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三分鼎足洪

出自:明代·张嗣纲《谒诸葛祠》

拼音:[chuàng,chuāng][yè][sān][fēn,fèn][dǐng][zú][hóng]

平仄:平仄平平仄平平

森森桧柏锦城东,丞相祠堂画栋崇。
一羽云霄标赤帜,两朝日月保青宫。
运筹数语茅庐定,创业三分鼎足洪
八阵兵谋谁步武,特来墙下挹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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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创业】开创建立基业、事业:创业艰难|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
【三分】1.谓一分为三。 2.指三国史话。 3.十分之三。
【分鼎】谓三分天下而雄据一方。
【鼎足】鼎的腿,比喻三方面对立的局势:~而三ㄧ势成~。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创】

創【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戧音瘡。《說文》傷也。本作刅,或作創。《徐曰》此正刀創字。言刃所傷也。《前漢·曹參傳》身被七十創。

《前漢·班固敘傳》禮義是創。《註》師古曰:創,始造之,音初良反。

《唐韻》初亮切,瘡去聲。始也,造也。《孟子》創業垂統。

傷也。《前漢·匈奴傳》人民創艾戰。

懲也。《書·益稷》子創若時。《註》禹自言懲丹朱之惡,不敢慢遊也。

《集韻》千羊切,音鏘。瑲,或作創。瑲瑲,玉聲。

《玉篇》古文瘡字。《禮·曲禮》頭有創,則沐。餘詳疒部十畫。

【业】

業【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鄴。《說文》業,大板也,所以飾懸鐘鼓。《詩·大雅》虡業維樅。《疏》植鐘磐之木,植者名爲虡,橫牽者爲栒,栒上加大版爲之飾爲業。刻板捷業如鋸齒,故曰業。

功業。《易·繫辭》富有之謂大業。

事業。《易·坤卦》暢於四支,發於事業。

基業。《孟子》創業垂統。

學業。《禮·曲禮》所習必有業。

世業。《左傳·昭元年》子產曰:臺駘能業其官。

《爾雅·釋訓》業業,危也。《書·臯陶謨》兢兢業業,一日二日萬幾。

壯也。《詩·小雅》四牡業業,又凡所攻治者曰業,事物已爲而未成亦曰業。《孟子》有業履於牖上。

已然曰業。《前漢·吳王濞傳》高祖召濞相之,悔業已拜。

藝業。《史記·貨殖傳》田農,拙業也,賣漿,小業也。

建業,地名。《吳志》權改秣陵爲建業。

姓。《姓苑》有業氏。

《集韻》逆及切,音岌。亦壯也。

《集韻》玉盍切。亦危也。

叶宜戟切,音逆。《鶡冠子·泰鴻篇》兩治四致,閒以止息。歸時離氣,以成萬業。

叶逆約切,音虐。《前漢·藝文志述》伏羲畫卦,書契後作。虞夏商周,孔纂其業。○按《說文》从莘从巾。巾象版,不从木,收莘部,今誤入。

【三】

三【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弎《唐韻》《集韻》《韻會》蘇甘切《正韻》蘇監切,颯平聲。《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老子·道德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史記·律書》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

《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兵無過三其身。

《左傳·昭七年》士文伯曰:政不可不愼,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

《晉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

《周語》人三爲衆,女三爲粲,獸三爲羣。

姓。明三成志。

漢複姓。屈原之後有三閭氏,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

去聲。《韻會》蘇暫切。《論語》三思而後行。

本作參。《博雅》參,三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參分其股圍。《前漢·與三同。

《韻補》叶疏簪切,音森。《詩·召南》摽有梅,其實三兮。下叶今。叁。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鼎】

鼎【亥集下】【鼎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鼑《唐韻》《集韻》《韻會》都挺切,音頂。《說文》鼎三足兩耳,和五味之寶器也。昔禹收九牧之金,鑄鼎荆山之下。《玉篇》鼎,所以熟食器也。《左傳·宣三年》昔夏之方有德也,遠方圖物,貢金九牧,鑄鼎象物,百物而爲之備,使民知神姦,故民入川澤山林,不逢不若,螭魅罔兩莫能逢之。《周禮·天官·膳夫》王日一舉鼎,十有二物,皆有俎。《鄭註》鼎有十二,牢鼎九,陪鼎三。

