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gǒu][dé,děi,de][fēi][suǒ][qīn]
平仄:仄平平仄平
荣叟老带索,欣然方弹琴。
原生纳决履,清歌畅商音。
重华去我久,贫士世相寻。
弊襟不掩肘,藜羹常乏斟。
岂忘袭轻裘,苟得非所钦。
赐也徒能辨,乃不见吾心。
【苟得】不当得而得。
【得非】犹得无,莫非是。
【非所】1.不按规定时间﹔不时。 2.不是人能够正常生活的地方。指监狱﹑边荒之地等。
【所钦】谓所钦佩的人。
【苟】
苟【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垢。《說文》草也。
又誠也。《魯語》夫苟中心圖民,知雖不及,必將至焉。
又且也。《晏子·雜上篇》行廉不爲苟得,道義不爲苟合。
又但也。《揚子·法言》非苟知之。
又《韓詩外傳》指緣謬辭謂之苟。
又磯名。《水經注》苟磯,亦曰南陽磯。
又姓。《廣韻》漢有苟參。《急就篇》苟貞夫。《註》苟,草名也。所居饒之,因以爲氏。
又《集韻》居侯切,音鉤。苟吻,草名。
又《類篇》果羽切。《唐韻古音》讀矩。《蔡邕·述行賦》登高斯賦,義有取兮。則善戒惡,豈云苟兮。翩翩獨征,無疇與兮。
【得】
得【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
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
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集韻》或作㝶。
【非】
非【戌集中】【非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甫微切《集韻》《韻會》匪微切,音飛。《說文》違也。从飛下翄,取其相背。《玉篇》不是也。《書·說命》無恥過作非。《易·繫辭》辨是與非。
又《玉篇》下也。
又《玉篇》隱也。
又《增韻》訾也。《孝經·五章》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
又《玉篇》責也。《前漢·魏相傳》使當世責人非我。
又山名。《山海經》非山之首,其上多金玉。
又姓。《風俗通》非子,伯益之後。
又《集韻》《韻會》《正韻》尾切,音斐。《集韻》本作誹。謗也。《前漢·食貨志》不入言而腹非。《史記·平準書》作腹誹。
又《鼂錯傳》非謗不治。《註》非,讀曰誹。
又《韻會》方未切,音沸。本作誹。義同。
【所】
所【卯集中】【户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又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
又《商頌》及爾斯所。
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又《召誥》王敬作所。
又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又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钦】
欽【辰集下】【欠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衾。《說文》欠貌。一曰敬也。《書·堯典》欽明文思安安。
又《太甲》欽厥止。
又《正字通》今御音曰欽敕,御使曰欽命,俗曰欽差,皆取敬意。
又欽欽,思望意。《詩·秦風》憂心欽欽。《毛傳》思望之,心中欽欽然也。
又鐘聲有節。《詩·小雅》鼓鐘欽欽。
又諡法。《汲冢周書》威儀悉備曰欽。
又州名。亦江名。《韻會》梁安州,隋改欽州,取欽江名。《廣輿記》屬廣東廉州府。州有欽江,有龍門江。
又山名。《山海經》欽山多金玉而無石,師水出焉。
又欽口。《前漢·地理志》魏郡武安縣欽口山,白渠水所出。
又欽䲹、欽原,俱鳥名。見《山海經》。
又姓。《何氏姓苑》吳人也。宋有欽德載,自號壽巖老人。
又去聲。按也。《李翊·俗呼小錄》按謂之欽。欽,去聲。《王琚·射經》欽身微曲,註目視的。
又:開弓發矢,要欽身弝外,分明認帖。
又《集韻》魚音切,音唫。與吟同。呻也。《山海經》剛山多神,其音如欽。《郭璞註》欽亦吟字假音。○按《漢志》內曰恭,外曰欽。
又鄭康成云:敬事節用謂之欽。欽本兼內外言,不得專屬外也。卽敬事節用,亦於欽義未全,故不入正訓,附記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