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
餐【戌集下】【食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七安切《集韻》《韻會》千安切,粲平聲。《說文》吞也。《詩·魏風》不素餐兮。《釋文》餐,七丹反。《說文》或从水作湌。《韻會》俗作飡。
又飮饌曰餐。《前漢·高后紀》賜餐錢。《註》厨膳錢也。
又《韓信傳》令其裨將傳餐。《註》服虔曰:立騎傳餐食也。如淳曰:小飯曰餐。師古曰:餐,古食字。千安反。
又採也。《王儉褚淵》餐輿誦于丘里,瞻雅詠于京國。《註》採輿論,稱述其德也。
又古通先。《古樂府·君子行》周公下白屋,吐哺不足餐。一沐三握髮,後世稱聖賢。
又《集韻》蘇昆切,音孫。與飧同。餔也。《爾雅·釋言》粲,餐也。《釋文》餐,音飧。
又《集韻》蒼案切,音粲。餠也。《正韻》作䬸。《字彙》作餐,非。
又
【芳】
芳【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正韻》敷方切,音妨。《說文》香草也。《屈原·離騷》雜杜蘅與芳芷。《註》杜蘅、芳芷,皆香草名。
又《玉篇》芬芳,香氣貌。《司馬相如·美人賦》芳香芬烈。
又《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臭也。《晉書·元帝紀》文景垂仁,傳芳于南頓。
又《韻會》州名。地多芳草,置在常芳縣。
又姓。《通志·氏族略》《風俗通》云: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韻學集成》作芳。芳字从屮作屮下方。
【顿】
頓【戌集下】【頁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二曰頓首。《註》頓首,拜頭叩地也。
又《博雅》頓,僵也。
又《揚子·方言》頓愍,惛也。江湘之閒謂之頓愍。南楚飮毒藥懣亦謂之頓愍,猶中齊言眠眩也。
又《增韻》貯也,宿食所也。《隋書·煬帝紀》每之一所,輒數道置頓。
又《增韻》次也。
又食一次也。《世說新語》襄陽羅友,嘗伺人祠乞食。往太蚤,主人問何得在此。答曰:聞卿祠,欲乞一頓食耳。《杜甫詩》頓頓食黃魚。
又陡頓,遽也。《列子·天瑞篇》一氣不頓盡,一形不頓虧。
又壞也。《左傳·襄四年》甲兵不頓。《註》頓,壞也。正義曰:頓,謂挫傷折壞,今俗語委頓是也。
又止也。《史記·王翦傳》三日三夜不頓舍。
又捨也。《曹植·七啟》頓網縱綱。《註》頓,捨也。縱,緩也。
又地名。《詩·衞風》送子涉淇,至于頓丘。《傳》丘一成爲頓丘。《前漢·地理志》頓丘縣屬東郡。《師古註》以丘名縣也。丘一成爲頓丘,謂一頓而成也。
又國名。《春秋·僖二十五年》楚人圍,其後南徙,故號南頓。
又姓。《魏志·華陀傳》有頓子獻。
又《集韻》徒困切《正韻》杜困切,音鈍。《集韻》不利也。《前漢·賈誼傳》芒刃不頓。《註》頓,讀曰鈍。
又《韻會》《正韻》當沒切,音咄。《前漢·匈奴傳》單于太子曰冒頓。《註》冒,音墨。頓,音毒。
【欲】
欲【辰集下】【欠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余蜀切《集韻》《韻會》兪玉切《正韻》余玉切,音浴。《說文》貪欲也。从欠谷聲。《徐曰》欲者,貪欲。欲之言續也。貪而不已,於文欠谷爲欲。欠者開口也。谷,欲聲。《禮·曲禮》欲不可從。《疏》心所貪愛爲欲。
又《禮運》何謂人情。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弗學而能。
又物欲。《禮·樂記》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動,性之欲也。《老子·道德經》不見可欲,使心不亂。
又《增韻》愛也。《孟子》可欲之爲善。《禮·曲禮》問疾不能遺,不問其所欲。
又期願之辭。《論語》我欲仁。《大學》欲明明德於天下。《文子·微明篇》心欲小,志欲大。
又婉順貌。《禮·祭義》其薦之也,敬以欲。
又將然也。《古銘》欲墮不墮,逢王顆。《杜甫詩》渾欲不勝簪。
又與慾通。《詩·大雅》匪棘其欲。《註》與慾同。
又《集韻》《韻會》兪戍切,音裕。義同。《揚雄·羽獵賦》壯士忼慨,殊鄕別趣。東西南北,騁嗜奔欲。《潘岳·西征賦》旣餐服以屬厭,泊恬靜以無欲。俱讀裕。
又叶余律切,音聿。《易林》鼎足承德,嘉謀是克。爲王開庭,得心所欲。
【换】
換【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胡玩切,音逭。讀若完去聲。《說文》易也。《晉書·阮孚傳》嘗以金貂換酒。
又《前漢·敘傳》項氏畔換。《註》孟康曰:畔,反也。換,易也。師古曰:畔換,强恣貌。猶言跋扈也。《左思·魏都賦》雲散叛換。《註》叛換,猶恣睢也。《集韻》作愌。
又于眷切,音院。《蘇轍·送孫提詩》依依東軒竹,凜凜故人面。詔書遂公私,使節許新換。从手从側人从穴从廾。俗作换,非。
【肌】
肌【未集下】【肉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居夷切《集韻》居狋切《韻會》居宜切,音飢。《說文》肉也。《玉篇》肌膚也。《正韻》膚肉。《正字通》人身四支附骨者皆曰肌。《釋名》肌,懻也。膚幕堅懻也。
又密肌,蟲名。《爾雅·釋蟲》密肌,繼。英《註》未詳。
又《韻會》或作骨不䃣。
又《集韻》居氣切,音旣。體也。
【骨】
骨【亥集上】【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韻會》古忽切《集韻》吉忽切,音汨。《說文》肉之覈也。《釋名》骨,滑也。骨堅而滑也。《靈樞經》腎主骨,張筋化髓榦,以立身。《周禮·天官·疾醫》以酸養骨。《註》酸木味,木根立地中似骨。《疏》謂似人之骨立肉中者。《列子·天瑞篇》精神者,天之分。骨骸者,地之分。屬天,淸而散。屬地,濁而聚。
又牲骨。《禮·祭統》凡爲俎者,以骨爲主。《儀禮·鄕射禮註》以骨名肉,骨貴也。
又姓。《隋書·骨儀傳》骨儀,京兆長安人。
又《唐書·東夷傳》新羅,其族名第一骨,第二骨,以自別。
又苦骨,苦參別名。
又多骨,白荳別名。見《本草綱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