《周易卦名》巽下離上之卦。

《正韻》鼎,當也。

方也。《前漢·賈誼傳》天子春秋鼎盛。

鼎鼎,大舒也。《禮·檀弓》喪事鼎鼎爾,則小人。《疏》形體寬慢也。

周鼎,星名。見《步天歌》。

湖名。《史記·封禪書》黃帝鑄鼎於荆山,後世因名其處爲鼎湖。

州名。宋朗州攺鼎州。

城門名。《後漢·郡國志》雒陽東城曰鼎門。《註》九鼎所後入。

維舟曰鼎。《揚子·方言》維之謂之鼎。

官名。《前漢·東方朔傳》夏育爲鼎官。《註》鼎官,今殿前舉鼎者也。

姓。未將鼎澧。

人名。《西京雜記》鼎,匡衡小名也。

《前漢·匡衡傳註》張晏曰:匡衡少時字鼎,長乃易字稚圭,世所傳衡與貢禹書,上言衡狀報,下言匡鼎白,知是字也。《又》無說詩匡鼎來。《註》服虔曰:鼎,猶言當也,若言匡且來也。○按服虔註誤。

《前漢·賈捐之傳》捐之復短石顯。楊興曰:顯鼎貴。《註》如淳曰:言方且欲貴矣。鼎音釘。師古曰:讀如字。

叶他經切,音汀。《左思·吳都賦》精若耀星,聲若雷霆。名藏於山經,形鏤於夏鼎。

【足】

足【酉集中】【足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疋音哫。《說文》人之足也。在下,从止口。《註》徐鍇曰:口象股脛之形。《釋名》足,續也,言續脛也。《易·說卦》震爲足。《疏》足能動用,故爲足也。《禮·玉藻》足容重。《註》舉欲遲也。

《廣韻》滿也,止也。《書·仲虺之誥》矧予之德,言足聽聞。《詩·小雅》旣霑旣足。《禮·學記》學然後知不足。《老子·道德經》知足不辱。

不可曰不我足。《吳語》天若棄吳,必許吾成而不吾足也。

草名。《爾雅·釋草》虃,百足。《註》音纖。

姓。《戰國策》足强。《註》韓人。

《廣韻》子句切《集韻》遵遇切《韻會》子遇切《正韻》將豫切,音沮。《論語》巧言令色足恭。《疏》足,成也。謂巧言令德以成其恭,取媚于人也。《朱傳》過也。《揚子·法言》足言足容,德之藻矣。

《管子·五行篇》春辟勿時,苗足本。《註》足,猶擁也。

《廣韻》添物也。《類篇》益也。《前漢·五行志》不待臣音,復讇而足。

《韻補》叶子悉切。《易林》欲飛無翼,鼎重折足。失其福利,包羞爲賊。

【洪】

洪【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戸公切《集韻》《正韻》胡公切,音紅。《說文》洚水也。《書·堯典》湯湯洪水方割。

大也。《書·大誥》洪惟我幼冲人。

水名,在東郡。《水經》濟水故瀆,又北右合洪水。

澤名。《廣輿記》洪澤,在淮安府山陽縣界。

《揚子·方言》石阻河流爲洪。《田藝蘅煑泉小品》澤感而山不應,則怒而爲洪。《漫叟詩話》灘石湍激其中,深僅可容舟者,謂之洪。

射洪,縣名。《廣輿記》潼川州有射洪縣。

州名。《韻會》漢豫章郡,隋置洪州。

井名,在豫章郡散原山西北。《水經注》洪井飛流,懸注無底。

山名。《廣輿記》在福寧州城南。

《輟耕錄》脈以浮而有力爲洪。

姓。《廣韻》共工氏之後,本姓共氏。

通作鴻。《史記·河渠書》禹抑鴻水。

《集韻》古巷切,音絳。水名。義同洚水之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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