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qí][shù][láng][gān][zhì][qiān][chǐ,chě]
平仄:平仄平平仄平仄
龙工胡为不自惜,琪树琅玕掷千尺。
弃置人家溷厕间,牛栅鸡栖恣狼籍。
世人但羡出水赤,石上蟠根多不识。
故将本色示人间,任使看朱乱成碧。
颇闻此树含毒浆,樊圃可止狂夫狂。
愿金如粟马如羊,使君归去垂空囊。
明珠薏苡多谤伤,安用绿玉枝交相。
酒酣起舞铁如意,七尺珊瑚等闲碎。
【琪树】1.仙境中的玉树。 2.树名。 3.比喻亭亭玉立的美人。 4.指枝条被雪覆盖的树。
【琅玕】〈书〉像珠子的美石。
【千尺】极言其深﹑高﹑长。
【琪】
琪【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集韻》渠之切《韻會》渠羈切《正韻》渠宜切,音其。《廣韻》玉也。《集韻》玉屬。《爾雅·釋地》東方之美者,有醫無閭之珣玗琪焉。《註》玉屬。
又玗琪,樹名。《山海經》開明北有玗琪樹。《集韻》或作璂。
【树】
樹【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殊去聲。《說文》生植之總名。《左傳·昭二年》季氏有嘉樹,宣子譽之。《禮·祭義》樹木以時伐焉。《淮南子·原道訓》萍樹根于水,木樹根于土。
又《爾雅·釋宮》屛謂之樹。《論語》邦君樹塞門。
又《揚子·方言》牀謂之杠。北燕、朝鮮閒謂之樹。
又獸名。《儀禮·鄉射禮》君國中射則皮樹中。《註》皮樹,獸名。謂皮作樹形以射之。
又姓也。《後魏·官氏志》樹洛于氏。後改爲樹氏。
又《唐韻》《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臣庾切,音豎。扶樹也。《徐鍇曰》樹之言豎也。種樹曰樹。《易·繫辭》古之葬者,不封不樹。《詩·小雅》荏染柔木,君子樹之。往來行人,心焉數之。
又立也。《書·說命》樹后王君公,承以大夫師長。《泰誓》樹德務滋,除惡務本。《畢命》彰善癉惡,樹之風聲。
又諸侯之適子,天子命爲之嗣者,曰樹子。《穀梁傳·僖九年》無易樹子。俗作,非。
【琅】
琅【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郎。《說文》琅玕,似珠者。《玉篇》琅玕,石似玉。《廣韻》琅玕,玉名。《書·禹貢》厥貢惟球琳琅玕。《傳》琅玕,石而似珠。《山海經》崐崘山有琅玕樹。《本草》寇宗奭曰:西域記云天竺出琅玕。蘇恭云:是琉璃之類,琉璃乃火成者,非琅玕也。李時珍曰:山海經云開明山北有珠樹。淮南子云:曾城九重有珠樹,在其西,珠樹卽琅玕。在山爲琅玕,在水爲珊瑚。
又琅琊,郡名。今沂州俗作瑯。《山海經》琅琊臺在渤海閒,琅琊之東。《註》今琅琊在海邊,有山嶕嶢特起,狀如高臺。《括地志》琅琊山在密州諸城縣東南,始皇立層臺於山上,謂之琅琊臺。
又姓。《五音集韻》齊有大夫琅過。
又倉琅,宮門縮首銅鐶。《前漢·趙后傳》木門倉琅根。
又琅當,長鏁也。《前漢·王莽傳》以鐵鎖琅當其頸。或作琅璫。
又琳琅,玉聲。《楚辭·九歌》撫長劒兮玉珥,璆鏘鳴兮琳琅。
又《周禮·夏官·司馬振鐸註》司馬法曰:鼓聲不過閶,鼙聲不過闒,鐸聲不過琅。《疏》鼓鼙與鐸,聲之有異也。
又《字彙補》力宕切,音浪。《管子·宙合篇》以琅蕩凌轢人。(瑯)《廣韻》俗琅字。
【玕】
玕【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干。《說文》琅玕也。《廣韻》美石,次玉。《書·禹貢》厥貢惟球琳琅玕。《爾雅·釋地》西北之美者,有崑崙虛之璆琳琅玕焉。《註》琅玕,狀如珠也。
又樹名。《韻會》崑崙山有琅玕樹。《本草綱目》流離之類有五色,火劑瑞也。以靑者入藥。
又《韻補》叶經天切,音堅。《曹植·美女篇》攘袖見素手,皓腕約金環。頭上金爵釵,腰佩翠琅玕。環叶音懸。
【掷】
擲【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5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直隻切,音躑。讀若呈入聲。投也,振也。《增韻》拋也,掉也。與擿同。《晉書·孫綽傳》嘗作天台山賦,以示范榮期云:卿試擲地,當作金石聲也。《杜牧·阿房宮賦》鼎鐺玉石,金塊珠礫,弃擲邐迤。秦人視之,亦不甚惜。
【千】
千【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蒼先切《集韻》《韻會》《正韻》倉先切,音阡。《說文》十百也。
又《廣韻》漢複姓。
又《韻補》叶雌人切,請平聲。《劉劭趙都賦》宮妾盈兮數百,食客過兮三千。越信孟之體,慕姬旦之懿仁。
【尺】
尺【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1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昌石切,音赤。《說文》十寸也。人手郤十分動衇爲寸口,十寸爲尺,規矩事也。从尸从乙。乙所識也。周制:寸尺咫尋常仞,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家語》布指知尺,舒肱知尋。《前漢·律歷志》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一黍爲分,十分爲寸,十寸爲尺。《蔡邕·獨斷》夏十寸爲尺,殷九寸爲尺,周八寸爲尺。《周禮·司市》疏置丈尺於絹布之肆。
又大尺曰施。《管子·地員篇》其施五尺。《註》施音遺,大尺之名。
又《小爾雅》五尺謂之墨。《周語》不過墨丈尋常之閒。《註》五尺爲墨,倍墨爲丈。今木工各用五尺以成宮室,其名爲墨,則墨者工師之五尺也。
又《唐輦下歲時記》二月朔日爲中和節,賜大臣戚里尺,謂之裁度民閒。
又法三尺,謂以三尺竹具,非也。
又叶昌約切,音綽。《詩·魯頌》是尋是尺。叶下作若。《韻會》通作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