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
宁【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直呂切《集韻》《韻會》展呂切,音佇。《爾雅·釋宮》門屛之閒謂之宁。《禮·曲禮》天子當宁而立。《註》門內屛外,人君視朝所宁立處。
又《集韻》通作著。《詩·齊風》俟我于宁乎而。今作著。
又《廣韻》直魚切《集韻》《韻會》《正韻》音除。義同。
又《說文》宁辨積物也。象上隆四周之形。○按積物,與《爾雅》正意相背。《韻會》六麌分註。
【免】
免【子集下】【儿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亡辨切《集韻》《韻會》美辨切,音勉。《玉篇》去也,止也,脫也。《增韻》事不相及也。《正譌》从兔而脫其足。《前漢·賈誼傳》免起阡陌之中。《註》師古曰:免者,言免脫徭役也。
又《廣韻》黜也。《韻會》縱也。《前漢·文帝紀》遂免丞相勃,遣就國。
又姓。《韻會》衞大夫免餘。
又《集韻》武遠切,音晚。默也。
又《集韻》無販切,音萬。喪冠也。春秋傳,侯免擁社。徐邈讀。
又《正韻》文運切,音問。娩生子也。
又喪禮,去冠括髮也。《通雅》禮記云:公儀仲子之喪,檀公免焉。《註》兔音問,別作絻。
又物之鮮者爲免。《禮·內則》菫荁枌楡免薧。《註》免新鮮者,薧乾者。言菫荁枌楡,或用新,或用舊也。
【司】
司【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音思。《說文》臣司事於外者。《玉篇》主也。《書·大禹謨》兹用不犯于有司。
又《高宗肜日》王司敬民。
又《周官》欽乃攸司。《禮·曲禮》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馬、司空、司士、司,典司五衆。天子之六府,曰司土、司水、司木、司草、司器、司貨,典司六職。
又州名。《晉書·地理志》司州,漢司隸校尉所部。魏氏置司州。
又《廣韻》姓也。《左傳》鄭有司臣。
又《正字通》司徒,司馬,司空,皆複姓。
又《集韻》《韻會》《正韻》相吏切,音笥。義同。《前漢·敘傳》民具爾瞻,困于二司。《註》師古曰:司,先字反。《王粲·酒賦》酒正膳夫冢宰是司,虔濯器用,敬滌蘊饎。
又與伺通。《前漢·高五王傳》魏勃常早掃齊相舍人門外,舍人怪之,以爲物而司之,得勃。
又《灌夫傳》太后亦已使司。
又《容齋隨筆》司有入聲。如白居易詩:四十著緋軍司馬,男兒官職未蹉跎。一爲州司馬,三見歲重陽。武元衡詩,惟有白鬚張司馬,不言名利尚相從是也。○按司字有平、去二聲。白、武二詩所用,當係去聲讀作入聲者,無據,不可從。
【牧】
牧【巳集下】【牛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集韻》《韻會》,養牛人也。从攴牛。《玉篇》畜養也。《廣韻》放也,食也。《揚子·方言》牧,飤也。《註》謂放飤牛馬也。《書·禹貢》萊夷作牧。《傳》萊夷,地名,可以放牧。《詩·小雅》爾牧來思。《周禮·地官·牧人》掌牧六牲而阜蕃其物,以供祭祀之牲牷。
又《夏官·校人》夏祭先牧。《註》始養馬者。
又牧師掌牧地。《左傳·僖二十八年》不有行者,誰扞牧圉。《註》牛曰牧,馬曰圉。
又《哀元年》少康爲仍牧正。
又《爾雅·釋地》郊外謂之牧。《疏》言可放牧也。書牧誓云: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是也。《書傳》紂近郊三十里地名牧。
又《易·謙卦》謙謙君子,以自牧也。《註》牧,養也。
又《小爾雅》牧,臨也。《揚子·方言》牧,司也,察也。《韻會》治也。《書·舜典》旣月,乃日覲四岳羣牧。《傳》九州牧監。
又《呂》非爾惟作天牧。《禮·曲禮》九州之長,入天子之國曰牧。《周禮·天官·大宰》九兩,一曰牧。以地得民。《註》牧,州長也。《前漢·成帝紀》罷部刺史官,更置州牧。
又《詩·邶風》自牧歸荑。《傳》牧,田官也。
又《禮·月令》舟牼覆舟。《註》主舟之官也。
又《周禮·地官·小司徒》乃經土地,而井牧其田野。《註》隰臯之地,九夫爲牧,二牧而當一井。今造都鄙,授民田,有不易,有一易,有再易,通率二而當一,是之謂井牧。
又《周禮·地官·遂師》經牧其田野。《註》經牧,制田界與井也。
又《廣韻》使也。
又《爾雅·釋畜》黑腹,牧。《疏》牛黑腹者名牧。
又《左傳·隱五年》鄭人侵衞牧。《註》牧,衞邑。
又廣牧,縣名。屬朔方郡。見《前漢·地理志》。
又人名。《史記·黃帝紀》舉風后力牧。《註》班固曰:力牧,黃帝相也。
又姓。《風俗通》漢有越巂太守牧稂。
又《集韻》莫候切,音茂。地名。《尚書·大傳》牧之野。劉昌宗讀。
又一曰畜牧。《書·禹貢》爲萊夷及牧。《釋文》徐音目,一音茂。
又叶莫狄切。《詩·小雅》我出我車,于彼牧矣。自天子所,謂我來矣。召彼僕夫,謂之載矣。王事多難,維其棘矣。來叶六直切,載叶節力切。
【责】
責【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窄。《說文》求也。《左傳·桓十三年》宋多責賂於鄭。
又非也。《書·君奭》誕無我責。《傳》汝大無非責我留。
又誅責也。《詩·邶風·旄丘序》責衞伯也。《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己怨。《疏》責,謂許而不與而被責。
又責讓也。《左傳·僖十五年》西鄰責言,不可償也。《註》微刺也。
又任也。《孟子》有言責者。
又取也。《戰國策》歸其劒而責之金。
又問也。《史記·周勃世家》吏簿責條侯。《註》簿問其辭情。
又自訟也。《前漢·韓延壽傳》痛自刻責。
又《集韻》《韻會》《正韻》側賣切。與債同。《周禮·天官·小宰》聽稱責以傅別。《註》稱責,謂貸子。《疏》謂舉責生子,彼此俱爲稱意,故曰稱責也。《左傳·成十八年》施舍已責。《註》止逋責。
又叶側棘切。《柳宗元·懲咎賦》旣明懼夫天討兮,又幽慄兮鬼責。惶惶兮夜寤而晝駭兮,類麏䴥之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