馀课资篝火

出自:清代·王季珠《腊日假馆谒母》

拼音:[yú][kè][zī][gōu][huǒ]

平仄:平仄平平仄

别苦会更苦,相关痛痒深。
阿郎儒受戒,老母佛居心。
馀课资篝火,偿逋空馆金。
敬承堂上命,未敢遽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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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篝火】原指用笼子罩着的火,现借指在空旷处或野外架木柴、树枝燃烧的火堆:营火会上燃起熊熊的~。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馀】

余【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以諸切《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居切,音餘。《說文》語之舒也。《爾雅·釋詁》我也。

四月爲余月。

接余,荇菜也。

《前漢·匈奴傳》單于衣繡,褡綺錦袷被各一,比余。《註》比余,髮之飾也。

姓。由余之後。

《集韻》詳於切,音徐。余吾,水名。在朔方。

《集韻》同都切,音徒。史記檮余,匈奴山名。

于遮切,音邪。褒余,蜀地名。一作褒斜。《漢陽厥》褒斜作褒余。

叶演女切,音與。《楚辭·九思》鷃雀列兮讙譁,雊鳴兮聒余。抱昭華兮寶車,欲衒鬻兮莫取。

與餘同。《周禮·地官》委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註》余同餘。

【课】

課【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苦臥切,科去聲。《說文》試也。《廣雅》第也。《玉篇》議也。《增韻》計也,程也。《史記·匈奴傳》課校人畜計。《前漢·京房傳》房奏考功,課吏法。《晉書·元帝紀》勸課農桑。《宋書·沈約自序》少寬其工課。《汲冢周書》程課物徵。《管子·七法篇》成器不課不用,不試不藏。

《廣韻》稅也。《舊唐書·職官志》凡賦人之制有四:一曰租,二曰調,三曰役,四曰課。

縣名、水名。《隋書·地理志》課陽縣,屬南陽郡,因課水而名。

《玉篇》苦訛切《廣韻》《集韻》苦禾切,音科。課差也。

《類篇》率也。

【资】

資【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卽夷切《集韻》《韻會》《正韻》津私切,音咨。《說文》貨也。《易·旅卦》旅卽次,懷其資。《註》必獲次舍,懷來資貨。

《易·乾卦》萬物資始。《釋文》資,取也。

《儀禮·聘禮》問歲月之資。《註》資,行用也。

《五經文字》齎,與資同。《儀禮·少牢饋食禮》資黍于羊俎兩端。《註》資,猶減也。今文資作齎。

與咨同。《禮·緇衣》民惟曰怨資。《尚書》作咨。

姓。《玉海》資氏。《留·風俗傳》黃帝之後。《四明志》會稽有資氏。

《集韻》資四切。與恣同。秦刻石文恣作資。

【篝】

篝【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0画

《廣韻》古侯切。《集韻》《韻會》《正韻》居侯切,音鉤。《說文》笿也,可薰衣。《揚子·方言》篝,陳楚宋魏之閒謂之牆居。《郭註》今薰籠也。《廣雅》篝,籠也。《史記註》篝火,以籠覆火也。

負物籠。《類篇》上大下小而長,謂之篝笭。《史記·滑稽傳》淳于髠曰:道傍禳田者,操一豚蹄,酒一盂,而祝曰:甌簍滿篝。

《類篇》居。

【火】

火【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者,化也,隨也,陽氣用事萬物變隨也。《古史考》燧人氏初作火。《書·洪範》五行,一曰水,二曰火。

星名。《書·堯典》日永星火。《傳》火,蒼龍之中星。

大火,鶉火,辰次之名。

《禮·王制》昆蟲未蟄,不以火田。《前漢·成帝紀》火耕水耨。

《周禮·夏官·司爟》變國火以救時疾。《註》春取楡柳之火,夏取棗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論語》鑽燧改火。

盛陽曰炎火。《詩·小雅》田祖有神,秉畀炎火。《傳》炎火,盛陽也。《箋》螟螣之屬,盛陽氣嬴則生之。明君爲政,田祖之神不受此害,持之付與炎火,使自消亡。

官名。《左傳·昭十七年》炎帝氏以火紀,故爲火師,而火名。《疏》春官爲大火。夏官爲鶉火,秋官爲西火,冬官爲北火,中官爲中火。

《春秋·宣十六年》成周宣榭火。《左傳》人火也。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災。

《南史·齊武帝紀》魏地謠言,赤火南流,有沙門從北齎此火至,色赤而微,云以療疾貴賤爭取之,多得其驗,咸云聖火。

《唐書·兵志》府兵,十人爲火,火有長。彍騎,十人爲火,五火爲團。《通典·兵制》五人爲烈,烈有頭目,二烈爲火,立火子,五火爲隊。

《司馬法》人人正正,辭辭火火。《註》言一火與一火猶人人殊之人人也。卽俗謂火伴。《古木蘭詩》出門看火伴。

人身有火。《本草綱目》心藏神爲君火。包絡爲相火。

隂火,海中鹽氣所生。凡海水遇隂晦,波如然火,有月卽不復見。《木華·海賦》隂火潛然。

山名。《山海經》崑崙之丘,其下有弱水之,淵環之其外有炎火之山,投物輒然。

《正字通》陸游曰:火山軍,其地鋤深,則有烈燄,不妨耕種。

井名。《左思·蜀都賦》火井沈熒於幽泉。《註》火井,在臨邛縣。欲出其火,先以家火投之,須臾隆隆如雷聲,焰出通天,光輝十里,以筒盛接,有光無灰。

寒火。《抱朴子·地眞篇》南海蕭丘,火春生秋滅。生木小,焦黑。

火傳。《莊子·養生主》指窮放爲薪,火傳也。不知其盡也。

南方有食火之國,其人能食火炭。

《爾雅·釋魚》十龜,一曰火龜。《疏》龜生火中者。

火䑕。《山海經》火山國,其山雖霖,雨火常燃,火中白䑕,時出山邊求食,人捕得之,以毛作布,名火澣布。

姓。《明紀事本末》火濟,從諸葛亮南征孟獲有功,封羅甸國王。《正字通》洪武時,翰林火原潔。

《廣東通志》古人一年四時改火。今瓊州西鄕音謂一年爲一火,火音微。東鄕人謂一年爲喜,或爲之化,乃喜之變音。

叶虎洧切《詩·豳風》七月流火,八月萑葦。◎按唐韻正:火,古音毀,轉聲則爲喜,故灰字从火得聲。而左傳襄三十年:或叫于宋太廟,曰:譆譆出出,鳥鳴于亳社。如曰譆譆,則爲火之徵也。是直以爲火當讀作毀,非止叶音矣。

叶後五切。《韓愈·元和聖德詩》施令酬功,急疾如火。天地中閒,莫不順序。

叶虎何切。《莊子·外物篇》利害相摩生火寔多,衆人焚和,月固不勝火。《韻會小補》今人謂兔岐脣曰火。蓋古音也。《集韻》或作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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