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芳诚所存

出自:元代·陈谟《张思孟赏菊席上次葛诚夫韵》

拼音:[zhòng][fāng][chéng][suǒ][cún]

平仄:仄平平仄平

十月菊始繁,何殊艳阳花。
众芳诚所存,独萃清河家。
琴樽畅襟抱,金兰盛才华。
煌煌锦绮云,承以朱翠霞。
餐英想灵均,吹帽怀孟嘉。
极兴从淋漓,笑谐绝疵瑕。
晚节相与娱,吾生良有涯。

查看原文

注释

【众芳】1.草木的香气。 2.百花。 3.比喻各种贤能的人。 4.比喻一般的人。
【所存】谓心志所在。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众】

众【補遺·子集】【人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篇海類編》魚琴切,音吟。衆立也。與乑異。俗書爲衆字。非。(眾)〔古文〕之仲切,終去聲。《說文》多也。《徐曰》國語三人爲眾。數成於三也。《易·說卦》坤爲眾。《疏》取其地載物非一也。《書·湯誓》格爾眾庶。《詩·周頌》命我眾人。《黌山子損益篇》寡者,爲人上者也。眾者,爲人下者也。

眾雨。《禮·月令·淫雨蚤降註》雨三日以上爲霖,今月令曰眾雨。

星名。《史記·天官書》婁爲聚眾。

縣名。《前漢·地理志》安眾縣,秦置,屬南陽郡。

《唐韻》職戎切《集韻》《韻會》之戎切,音終。義同。

草名。《爾雅·釋草疏》眾,一名秫。稷之黏者也。

濼,一名貫眾,藥草也。

姓。《左傳》有眾仲,眾父,以字爲氏。

叶諸良切,音章。《道藏歌》攜袂明眞館,仰期無上皇。北鈞唱羽人,玉女粲賢眾。

叶諸仍切,音蒸。《揚子·太經》減於艾無以涖眾也,減黃貞臣道丁也。

叶才淫切,音琴。《揚子·太經》減其儀欲自禁也,減於艾無以涖眾也。《正字通》从橫目,从㐺,人數多也。目,數也。字彙作衆,列血部,非。

【芳】

芳【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正韻》敷方切,音妨。《說文》香草也。《屈原·離騷》雜杜蘅與芳芷。《註》杜蘅、芳芷,皆香草名。

《玉篇》芬芳,香氣貌。《司馬相如·美人賦》芳香芬烈。

《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臭也。《晉書·元帝紀》文景垂仁,傳芳于南頓。

《韻會》州名。地多芳草,置在常芳縣。

姓。《通志·氏族略》《風俗通》云: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韻學集成》作芳。芳字从屮作屮下方。

【诚】

誠【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氏征切《集韻》《韻會》《正韻》時征切,音成。《說文》信也。《廣雅》敬也。《增韻》純也,無僞也,眞實也。《易·乾卦》閑邪存其誠。《疏》言防閑邪惡,當自存其誠實也。《書·太甲》鬼神無常享,享于克誠。《傳》言鬼神不係一人,能誠信者則享其祀。《眞德秀曰》唐虞時未有誠字,《舜典》允塞卽誠之義。至伊尹告太甲始見誠字。《禮·樂記》著誠去僞,禮之經也。《中庸》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註》誠者,眞實無妄之謂。

《玉篇》審也。《禮·經解》故衡誠縣,不可欺以輕重。《註》誠,猶審也。或作成。

郡名。《唐書·地理志》悉州歸誠郡。

州名。《唐書·地理志》嶺南道有思誠州。

叶羊切,音嘗。《韓愈·歐陽生哀辭》哭泣無益兮,抑哀自彊。推生知死兮,以慰孝誠。

【所】

所【卯集中】【户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

《商頌》及爾斯所。

《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召誥》王敬作所。

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存】

存【寅集上】【子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徂尊切,音蹲。《爾雅·釋詁》存,在也,察也。《疏》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存卽在也。《易·繫辭》成性存存。《孟子》操則存,舍則亡。《禮·祭義》致愛則存。《註》孝子致極愛親之心,則若親之存也。

《說文》恤問也。《禮·王制》八十月告存。《集說》告猶問也,君每月使人致膳,告問存否也。

《月令》養幼少,存諸孤。

省也。《周禮·天官》大喪存奠彝。《註》欲見其所奠彝朝夕存省之意也。

叶昨先切,音前。《楚辭·遠遊》壹氣孔神兮,於中夜存。虛以待之兮,無爲之先。

叶匠鄰切,音秦。《揚雄·解嘲》得士者富,失士者貧。矯翼厲翮,恣意所存。《說文》从子才聲。俗作存。

相关诗句
猜您喜欢
关于夏天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