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我十分卮

出自:近现代·夏承焘《太常引》

拼音:[zhuó][wǒ][shí][fēn,fèn][zhī]

平仄:平仄平平平

画中江路与湖堤。
前度手同携。
说了几篇诗。
指镜里星星鬓丝。
筑成台榭,种成梅柳,相送百花时。
酌我十分卮
笑槛外夭桃数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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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十分】1.按十等分划分。 2.犹十成。 3.充分,十足。 4.副词。犹全部。 5.副词。非常,极,很。表示程度高。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酌】

酌【酉集下】【酉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之若切《集韻》《韻會》《正韻》職略切,音灼。《說文》盛酒行觴也。《詩·周南》我姑酌彼金罍。《禮·郊特牲》縮酌用茅。《註》酌,猶斟也。酒已泲,則斟之,以實尊彝。《前漢·蓋寬饒傳》無多酌我,我乃酒狂。《班固·西都賦》騰酒車以斟酌。

《博雅》酌,漱也。《又》益也。

《禮·曲禮》酒曰淸酌。《博雅》淸酌,酒也。

取善而行曰酌。《左傳·成六年》子爲大政,將酌於民者也。《註》酌取民心,以爲政。《禮·坊記》上酌民言,則下天上施。《註》酌,猶取也。

參酌也。《周語》而後王斟酌焉。《前漢·敘傳》斟酌六經,放易象論。

地名。《史記·建元以來王子侯者年表》平酌侯葘川懿王子。《註》志屬北海。

《正字通》武王樂歌,周頌於鑠王師之篇名。酌,亦省作勺。《禮·內則》十三舞勺。《註》勺與酌同。

《集韻》實若切,音杓。挹也。《左傳·成十四年》不內酌飮。《釋文》酌,市略反,亦讀章略反。

【我】

我【卯集中】【戈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俄上聲。《說文》施身自謂也。《廣韻》已稱也。

稱父母國曰我,親之之詞。《春秋·隱八年》我人祊。

姓。古賢人,著書名我子。

《說文》或說我,頃頓也。○按頃頓,義與俄同。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存考。

《韻補》叶與之切,音台。《揚子·太經》出我入我,吉凶之魁。《註》我音如台小子之台。

叶阮古切,音五。《張衡·鮑德誄》業業學徒,童蒙求我。濟濟京河,實爲西魯。,篆文我。

【十】

十【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音拾。《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于一,成于十。《易·繫辭》天九地十。《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

通作什。《孟子》或相什百。《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

《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

《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爲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卮】

卮【子集下】【卩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章移切《正韻》旨而切,音支。《說文》圜器也。一名觛,所以節飮食。《玉篇》酒漿器也。受四升。《前漢·高帝紀》上置酒未央宮,奉玉卮,爲太上皇壽。

《文中子·守弱篇》三皇五帝有觀戒之器,命曰侑卮。《註》器也。《莊子·寓言篇》卮言日出。《註》酒器滿則傾,空則仰,比之于言,因物隨變也。

《史記·貨殖傳》巴蜀,地饒卮薑。《註》徐廣曰:音支,煙支也。

《韻會》或作巵。《集韻》亦作觶。

《集韻》丘奇切,音。器名也。卮言日出。李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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