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wǎng][jià][yù][zhī,zhì][yīn]
平仄:仄仄仄平平
药饵扶馀病,江山负赏心。
闭门怜独卧,枉驾遇知音。
泽国雁声早,吴门秋色深。
稍须精力健,同上虎丘岑。
出自:明代·郑岳《吴门卧病承同年王敬止枉顾》
【枉驾】驾:驾临;光临。敬词。犹言屈驾,称人屈尊相访:屈尊枉驾|此人可就见、不可屈致也,将军宜枉驾顾之。
【遇知】受到赏识。
【知音】相传伯牙善弹琴,钟子期善听琴。伯牙弹到志在高山的曲调时,钟子期就说“峨峨兮若泰山”;弹到志在流水的曲调时,钟子期又说“洋洋兮若江河”。钟子期死后,伯牙不再弹琴,以为没有人能像钟子期那样懂得自己的音志。后遂以“知音”比喻对自己非常了解的人;知己朋友:你真是我的知音。
【枉】
枉【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汪上聲。《說文》衺曲也。《淮南子·時則訓》木熙者舉梧檟,據句枉。
又人之不直者,亦謂之枉。《論語》舉直錯諸枉。
又屈也。《禮·月令》仲秋,命有司申嚴百,毋或枉橈。
又冤也。《唐書·高仙芝傳》軍中皆呼枉。
又枉駕。《戰國策》聶政曰:仲子不遠千里枉車騎而交臣。
又枉矢,有三義:一《周禮·夏官·司弓矢》枉矢利火射。註今之飛矛是也。或謂之兵矢。一《禮·投壺》主人謂曰:某有枉矢哨壺,請以樂賓。《註》謙言不直之矢也。一星名。《考異郵》枉矢,狀如流星,蛇行有尾。
又《類篇》巨王切。汲具。
【驾】
駕【亥集上】【馬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嫁。《說文》馬在軛中。
又馭也。《禮·曲禮》君車將駕。《正字通》唐制,天子居曰衙,行曰駕。
又車乗也。漢制,六駕屬車八十一乗。《後漢·輿服志》天子出有大駕,有法駕,有小駕。
又別駕,官名。《通典》漢別駕,從事史一人,刺史行部別乗一乗傳車,故稱曰別駕。唐攺郡丞爲別駕,德宗時復省,今府通判是也。
又具車馬曰駕。《前漢·高帝紀》詔賢士大夫能從我游者,郡守身勸爲之駕,遣詣丞相。
又騰駕也。《揚子·法言》仲尼駕說者也。如將復駕其所說,莫若使諸儒金口而木舌。《註》仲尼乗行而贊述之。金口木舌,鐸也。言莫如使諸儒宣揚之也。
又陵駕也。《左傳·昭元年》子木之信稱於諸侯,猶詐晉而駕焉。《註》駕猶陵也。
又人名。《左傳》魯大夫榮駕鵞。
又《集韻》居牙切,音嘉。義同。
又叶古慕切,音故。《古逸詩·驪駒歌》驪駒在門,僕夫具存。驪駒在路,僕夫整駕。
【遇】
遇【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寓。《玉篇》見也,道路相逢也。《廣韻》不期而會也。《春秋·隱八年》宋公、衞侯遇于垂。《穀梁傳》不期而會曰遇。《禮·曲禮》諸侯未及期相見曰遇。《註》未及期,在期日之前也。《周禮·春官·大宗伯》諸侯冬見曰遇。《註》偶也,欲其若不期而偶至也。
又待也,接也。《前漢·季布傳》遇人恭謹。
又《蒯通傳》漢王遇我厚。
又合也。《前漢·揚雄傳》七十說而不遇。
又姓。《風俗通》漢有遇冲,爲河內太守。
又《字彙補》五口切,與偶同。《史記·天官書》氣相遇者,使勝高。
又《集韻》《韻會》魚容切,音顒。地名。《史記·高帝紀》戰曲遇東。《註》曲音齲,遇音顒。
【知】
知【午集中】【矢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智平聲。《說文》詞也。从口从矢。《徐曰》知理之速,如矢之疾也。
又《玉篇》識也,覺也。《增韻》喩也。《易·繫辭》百姓日用而不知。《書·臯陶謨》知人則哲,能官人。
又漢有見知法。《史記·酷吏傳》趙禹與張湯論定諸律令,作見知法。《註》吏見知不舉劾爲故縱。
又相交曰知。《左傳·昭四年》公孫明知叔孫于齊。《註》相親知也。
又《昭二十八年》魏子曰:昔叔向適鄭,鬷蔑一言而善,執手遂如故知。《楚辭·九歌》樂莫樂兮新相知。
又《爾雅·釋詁》匹也。《詩·檜風》樂子之無知。《註》匹也。
又《廣韻》欲也。《禮·樂記》好惡無節於內,知誘於外。
又猶記憶也。《論語》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
又猶主也。《易·繫辭》乾知大始。《左傳·襄二十六年》公孫揮曰:子產其將知政矣。《魏了翁·讀書雜抄》後世官制上知字始此。
又《揚子·方言》愈也。南楚病愈者,或謂之知。《黃帝素問》二刺則知。《註》上古以小便利腹中和爲知。
又藥名。《日華志》預知子,取綴衣領上,遇有蠱毒,則聞其有聲。
又地名。《左傳·昭二十七年》公徒敗于且知。
又《集韻》《韻會》知義切。《正韻》知意切。與智同。《易·臨卦》知臨大君之宜。《荀子·修身篇》是是非非謂之知。
又姓。《左傳》晉有知季,卽荀首也。別食知邑,又爲知氏。
又《諡法》官人應實曰知。
【音】
音【戌集中】【音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於今切,音隂。《說文》聲也。生於心,有節於外,謂之音。宮商角徵羽,聲。絲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从言,含一。《書·舜典》八音克諧。《禮·樂記》變成方謂之音。《疏》方謂文章,聲旣變轉和合,次序成就文章謂之音。音則今之歌曲也。《周禮·春官·大師》以六律爲之音。《疏》以大師吹律爲聲,又使其人作聲而合之,聽人聲與律呂之聲合,謂之爲音。《詩序》情發於聲,聲成文,謂之音。《疏》此言聲成文謂之音,則聲與音別。樂記註:雜比曰音,單出曰聲。記又曰:審聲以知音,審音以知樂,則聲音樂三者不同,以聲變乃成音,音和乃成樂,故別爲三名。對文則別,散則可以通。季札見歌《秦》曰:此之謂夏聲。公羊傳曰:十一而稅頌聲作,聲卽音也。下云治世之音,音卽樂也。是聲與音樂各得相通也。
又《易·中孚》翰音登于天。《禮·曲禮》雞曰翰音。
又姓。見《姓苑》。
又《正韻》於禁切。與䕃通。《左傳·文十七年》鹿死不擇音。《杜預註》音,所茠䕃之處。古字借用。○按註借用,是古字聲同,皆相假借,且釋文作於鳴反,不作去聲讀,正韻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