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馈】
饋【戌集下】【食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音匱。《廣韻》餉也。《周禮·天官》膳夫凡王之饋。《註》進食于尊者曰饋。
又《儀禮·特牲饋食禮》特牲饋食之禮,不諏日。《註》祭祀自孰始曰饋食。饋食者,食道也。
又《士虞禮》特豕饋食。《註》饋,猶歸也。以物與神及人,皆言饋。
又《左傳·成十年》晉侯欲麥,使甸人獻麥,饋人爲之。《註》饋人,主治公膳者也。《集韻》或作歸餽。
又《集韻》徒回切,音頹。餹饋,餌名,屑米和蜜蒸之。
【饷】
餉【戌集下】【食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式亮切,音向。《說文》饟也。《玉篇》饋也。《集韻》自家之野曰餉。《書·仲虺之誥》乃葛伯仇餉。《傳》葛伯遊行,見農民餉于田者,殺其人,奪其餉,故謂之仇餉。
又《正字通》與貺通。《魏志·文帝紀註》以所著典論及詩賦餉孫權。
又《正字通》今俗軍糧曰餉,或讀享,或讀嚮。
又《集韻》《正韻》始兩切,音賞。
又《集韻》尸羊切,音商。義饟。
【籍】
籍【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20画部外筆画:14画
《廣韻》《集韻》《韻會》秦昔切《正韻》前歷切,書以記錄政事,故曰籍。《左傳·昭十五年》王謂籍談曰:昔而高祖,司晉之典籍。
又戸籍。《史記·蕭何世家》高祖入關,何獨先走丞相府,收圖籍,以是具知天下戸口阨塞。
又尺籍,所以書軍令。
又門籍。置牒于門,以案出入。《前漢·元帝紀》令從官給事宮司馬門中者,得爲父母兄弟通籍。《註》籍者,爲尺二竹牒,記其年紀、名字、物色,挂之宮中,案省相應,乃得入也。
又租籍。《管子·國蓄篇》租籍者,所以彊求也。《註》在工商曰租籍。
又籍田。《禮·祭義》天子爲籍千畝,諸侯爲籍百畝。《詩疏》籍之言借也。借民力治之,故謂之籍田。《五經要義》天子籍田以供上帝之粢盛,所以先百姓而致孝享也。籍,蹈也。言親自蹈履于田而耕之也。
又籍籍,語聲也。《前漢·江都易王傳》國中口語籍籍。
又狼籍。《史記·蒙恬傳》此四君者皆爲大失,以是籍于諸侯。《註》言惡聲狼籍,布于諸國。
又姓。晉籍談,漢籍福。
又《正韻》詞夜切,音謝。《前漢·義縱傳》治敢往少溫籍。《註》言無所含容也。
又地名。《史記·秦本紀》靈公十年城籍姑。《括地志》籍姑,在同州韓城縣北三十五里。
又叶檣龠切《左思·詠史詩》陳平無產業,歸來翳負郭。長卿還成都,壁立何廖廓。四賢豈不偉,遺烈光篇籍。
【民】
民【辰集下】【氏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1画
〔古文〕彌鄰切,音泯。《說文》衆萌也。言萌而無識也。《易·師卦》君子以容民畜衆。《書·咸有一德》后非民罔使,民非后罔治。《禮·緇衣》民以君爲心,君以民爲體。
又四民。《穀梁傳·成元年》古者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註》德能居位曰士,辟土植穀曰農,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通財貨曰商。
又司民,星名。《周禮·秋官·司民》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于王。《註》司民,軒轅角也。《釋文》軒轅十七星,如龍形,有兩角,角有大民、小民。
又官名。《周禮·秋官·司民》掌登萬民之數,自生齒以上,皆書於版。
又民曹,漢官名。《後漢·百官志》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註》《蔡質·漢舊儀》曰:典膳治功作,監池、苑囿、盜賊事。
又民部,今戸部也。《文獻通考》漢置尚書郞四人,其一人主財帛委輸。至魏文帝,置度支尚書寺,專掌軍國支計。吳有戸部,晉有度支,皆主筭也。後周置大司徒卿一人,如《周禮》之制,隋初有度支尚書,則幷後周民部之職。開皇二年,改度支爲民部。永徽初,改民部爲戸部。
又北方有比肩民,見《爾雅·釋地》。南方有裸民,見《呂氏春秋》。
又白民國,白身,背有角,乗之壽二千歲。羽民國,其民皆生羽毛。卵民國,其民皆生卵。毛民國,其民皆生毛。
又有勞民、搖民、壎民、盈民、臷民、蜮民諸國,見《山海經》。
又鶴民國,人長三寸,日行千里,見《窮神祕苑》。
又姓,見《姓苑》。
又叶鄰知切,音離。《夏禹襄陵操》洪水滔天,下民愁悲。上帝愈咨,三過吾門不入。父子道衰,嗟嗟不欲煩下民。
又叶彌延切,音眠。《楊方·合歡詩》齊彼蛩蛩獸,舉動不相捐。生有同穴好,死成倂棺民。《六書略》民,象俯首力作之形。○按民字之義非一。有總言人者,《詩》天生蒸民,厥初生民。是也。有對君而言者,《書》民惟邦本。是也。有別於在位而言者,《詩》宜民宜人。註:人謂臣,民謂衆庶。是也。有對幽而言者,《論語》務民之義,《左傳》先成民而後致力于神。是也。有對已而言者,《詩》民莫不穀,我獨于罹。是也。有對農而言者,《漢·食貨志》粟甚貴傷民,甚賤傷農。是也。况四民兼士農工商,豈力田始稱民乎。《六書略》之說穿鑿,不可從。
【给】
給【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正韻》居立切《集韻》《韻會》訖立切,音急。《說文》相足也。《玉篇》供也,備也。《左傳·僖十三年》敢不共給。《前漢·禮樂志》日不暇給。《註》給,足也。
又《集韻》極業切,音劫。敏言也。《禮·仲尼燕居》恭而不中禮謂之給。《註》謂㨗給。《論語》禦人以口給。《何晏註》佞人口辭㨗給。
又《集韻》於業切。義同。
又《集韻》轄夾切,音洽。歲在未曰汁給。通作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