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药分列

出自:魏晋·陶渊明《时运 其四》

拼音:[huā][yào][fēn,fèn][liè]

平仄:平仄平仄

斯晨斯夕,言息其庐。
花药分列,林竹翳如。
清琴横床,浊酒半壶。
黄唐莫逮,慨独在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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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花药】1.雄蕊的上部,长在花丝的顶端,呈囊状,里面有花粉。(图见‘花’) 2.治花卉病虫害的药。
【分列】分别排列。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花】

花【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蘤《唐韻》《集韻》《正韻》呼瓜切,音譁。《正字通》草木之葩也。《歐陽修·花品序》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稱牡丹則直曰花。

地名。《廣州志》南海縣有花田。

姓。唐有花驚定。《杜甫詩》成都猛將有花卿。《通志·氏族略》宋有尚書郞花尹。

《韻補》音訶。《棗據詩》延首觀神州,廻晴盻曲阿。芳林挺修榦,一歲再三花。《說文》本作華。榮也。从艸,象華葉垂敷之形,亏象蔕萼也。《唐韻古音》按花字,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或是後人攺易。唯《後漢書·李諧·述身賦》曰:樹先春而動色,草迎歲而發花。

云:肆雕章之腴旨,咀文藝之英華。花字與華用。而五經、諸子、楚辭、先秦、兩漢之書,皆古文相傳,凡華字未有攺爲花者。考太武帝始光二年三月初造新字千餘,頒之遠近,以爲楷式,如花字之比,得非造于魏晉以下之新字乎。

【药】

藥【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5画

《唐韻》以灼切《韻會》弋約切,音躍。《說文》治病草。《史記·三皇本紀》神農氏甞百草,始有醫藥。《急就篇註》草木、金石、鳥獸、蟲魚之類,堪愈疾者,總名爲藥。

《本草》芍藥。詳芍字註。

療也。《詩·大雅》多將熇熇,不可救藥。《莊子·天地篇》有虞氏之藥瘍也。

姓。《通志·氏族略》藥氏,望出河内,後漢南陽太守藥崧,晉有牙門藥冲。

《韻會》式灼切,音鑠。灼藥,熱貌。《丘遲·思賢賦》心灼藥如傷。

旅灼切,音略。《張衡·南都賦》歸鴈鳴鵽,黃稻鱻魚,以爲勺藥。《註》勺藥,五味之和。藥音略。《西溪叢語》言勺藥者,乃以魚肉等物爲醢食也。《韓退之·郾城聯句詩》五鼎調勺藥。

,難祈却老藥。上藥旅酌切,下藥以灼切,二藥不同音。

《唐韻古音》醫藥之藥去聲,音効。

《字彙補》與籞苑之籞同。李正己曰:園亭中藥闌,闌卽藥,藥卽闌,猶言圍援,非花藥之闌。《漢書·宣帝紀》:池藥未幸者,假與貧民。凡《漢書》闌入宮禁,闌字多从艸,則藥闌字義尤分明也。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列】

列【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正韻》良薛切《集韻》《韻會》力櫱切,音裂。《說文》分解也。《廣韻》行次也,位序也。《前漢·韋玄成傳》恤我九列。《註》九卿之位。《顏延之·曲水詩序》婆娑于九列。

軍伍。《左傳·僖二十二年》不鼓不成列。

布也,也。《班固·西都賦》陛戟百重,周廬千列。

《周禮·地官·稻人》以列舍水。《註》列者,其町畦,必使平垣,則水可止舍也。

姓。《廣韻》鄭有列禦。

《集韻》力制切,音例。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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