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rén][jiā,jia,jie][bàn][zài][shuǐ][zhōng,zhòng][jū]
平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黄河横溢县成渠,人家半在水中居。
水边渔父持空网,吁嗟无稻复无鱼。
邻居相望隔河汜,借贷无从饥欲死。
楼船伐鼓晨夜过,怒向县官索夫米。
【人家】1.他人之家。 2.民家,民宅。 3.住户。 4.家庭。 5.家业。 6.未嫁前的夫家。 7.别人;他人。 8.指某个人或某些人,同"他"或"他们"相近。 9.对人称自己。 10.与名词连用表示身份。
【人】
人【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仁。《說文》天地之性最貴者也。《釋名》人,仁也,仁生物也。《禮·禮運》人者,天地之德,隂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
又一人,君也。《書·呂》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又予一人,天子自稱也。《湯誥》嗟爾萬方有衆,明聽予一人誥。
又二人,父母也。《詩·小雅》明發不寐,有懷二人。
又左人,中人,翟國二邑。
又官名。《周禮》有庖人,亨人,漿人,凌人之類。
又楓人,老楓所化,見《朝野僉載》。
又蒲人,艾人,見《歲時記》。
又姓。明人傑。
又左人,聞人,俱複姓。
又《韻補》叶如延切,音然。《劉向·列女頌》望色請罪,桓公嘉焉。厥後治內,立爲夫人。
【家】
家【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加。《說文》家居也。《爾雅》戸牖之閒謂之扆。其內謂之家。《詩·周南》宜其室家。《註》家謂一門之內。
又婦謂夫曰家。《孟子》女子生而願爲之有家。
又一夫受田百畝,曰夫家。《周禮·地官》上地家七人,中地家六人,下地家五人。《註》有夫有婦,然後爲家。
又大夫之邑曰家,仕於大夫者曰家臣。《左傳·襄二十九年》大夫皆富,政將在家。
又天家,天子之稱。《蔡邕·獨斷》天子無外,以天下爲家。
又居其地曰家。《史記·陸賈傳》以好畤田地,善往家焉。
又著述家。《前漢·武帝紀》表章六經,罷黜百家。
又《太史公自序》成一家之言。
又家人,易卦名。
又姓。漢劇令家羨,宋家鉉翁。
又《集韻》古胡切,音姑。《詩·豳風》予未有室家。叶上据荼。
又《小雅》復我邦家。叶上居樗。
又與姑同。大家,女之尊稱。漢曹世叔之妻班昭稱大家,卽超妹。
又叶古俄切,音歌。《古雉朝飛操》我獨何命兮未有家,時將暮兮可奈何。
又《孔臧·蓼賦》苟非德義,不以爲家。安逸無心,如禽獸何。
又叶古暮切,音固。《焦氏·易林》三足孤鳥,靈明爲御。司過罰惡,自殘其家。《說文》从宀,豭省聲。周伯溫曰:豕居之圈曰家,故从宀从豕。後人借爲室家之家。○按《六書故》作①,人所合也。从㐺,三人聚宀下,①之義也。乑古族字,乑譌爲豕,《說文》謂从豭省,無義。①字从宀从㐺,或从宀从乑。乑字从亻从人人,與㐺形近。
又。
【半】
半【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博漫切,般去聲。《說文》物中分也。从八从牛。牛爲物大,可以分也。《易·繫辭》思過半矣。《禮·學記》不善學者,師勤而功半。《韓非子·內儲篇》疑也者,以爲可者半,不可者半。
又《集韻》《韻會》《正韻》普半切,音泮。大片也。《前漢·李陵傳》令軍士人持二升糒,一半冰。《註》師古曰:半,讀曰判。判,大片也。
又《韻補》叶眠切,音鞭。《道藏謌》遊雲落太陽,颰景凌三天。千秋似淸旦,萬歲猶日半。
【在】
【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昨宰切《集韻》《韻會》《正韻》盡亥切,裁上聲。《爾雅·釋訓》居也。《易·乾傳》在下位而不憂。
又察也。《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禮·文王世子》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
又存也。《論語》父母在。
又所在也。《前漢·武帝紀》徵詣行在。《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謂所居爲行在所。
又姓。晉汝南太守在育。
又脾神曰常在,見《黃庭經》。
又昨代切,音載。義同。
又叶雌氏切。音此。善也。《詩·小雅》不屬于毛,不離于裏。天之生我,我辰安在。
又叶才里切。示上聲。《屈原·離騷》吾令豐隆乗雲兮,求虙,今作在。《正字通》在,本昨代切,舊本泥韻書先才上聲訓居,次轉去聲訓所,不知所卽居,非上聲者訓居,去聲者訓所也。○按在有上去二聲。字書韻書皆然。《禮韻》原許通押,《字彙》分訓,似泥。《正字通》不从上轉去,亦非。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中】
