏者。《爾雅·釋草疏》秔糯甚相類,黏不黏爲異。《周禮·天官·食醬註》稌稉也。《梁·庾肩吾集》有《謝賚粳米啓》。《韻會補》粳,俗秔字。
【两】
兩【子集下】【入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㒳《唐韻》《正韻》良獎切《集韻》《韻會》里養切,良上聲。《說文》再也。《易·繫辭》兼三才而兩之。
又《玉篇》匹耦也。《周禮·天官·大宰之職》以九兩繫邦國之民。《註》兩猶耦也,所以協耦萬民,聯繫不散,有九事也。
又《韻會》匹也。《左傳·閔二年》重錦三十兩。《註》三十匹也。
又車數曰兩。《後漢·吳祐傳》載之兼兩。《註》車有兩輪,故稱兩。
又《玉篇》二十四銖爲兩。
又《雞林類事》四十曰麻兩。
又《史記·平準書》更鑄四銖錢,其文爲半兩。
又《南史·齊和帝紀》百姓及朝士皆以方帛塡胸,名曰假兩。
又《唐韻》《集韻》《韻會》力讓切《正韻》力仗切,良去聲《詩·召南》百兩御之。
【季】
季【寅集上】【子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居悸切,音記。《說文》少稱也。《玉篇》稚也。《左傳·文十八年》髙辛氏有才子八人,以伯仲叔季爲序。
又物之稚者亦曰季。《周禮·地官·山虞》凡服耜斬季材。《疏》服與耜宜用穉材,尚柔忍也。
又細也,小稱也。《管子·乗馬篇》季絹三十三。
又《儀禮·特牲饋食》掛於季指。《註》季指,小指也。
又《廣韻》末也,凡四時之末月曰季月。末世曰季世。《左傳·昭三年》叔向問晏子曰:齊其何如。晏子曰:此季世也。叔向曰:然,雖吾公室,亦季世也。
又姓。魯大夫季友,漢季布。《說文》从子从稚省,稚亦聲。
【足】
足【酉集中】【足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疋音哫。《說文》人之足也。在下,从止口。《註》徐鍇曰:口象股脛之形。《釋名》足,續也,言續脛也。《易·說卦》震爲足。《疏》足能動用,故爲足也。《禮·玉藻》足容重。《註》舉欲遲也。
又《廣韻》滿也,止也。《書·仲虺之誥》矧予之德,言足聽聞。《詩·小雅》旣霑旣足。《禮·學記》學然後知不足。《老子·道德經》知足不辱。
又不可曰不我足。《吳語》天若棄吳,必許吾成而不吾足也。
又草名。《爾雅·釋草》虃,百足。《註》音纖。
又姓。《戰國策》足强。《註》韓人。
又《廣韻》子句切《集韻》遵遇切《韻會》子遇切《正韻》將豫切,音沮。《論語》巧言令色足恭。《疏》足,成也。謂巧言令德以成其恭,取媚于人也。《朱傳》過也。《揚子·法言》足言足容,德之藻矣。
又《管子·五行篇》春辟勿時,苗足本。《註》足,猶擁也。
又《廣韻》添物也。《類篇》益也。《前漢·五行志》不待臣音,復讇而足。
又《韻補》叶子悉切。《易林》欲飛無翼,鼎重折足。失其福利,包羞爲賊。
【军】
軍【酉集下】【車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音君。《玉篇》衆也。《周禮·地官》五師爲軍。《註》萬二千五百人。周制:天子六軍。諸侯大國三軍,次國二軍,小國一軍。
又軍禮。《周禮·春官》大宗伯以軍禮平邦國。《註》謂威其不協僭差者。
又師所駐曰軍。《左傳·桓六年》軍於瑕以待之。《戰國策》軍于邯鄲之郊。《註》屯也。
又姓。冠軍侯之後,因氏。
又《說文》軍,圜圉也。一曰軍,兵車也。
【粮】
粮【未集上】【米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集韻》呂張切《正韻》龍張切,音良。《說文》穀食。《周禮·地官·廩人》凡邦有會同師役之事,則治其糧與其食。《註》行道曰糧,謂糒也。止居曰食,謂米也。《左傳·僖四年》申侯曰:共其資糧屝屨。《疏》糧謂米粟,行道之食。《詩·大雅》乃裹餱糧。《莊子·逍遙遊》適百里者,宿舂糧。適千里者,三月聚糧。
又藥名。《神異經》禹餘糧,世傳禹治水,棄其所餘糧于江中,生爲藥草也。亦作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