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chí][yǐ][bào][yú][qiáo]
平仄:平仄仄平平
归病久萧条,闻君位独超。
威名唐李郭,节钺汉嫖姚。
千里题书到,片时积热消。
交情胜药饵,持以报渔樵。
出自:明代·陶益《瓯台谭少铉闽中书来问疾赋此答谢》
【渔樵】1.打鱼砍柴。 2.渔人和樵夫。 3.指隐居。
【持】
持【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直之切《集韻》《韻會》澄之切,音治。《說文》握也。《廣韻》執也。《詩·大雅·鳧鷖序》持盈守成。《疏》執而不釋謂之持,是手執之也。《禮·射義》持弓矢審固。《史記·秦始皇紀》大吏持祿取容。
又把持也。《史記·酷吏傳》寧成爲任俠,持吏長短。
又軍持,汲水具,梵語也,猶華言缾。《陸游詩》遊山雙不借,取水一軍持。《註》不借,草履名。
又《正韻》知切,音馳。義同。
又叶如切,音除。《古隴西行》淸白各異尊,酒上玉華疏。酌酒持與客,客言主人持。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又《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报】
報【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博耗切《集韻》《韻會》博號切,保去聲。復也,酬也,答也。《詩·鄭風》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琚。《禮·郊特牲》報本反始。《註》謝其恩之謂報,歸其功之謂反。《史記·范睢傳》睚睚之怨必報。
又告也。《前漢·吳王傳》無文書,口報。《天寶遺事》新進士及第,以泥金書帖子,附家書中,用報登科之喜。
又猶合也。《禮·喪服小記》下殤小功帶澡麻,不絕本,詘而反以報之。
又論囚曰報。《前漢·張湯傳》爰書論訊鞫報。
又下婬上曰報。《左傳·宣三年》鄭文公報鄭子之妃曰嬀。《註》鄭子,文公叔父子儀也。《漢律》婬季父之妻曰報。
又與赴通。《禮·喪服小記》報葬者報虞。《註》報,讀爲赴,急疾之義。虞以安神,不可緩也。本作。
【渔】
漁【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語居切《集韻》《韻會》《正韻》牛居切,音魚。《說文》捕魚也。《易·繫辭》以佃以漁。
又侵取無擇曰漁。《禮·坊記》諸侯不下漁色。《註》漁色,取象捕魚,然中網取之,是無所擇。
又或作。《周禮·天官》人掌以時。
又水名,在漁陽。《水經注》漁水,出縣東南。
又姓,宋漁仲脩。
又《集韻》《正韻》。《徐曰》从二魚,魚多也。篆文从省。
【樵】
樵【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昨焦切《集韻》《韻會》慈焦切《正韻》慈消切,音譙。《說文》散木也。《左傳·桓十二年》請無扞采樵者以誘之。
又采薪曰樵。《詩·小雅》樵彼桑薪,卬烘于煁。故采薪者謂之樵夫。《史記·孟嘗君傳》樵夫牧豎。
又焚也。《公羊傳·桓七年》焚之者何,樵之也。
又與譙通。《前漢·趙充國傳》爲壍壘木樵。《師古註》謂爲高樓以望敵也。《集韻》或作藮,又作。
又,同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