中【子集上】【丨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忠。《書·大禹謨》允執厥中。《周禮·地官·大司徒》以五禮防民僞,而敎之中。《左傳·成十三年》劉子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
又《左傳·文元年》舉正於中,民則不惑。《註》舉中氣也。
又司中,星名。在太微垣。《周禮·春官·大宗伯》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師雨師。
又《前漢·律歷志》春爲陽中,萬物以生。秋爲隂中,萬物以成。
又中央,四方之中也。《書·召誥》王來紹上帝,自服于土中。《註》洛爲天地之中。《張衡·東京賦》宅中圓大。
又正也。《禮·儒行》儒有衣冠中。《周禮·秋官·司刺》以此三法者求民情,斷民中,施上服下服之罪。《註》斷民罪,使輕重得中也。
又心也。《史記·韓安國傳》深中寬厚。
又內也。《易·坤卦》黃裳元吉,文在中也。
又《老子·道德經》多言數窮,不如守中。
又半也。《列子·力命篇》得亦中,亡亦中。《魏志·管輅傳》鼓一中。《註》猶言鼓一半也。
又成也。《禮·禮器》因名山升中于天。《註》中,猶成也。燔柴祭天,告以諸侯之成功也。
又滿也。《前漢·百官表》制中二千石。《註》謂滿二千石也。《索隱》漢制,九卿已上,秩一歲,滿二千石。
又穿也。《周禮·冬官考工記》中其莖。《註》謂穿之也。
又盛算器。《禮·投壺》主人奉矢,司射奉中。《註》士鹿中,大夫兕中,刻木如兕鹿而伏,背上立圓圈,以盛算也。
又《禮·深衣註》衣有表者,謂之中衣。與衷通。
又俚語。以不可爲不中。《蕭參希通錄》引左傳成公二年,無能爲役。杜預註:不中爲之役使。
又《禮·鄕飲酒義》冬之爲言中也。中者,藏也。
又姓。漢少府卿中京。
又中行,中英,中梁,中壘,中野,皆複姓。
又《廣韻》《集韻》《韻會》陟仲切,音妕。矢至的曰中。《史記·周本紀》養由基去柳葉百步,射之,百發百中。
又著其中曰中。《莊子·達生篇》中身當心則爲病,猶醫書中風,中暑是也。
又要也。《周禮·春官》凡官府鄕州及都鄙之治中,受而藏之。《註》謂治職簿書之要也。
又應也。《禮·月令》律中大簇。《註》中猶應也。
又合也。《左傳·定元年》季孫曰:子家子亟言於我,未嘗不中吾志也。
又《類篇》《正韻》直衆切。與仲通。《禮·月令》中呂,卽仲呂,又讀作得。《周禮·地官》師氏掌國中失之事。《註》故書中爲得。陸德明云:中,杜音得。
又《韻補》叶陟良切,音章。師古曰:古讀中爲章。《吳志·胡綜傳·黃龍大牙賦》四靈旣布,黃龍處中。周制日月,是曰太常。
又叶諸仍切,音征。《劉貢父·詩話》關中讀中爲》天期乗祚受爵漢中。叶下秦。古東韻與庚陽通。俗讀中酒之中爲去聲。中與之中爲平聲。◎按《魏志·徐邈傳》:邈爲尚書郞,時禁酒。邈私飮沈醉,趙達問以曹事,曰中聖人。時謂酒淸爲聖人,濁者爲賢人。蘇軾詩:公特未知其趣耳,臣今時復一中之。則中酒之中,亦可讀平聲。《通鑑》:周宣王成中與之名,註:當也。杜詩:今朝漢社稷,新數中與年。則中與之中亦可讀去聲。
【居】
居【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㞐㝒《廣韻》九魚切《集韻》《韻會》《正韻》斤於切,音車。《說文》凥處也。从尸,得几而止也。引孝經,仲尼凥,凥謂閒居,如此會意。今文作居。
又《廣韻》安也。《書·盤庚》奠厥攸居。《禮·王制》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居民,必參相得。
又《書·舜典》五宅三居。《註》三居,謂周之夷服,鎮服,蕃服也。
又坐也。《論語·陽貨》居,吾語女。
又積也,蓄也。《書·皋陶謨》懋遷有無化居。《註》化,易也。謂交易其所居積也。
又《史記·平準書》富商穀百數,廢居,居邑。《徐廣註》廢居,貯蓄之名。有所廢,有所蓄,言乗時射利也。
又止也。《禮·月令》季秋行春令,師興不居。《疏》不休止也。
又海鳥曰爰居。《魯語》爰居止於魯東門外。
又姓。漢居般,封宋城侯。
又《廣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基。語助辭。《禮·檀弓》公儀仲子之喪,舍其孫而立其子。檀弓曰:何居,我未之前聞也。《註》怪之之辭,猶言何故也。一說何居,猶言此義何處。居讀如字,不必改音基。《集韻》通作其。
又叶居御切,音據。《詩·召南》惟鳩居之。叶下御。《唐風》無巳太康,職思其居。叶下瞿。瞿去聲。○按《說文》居,一訓蹲。《長箋》以凥爲凥處,居爲蹲踞。《韻會》《正韻》收入御韻,引《詩》居居懷惡,不相親比,是居有倨音。《正字通》云:蹲踞通作倨。居止,居處,與蹲踞,貴倨,从經史分見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