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苾哲弟

出自:明代·区怀瑞《送弟叔永入北雍 其二》

拼音:[fēn][bì][zhé][dì,tì,tuí]

平仄:平仄平平

桂峭珠泓,琛惟文明。
诞我家先,滃浡而兴。
佑启后嗣,子墨丕承。
芬苾哲弟,昭于上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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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芬苾】芳香。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芬】

芬【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撫文切《集韻》《韻會》《正韻》敷文切,音紛。草初生,香分布也。

《博雅》芬芬,香也。《詩·小雅》苾芬孝祀。《大雅》燔炙芬芬。

《揚子·方言》和也。

《汲冢周書》汝無泯泯芬芬,厚顏忍醜。《註》泯芬,亂也。

《管子·地員篇》芬然若灰。《註》芬然,壤起貌。

《前漢·禮樂志》芬哉茫茫。《師古註》芬謂衆多。

《博雅》毛草也。

姓。《戰國策》晉有大夫芬質。

《韻補》孚焉切。《楊芳·合歡詩》爰有承露枝,紫榮合素芬。扶疎垂淸藻,布翹芳且鮮。《說文》本作㞣。或从艸。《六書略》又作。

【苾】

苾【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毗必切《集韻》簿必切,音邲。《說文》馨香也。《詩·大雅》苾芬孝祀。《大戴禮》與君子遊,苾乎如入芝蘭之室。

苾芻,草名。《陸龜蒙詩》日下洲島淸,烟生苾芻碧。

蒲結切,音蹩。菜名。

《綱目集覽》突厥有契苾等十五部。《玉篇》同藌。

【哲】

哲【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嚞《唐韻》《集韻》《韻會》陟列切,音蜇《爾雅·釋言》哲,智也。《書·舜典》濬哲文明。《說命》知之曰明哲。《洪範》明作哲。《揚子·方言》哲,知也。齊宋之閒謂之哲。《前漢·于定國傳贊》哀鰥哲獄。《註》師古曰:知獄情也。

《正字通》叶音質。《陸機·陸抗誄》人玩其華,鮮識其實。於穆我公,因心則哲。

《唐韻正》叶音制。《曹植·黃帝贊》少典之孫,神明聖哲。土德承火,赤帝是滅。服牛乗馬,衣裳是制。氏雲名官,功冠五列。滅,亡例反,列音例。《傅玄·祀景帝登歌》執競景皇,克明克哲。旁作穆穆,惟祇惟畏。《說文》或作悊。《廣韻》與喆同。

【弟】

弟【寅集下】【弓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惟孝友于兄弟。

與悌通。《廣雅》弟,順也,言順於兄。《禮·曲禮》僚友稱其弟也。

易也。《廣韻》愷悌,一作豈弟。《詩·齊風》齊子豈弟。《傳》豈,樂也。弟,易也。

《廣韻》特計切《集韻》《韻會》《正韻》大計切,音第。義同。◎按《集韻》以兄弟、豈弟之弟爲上聲,孝弟之弟爲去聲,據《廣韻》薺、霽二韻,弟俱訓兄弟,霽韻悌訓孝悌,又上聲。宋禮部韻,悌訓愷悌,上去二聲通押。則兄弟、豈弟、孝弟,俱可通用上去二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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